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寫作,難以入眠

似乎無數人說過這個問題。

在杜拉斯的《寫作》里,寫作似乎是她在世上唯一要做的事,當寫作來臨,空虛、寂寞、時間、歡樂都被消解,而友人、情人與丈夫,只是這件事的空隙中的附屬。

喬治·奧威爾那本有名的散文《我為什么寫作》,開篇就大大咧咧地講,我總是要成為一個作家的,從我小時候我就知道。我現在沒有做這件事,但將來總有一天要寫的。我的心里對這件事很清楚。(大意)


我很喜歡寫東西。

最近越來越羞于用這句話介紹自己。

大抵和一個母親有了孩子之后便往往不好意思再做一些少女的事情有些類似;當求生開始之后,寫作似乎就變得嬌貴、奢侈而無意義。


原來意義真的是一個需要尋找的東西。這是我最近才覺悟到的。


你也許讀過,也許沒有——之前那篇曾喧然一時的《驚惶龐麥郎》。

作者是一個90后的姑娘,網名鯨書,鯨魚的鯨,書寫的書。

我后來某一天翻閱了她的豆瓣日志,被其中對世情、人情的描寫深深震撼。

這個比我還要小一歲的姑娘,在文章中寫:

小鎮對性的態度很保守,一個遭到強奸的姑娘卻被父母急忙地嫁到了強奸者的家里;而學校的一個男老師在室內與妻子做愛,教室外面學生在偷偷瞧著;

一個一心想要將兒子送出國的女老師,為了爭搶利益舉報另一個男老師開補習班;

一個在教室大談理想主義的老師,卻在路上跟她聊,未來一定要功名利祿;

……

她在那篇文章結尾道,回頭看才發現,那些年讓她對人生有了更深刻了解的,不是那些男同學,而是這些老男人。


我訝異于她對人與事的觀察。一個高中的姑娘,能夠洞悉這些事,是高中時候的我無論如何想不到的。這個比我小一歲的姑娘,是個什么樣的人呢?

小馬曾經說,做什么事情,想要做得很好,心腸要能硬的起來。

所謂“硬的起來”,應該就是這樣吧。看懂了一些世事,不悲傷也并不極度憤慨,面對他,理解他,如果可以,改變他。在堅強中,帶一些智慧,一些狡黠。


高中時候的我,心智單純如小學生,幾乎只懂得讀書。

我從來沒有關心過,我的老師們是什么樣的人;我的同學們在那段青春歲月里,關注什么,思考什么,或者,迷茫什么。

阿炳曾經說,高中的我,遇到不明白的事情,總是瞪著大眼睛希望別人解惑——可很多事情,只可意會不可言傳,或者并沒有對我言傳的必要。


我有時候覺得,也許性格如此不是一件壞事;但有時候又覺得,這樣很不夠。


情商不高,并沒什么;但因此而忽視對世情的了解、理解,我覺得很難過。


我喜歡講故事,希望有生之年,能夠講個好故事出來。而這個愿望越發強烈,不去做的話,甚至無法入眠。

努力看這個世界,理解他,面對他。


這些也許就是我為什么要寫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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