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潘金蓮》:遲到的正義即非正義

簡書獨立影評團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個頂著潘金蓮罵名的農村婦女,在經歷了一場荒唐的離婚官司后,為了證明自己不是潘金蓮,在上訪的路上一走走了10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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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方有句法學諺語: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實現。這句話強調的是程序正義的重要性。培根在《論司法》中寫到:一次不公正的判決比多次不平的舉動為禍尤烈。因為這些不平的舉動不過弄臟了水流,而不公的裁判則把水源敗壞了?!?/p>

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李雪蓮上訪的根源和起因是她和秦玉河離婚事件的真假問題。李雪蓮向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以后,縣法院的法官王公道審理了案件。審理過程是合法的,沒有瑕疵,根據法律李雪蓮離婚是成立的,法院的判決沒有錯誤。

首先,法院以王公道為審判長的三人組成的合議庭合法,對方當事人秦玉河委托代理律師出庭也合法,法庭上質證是的物證離婚證、民政助理老古的證人證言也合法。

綜上所述,從法律上講,判決李雪蓮和秦玉河離婚的判決符合程序正義的要求,是正確的判決。

那么,既然法院的判決是正確的,李雪蓮為什么不服判決,還要繼續上訪呢?為什么她告的對象從剛開始的丈夫秦玉河一個人,變成了告市長、縣長、法院院長、法官在加丈夫秦玉河呢?

不平則鳴。李雪蓮告的是自己心里的不平。

丈夫秦玉河的背叛和污蔑,各級政府、各部門的不負責任、推諉扯皮讓她心里不平。她上訪,說到底只不過是為了給自己討個清白罷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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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我不是潘金蓮》只有一條主線,就是李雪蓮的上訪行為。然而,通過李雪蓮這一條線,牽出了一部“官場現形記”。

劇中的官員形象,最顯著的是一張張“臉譜臉”。法院的法官叫王公道(枉公道),法院院長叫荀正一(徇正義),代表公平公正的法院,卻“枉了公道”、“徇了正義”不得不說是一種諷刺。

再往上講,縣長史惟閔、市長蔡滬沙浜、省長儲敬鏈的名字相對來說隱晦多了。作者的用意不言而明。

對一個農村婦女來說,關乎其一生聲譽的事情,在各級領導眼里變成了“屁大點事”。然而,當“一個農村婦女和北京產生了聯系,她就不是一般的農村婦女了”。

每當北京開人代會的時候,各路領導輪番到李雪蓮家做工作,無非是想把她釘死看牢,把那幾天糊弄過去,并沒有人真心實意幫她解決問題。

最終促使李雪蓮放棄上訪的是其前夫秦玉河的死亡,不是各級政府做工作的結果。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只有把老百姓的事真正放到心上,轉變工作態度,才是長治久安的根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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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蓮》這個電影在視覺效果上,最鮮明特點是運用了大量圓形畫幅和方形畫幅。

電影的拍攝采用了很多中國風的元素。青瓦白墻的徽派建筑、碧綠的山、江水上的竹排等盡顯江南水鄉的柔美秀麗。背景音樂中加入的古箏,更為整部影片增資添彩。

馮導說,圓形畫幅是為了滿足人們的窺視欲。劇中,圓形畫幅和方形畫幅的切換,自然過渡不著痕跡。

我想這或許是一種隱喻。我們祖先的智慧,體現在一枚小小的銅錢里。銅錢內方外圓,融入了祖先做人的哲學:外圓內方。外在要圓融通達,懂得變通;對內要堅持原則,堅守信念。

李雪蓮太“方”了,認死理不懂變通;官員們太“圓”了,把烏紗帽看得緊緊的;和李雪蓮有關聯的男人秦玉河、老胡、趙大頭都“圓”,在感情上權衡利弊。

只有“方”的李雪蓮,傻傻得可愛。

最后說一句。范爺的演技太贊了。從服飾、發型、神態動作到略帶方言的口音,活脫脫一個農村婦女的形象。

李雪蓮不是潘金蓮。



總之,《我不是潘金蓮》這個電影我打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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