清朝時,昆崳山的東麓有個村子,村里百姓目不識丁,民風粗野。有幾年莊稼接連豐收,村民們一合計,既然手里有余糧,不妨請個先生來教村里的孩子讀書識字。
附近的人都知道這村子民風不好,無人愿意應聘。一直到了麥秋時,才有個外地讀書人途徑此地,雙方一交流,意愿相投,讀書人就收下村民的見面禮,在村中設帳教書。
《詩》曰,“美教化,移風俗。“但教化的力量在這個村子卻失靈了。村中子弟大多近20歲,從小缺教養,少規矩,驕悍不馴,老師沒辦法,只能用土辦法馴服,就是挨個用棍子打。
這些野慣了的孩子哪能受得這氣,就回家告狀,村里老少爺們一商量:“這個先生,吃我們的飯,拿我們的錢,還暴打我們的孩子,如此不知禮義之人,不揍他留著干嘛!”于是紛紛帶著孩子找到私塾,大人們在門外放風,學生進屋毆打老師。
文弱的先生自然沒有抵抗力,被打得遍體青腫,面目損傷,衣服還被扒了。即便這樣,村民們還不解氣,有人建議把先生綁到凳子上,扔到村外的莊稼地里喂野獸,當然這提議沒被采納,最后決定把先生關在屋里,每天給一頓飯,等傷養好了,再趕他走。
這場由教師體罰學生引發的慘案,對老師來說,可謂是奇恥大辱!
后來幸虧有個游塾儒生路過此地,趕緊報了官,先生才得以解救。雙方被帶到縣衙,經過審訊,縣令認為事實清晰,決定各自的錯誤各自承擔,于是各予杖責。先生打學生自然有錯,家長和學生打先生,更是大錯。縣令不偏袒教書先生,體現了法律有錯必糾的原則,對亂施私刑的家長和學生進行責罰,同樣也體現了司法權威——教師犯錯,應由官府處置,而非濫設私刑。
故事到此并未結束。
雖然村里大部分人都參與毆打老師,卻有一個孩童并未動手。縣令問他:“你父親沒命令你去打老師嗎?”孩子卻回答:命令是命令了,但哪有學生毆打老師的道理?縣令聽聞此語非常欣慰,認為這孩子是“山坡地上的一棵豌豆苗”,非常可貴,囑咐他千萬別放棄讀書。最終這孩子好人好報,成為秀才。
這段發生在清朝的“師生關系”故事,放在今天仍然鮮活。
“教學相長”“和諧的師生關系”是理想狀態,但總會有桀驁不馴的學生,也有教育手段粗糙的老師。犯錯受到責罰,本無可厚非,但法治的時代,只能交給制度和法律去裁決。犯錯的學生,老師只能在制度允許的范圍內懲戒,對于犯錯的老師,家長可以通過合理渠道申訴。有了制度的約束,每個人就有了行動的紅線,保護他人,也是保護自己。
電影《夏洛特煩惱》中,學生都不喜歡一個姓王的老師,覺得他妄為人師,于是就有了一場學生在教室打老師的劇情。后來學生遇到了黑社會,王老師卻挺身相救,于是學生對老師刮目相看,最終師生雙方冰釋前嫌,情感上達成了和解。電影傳遞了正向的價值理念,師生關系由誤解到化解,令人欣慰。
去年,一段辱師的視頻流傳甚廣。一位自稱常某的三十多歲男子毆打自己的初中老師,據了解,該男子該上學時,家庭經濟困難而被老師瞧不起,時常遭受老師的毆打與羞辱。事發當日他攔下騎電動車的初中老師,對其進行毆打并讓朋友拍下視頻發布在網上。
對此,有人反對,有人叫好。叫好者認為老師得到應有的懲罰,而反對者則認為過于暴力。無論孰對孰錯,對老師來說,人格受到的侮辱遠比身體上的疼痛更為痛苦。師德失范的老師,固然應受到責罰,但顯然不應來自學生個人的暴力手段。
尊師重道的原則在任何時代都意義。唐代中期,整個社會仍受魏晉門閥制度的影響,上層子弟無論品行學識如何,均能做官,整個社會風氣,不尚學習,也看不起老師,但有個叫李蟠的孩子,卻堅持從師學習,這讓他的老師韓愈大為感動,于是寫下《師說》一文贈給他。
歷史風云變幻,城頭的旗幟在變,土地上的人在變,但總有一種行為標準,能超越具體的時代、環境、場景而高懸頭頂,像神明般約束著人們的生活。昆崳山下那個村子,縱然民風彪悍,但小孩童內心善的種子卻并未干枯,并外化為正面的道德感。目光低淺的人,只能看到眼前的人事,看不到神明的凝望;目光向上,才能懂得敬畏。懂得敬畏,才活得有規矩,有樣子,有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