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之旅正年少(1)

“每個人的心底都有一座埋葬愛人的墳墓。他們在其中成年累月地睡著,什么也不來驚醒他們。可是早晚有一天——我們知道的——墓穴會重新打開。死者會從墳墓里出來,用她褪色的嘴唇向愛人們微笑;她們原來潛伏在愛人胸中,像兒童睡在母腹一樣。”——《約翰·克里斯朵夫》

1

我叫魯清,現年二十七歲。朋友們叫我阿清,有時候也會叫做成阿琴。他們都說我名字很文藝,像女孩子的名字。

我活了二十七年。從小到大我依舊沒有生出過那種書上寫的致命的孤獨感,我每天工作、偷懶,在公交車上旁若無人地看自己的書,在辦公室里和同事們詛咒領導。我沒有時間孤獨,我是一個毫無上進心的人,所以沒有人會對我處心積慮;我是家境最普通的人,所以也沒有人會嫉妒廉價的行頭。我從沒感覺童年呼嘯而去,就算沒有糖果罐和玩具熊的圍繞,這個“成人世界”于我來說,與孩童沒有什么不同。

只是在夜深人靜睡不著的時候,我會偶爾憧憬一下被他們吹捧得天花亂墜的愛情。記不清楚相過多少次親,過年了也不敢回家,回家也是面對一樣的話語。身邊的死黨們都結了婚,有了家的羈絆,辛苦也幸福。每過一個生日,都有一種崩潰的絕望。這種時候我總是回想一下美好的從前。記憶是散在地上的一堆碎片,拼湊起來要花我好長時間。

二十七年來,我談過三場戀愛,遇過三種女孩,享受過愛情三種。

第一次戀愛是在我十八歲那年,高考剛結束不久,美麗的假期在不遠處向我們招手。現在不瘋實在沒有理由。有人說話,有人吵架,有人唱歌,有人跳舞。每個人都竭力燃燒著自己體內所剩無幾的能量。我一個人安靜地坐在靠窗的角落里,望著外面四角的天空神游。像個乖孩子。

整個教室像一臺沒有圖像的電視一樣嘩嘩亂響,在無邊無際的喧鬧中,一個女孩子的聲音不急不緩地傳來,我沒有聽清楚,也不敢看她,只聽到“我喜歡你”四個字。

我張著口,瞪著眼望她。她以為我沒有聽清楚,又大聲重復了一遍。這個女孩子叫蔡微,就坐在我前面。幾個月前她曾寫紙條委婉地向我告白,卻被我打太極推了回去。蔡微長得很漂亮,大概是遺傳了曾是芭蕾舞演員的母親。加之家庭條件優越,從小養尊處優,我真不明白她是怎么看上我的。

后來上大學了,我跟一個學長坐在枝繁葉茂的大槐樹下討論,茫茫人海中兩個人是怎樣走到一起的。

他說,愛情是講條件的。所謂戀愛,不過是計算自身條件以及機會成本,找到力所能及的最好的伴侶。如果雙方條件變化,愛情就將面臨洗牌。為了方便我理解,他舉例說明:若他的長相再出眾一些,他或許會選擇一個更為出眾的女生;而假設我的家境再富裕一些,我選擇的對象也將更加優秀。說的殘酷點,所有人選擇現在的伴侶都只是權宜之計,所謂伴侶,不過是一個緩解壓力的對象罷了。

當時我捧起可樂一口喝光,對他的話不置可否。說真的,我并非反對他的全部觀點。愛情自然是要講條件,“門當戶對”的觀念能夠數千年來大行其道就說明有其可取之處。觀念的世界,同樣奉行適者生存。因為要想有觀念,首先你得有能夠理解道理的智商。智力也是一個起著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扯遠了。這觀念就算有千宗不是,若它完全無益于愛情婚姻,它早就在情人們的談笑間灰飛煙滅了。存在的就是合理的,經得住時間考驗的東西就有其可取之處。

那一秒我只覺得教室兵荒馬亂,四周涌動的人群讓我窒息,眼下的一切都逼迫我迅速做了一個連自己都不知道對錯的決定。

“嗯哪,我也喜歡你。”或許是因為太緊張太局促,我的話語居然有了那么一點天津的口音。

后來我們在那個盛夏戀愛了。

蔡微在上學的時候,經常跟那群體育生瘋鬧,被架進男廁所逛過兩圈,被一個黃毛抱過。和她交往以后我才發現她的斑斑劣跡。她帶著面相不錯的我出入各種酒吧歌廳,在豪擲千金前把我拉到她身邊,輕描淡寫地對那些漂亮但是眼神空洞的女生說“喏,我男朋友”,然后把我曬到一旁。她知道我不喝酒,唱歌更是五音不全。每一次她的朋友們要我唱點什么,她就會找各種借口為我推托。我沒什么感覺,只是每每看到她和別的男孩子貼身熱舞時,我才會覺得有點兒惱。蔡微從來不化妝,但她更漂亮。

蔡微還是一家酒吧的樂隊主唱,從初二上學期就是了。有一天晚上我送她回家,她忽然告訴我,她的樂隊現在缺一個指彈吉他手。我看著手指上以前練琴磨出來的繭對她說我去試試吧。說完以后蔡微抓起她手中的我的左手,在我指尖硬硬的老繭上狠狠地親了一口。

在一個雨后的下午,我背著我的吉他走進了那家酒吧。蔡微正在唱一首自己的歌,我安靜地站在旁邊看著。然后我走到他們的面前,說明來意以后,演奏了幾首我比較熟悉的歌曲,其中有一首我和蔡微都很喜歡,是樸樹的《那些花兒》。嫻熟的指法和完美的演奏讓蔡微他們都很吃驚。

我一直以為酒吧是個輕浮與張狂的存在,但我認識到我錯了,而且錯得離譜。坐在這里的人們表情都很平靜,很悠閑,沒有絲毫瘋狂的跡象。音樂也很溫柔,如水一般流過每個人的耳朵,像夏天的晚風一點一點漫過皮膚,總之很舒服。燈光是美麗的蔚藍色,有點兒像海,又像是天空。我們像深海里的雨或高空的飛鳥一樣寧靜而安詳。

每天的黃昏是我單獨演奏的時候,我通常會彈一些我喜歡的歌,但從來不唱。蔡微每次都坐在一個靠窗的位置望著我,有時也會發呆。她的頭發已經染回黑色,并且長得更長了。

我們唱完一個午夜場就可以回去了,蔡微總是一個人推著自行車回家,像個晚自習剛結束的學生。我背著吉他跟在她后面走。我們隔著一段距離,彼此不說話。就那樣看著她的背影,我就覺得很快樂,因為可以保護她,不讓她受傷害。

這樣的日子其實也沒有什么不好,我甚至還想過蔡微將來有一天會不會成為我老婆。每次想到這兒我就哭笑,因為我真覺得很迷茫。蔡微是真的喜歡我嗎?她為什么喜歡我?我是真的喜歡蔡微嗎?我曾經把這個問題當作玩笑一樣地講給她聽,她問我:那你為什么喜歡我呢?我一下子大腦空白,然后說日久生情。

回學校看分數拿通知書的那天,我沒看到蔡微。昨天我給她打電話也一直打不通。我在像魚一樣穿梭不息的人群中找尋。沒有找到。聽她的朋友說,好像去巴黎了。

呵,這不是小說故事里面的情節嗎?怎么扯到我身上了?

太陽落山了,又是一個黃昏,黃昏之后又是一個漫長的黑夜。我坐在空無一人的教室里,坐在蔡微的位置上,好久好久。手里是蔡微留在位子里的一張紙,上面只寫著一句話:我喜歡的那個男孩子叫魯清,我想跟他在一起。

蔡微離開了,留給我大片大片的荒蕪和大把大把的回憶。不知道她離開的時候,有沒有因為我難過地整夜睡不著;有沒有揪著那只我打槍拿回來的玩具熊的耳朵問應該不應該告訴我;有沒有因為我在登機之前狠狠地哭過。在夕陽的余暉里,我又想起無數個在酒吧里彈吉他的黃昏。原來蔡微早已經問過我,而我竟然渾然不知,并且給了她錯誤的答案。

那天的黃昏跟今天的沒什么差別。蔡微穿了條很紅很紅的褲子,單薄的白襯衫。要我唱樸樹的《那些花兒》。我答應她。在黃昏籠罩的安靜小酒吧里唱起《那些花兒》,給我心愛的女孩兒。

有些故事還沒講完那就算了吧/那些心情在歲月中已經難辨真假/如今這些荒草叢生沒有了鮮花/好在曾經擁有你們的春秋和冬夏/那片笑聲讓我想起我的那些花/在我生命每個角落靜靜為我開著/我曾以為我會永遠守在他身旁/如今我們已經離去在人海茫茫……

樸樹的那些歌里面《那些花兒》是我最喜歡的,歌里明媚的笑聲和水流聲讓我覺得自己老了,那是擋也擋不住的懷舊感覺。

校工在檢查教室的時候把我趕了出去,我抬頭看,一輪巨大的月亮掛在天邊。我順著一條街一直往前走,走到那家酒吧的門口。里面幾張熟悉的面孔朝我走過來,對我說了什么我沒聽清楚,我走進去點了好多酒。都是蔡微常喝的那種。我問身邊的人,我這算失戀嗎。

我平常不喝酒,喝了三瓶以后才感覺一股火直往上竄。他們連忙制止我,好像又說了什么,最后把一封信塞進我手里了。信封上,好像有股我熟悉的味道。

我推開門大步走出去,覺得清醒多了。耳邊的風總是這樣地吹著,散亂的頭發而不顯眼的舉動。平常蔡微她都會為我整理衣服,而我總是小心翼翼地抱住她。

快走到那條街的盡頭的時候,我看到幾個勾肩搭背的的男生朝我走過來,我在學校見過他們。聽說都挺厲害,有幾打姑娘追隨。

前面那群飛揚跋扈的男生里面有一張臉我很熟悉。因為蔡微跟他很熟。在中學讀書的那會兒,他追過蔡微,還抱過幾次她。想不起來了,頭疼。像這種人平時繞著走就好了。可是我覺得今天他們好像是特意來找我的,我低著頭坐在路邊的欄桿上,手握著瓶子一下一下無意識地敲著欄桿。聽到聲音,早就已經注意到我的男生都把頭抬起來頭看我。只有他還在低垂著頭,也看不出什么表情。最先抬頭的那個黃毛朝我走過來,一抬手就掐住我的下巴,蠻橫地說老子早就看你不順眼之類的話。我用力一拳地砸在他臉上,然后把酒瓶往欄桿上使勁一敲,指著那群人說:“我心情不好,要打架就過來。”

他抬起頭,狹長的眼睛第一次那么仔細地打量我,邊看邊說,有點意思。

最后當然是我被一個男生按在地上,他握著從我手里搶來的酒瓶砸向我的腦袋,玻璃碎片四處亂飛。我記得我的前額破了口子,在意識即將沉睡的當口兒,我看到一個穿著草莓內褲的妹子抱住了我,大聲地喊救命。

自從蔡微走以后,我好像變成了另一個人。也不全是因為她。我只是覺得我以前活著太壓抑,太不像我自己了。在我住院的那段時間里,那個穿著草莓內褲的女孩一直沒有出現。只不過她托人送我花束,上面有娟秀的字跡書寫“早日康復”四個字,還有個落款,蘇青青。于是我知道了她的名字。只不過因為出院以后忙于升學宴請的交際事宜我一直沒有時間去當面感謝她。

七月末,我帶著我的吉他去了那家小酒吧。老板和樂隊的那些人都很歡迎我。那天酒吧里的人很多,但卻不顯得擁擠。我們站在酒吧的舞臺上,唱起《傻子才悲傷》。

演唱結束的時候,已經凌晨了。一二點鐘的樣子。但這條街越來越熱鬧,越夜越美麗。街邊的樹木在風里晃啊晃的。寬大的樹枝和濃厚的葉片幾乎遮住了街道上面的天空。偶爾露出一片流動的夜云。

我穿著單薄的白襯衫抱著我的吉他一個人慢慢走,腦袋里是一片嚇人的空白。

真正殘酷的悲劇是從不會在情緒的最高點爆發出來,只會緩緩地銷蝕,以一切成年世界特有的心計,讓悲劇發生得無聲無息,連受害者本人都猛然不覺。我坐在路邊的欄桿上,把雙手插進頭發里,有點難以訴說的難過。

“你不舒服嗎?”有人說。

進入我視線的是一雙修長姣好的腿,穿著一雙人字拖。腳踝上拴著一根琥珀色鏈子。

我抬起頭,看見女孩耳邊銀白色的十字耳釘。女孩穿著一條熱褲和一件絲綢素色吊帶,和我一樣背著吉他,深藍色的。大腿還纏著繃帶。

我眨眨眼:“蘇青青?”

“魯清對吧?”蘇青青伸手過來,開場白比我爽朗得多,她把我的頭發抓了個亂七八糟,“弟弟,要叫青青姐哦。”

“謝謝你哦。”我說。

“啊,不謝。”蘇青青說,“要請我喝酒嗎?”

“要的,”我站起來搓手,“當然要的。”

我帶她去了家慢搖酒吧,這里經常會有很多人比卡座推選出來唱歌。她顯然比我更加熟悉這里,打了個響指叫來酒保,轉眼問我,“要請我喝什么?”

我一時沒有反應過來,“啊?”

她噗哧笑下,“你反應遲鈍的樣子還真是蠻可愛的。”然后她對酒保說,“兩杯2:1橙汁。”

我輕輕撥弄懷里吉他的弦,像學生坐在老師面前一樣局促不安。不知道為什么。

“我經常去你演奏的那家酒吧。但是每次我去都是你女朋友在唱,直到那天聽你唱那首《那些花兒》,還不錯。”她忽然說。

“謝謝。”

當俞伯牙撫琴的時候,鐘子期既聽不到魏巍乎高山,也聽不出洋洋乎流水;在貝多芬的鋼琴上,當然也沒有什么“命運在敲門”,那只是不懂音樂的人的美麗誤會罷了。

很顯然這個叫作蘇青青的女孩明顯對我有這樣的誤會。我想她不曾在黃昏的時候去過那里,如果去過的話,她也許就不會說出這樣的話了。這是一種沒有來有的自信,或者說臭屁。

在那個即將天亮的時分,她對我說了好多話,成長與愛情,現實與夢想。那個天亮的空氣悶得像一堵不透風的墻,把我圍得嚴嚴實實,無法喘息。她抓住我的手臂,喃喃自語:“我等了他那么久,等到的結果居然是勸我放手。”

每個人的心里都住著一個人,雖然近在咫尺,卻只能遠隔天涯。

不能在一起就不能在一起吧,反正一輩子也沒那么長。我記得我這樣說。

在清冷的月光下,酒醉的她回答:“就是因為不能在一起,所以一輩子才顯得那么長。”

我站在那里,無言以對。

那種瘋狂,那種執著,那種為愛的不顧一切,究竟是從什么時候開始誕生的,又是從什么時候開始消失的呢?

待續

故事之外的故事:

很久之前的故事,昨日整理電腦的時候發現的,一同發現的還有其他幼稚的短篇或長篇,包括昨日之旅正年少和其他的一篇長篇,雖說是長篇,但根本沒有寫完,笑,做事嘛得有始有終,寫完這兩個長篇,也算給過去的自己一個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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