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永遠愛我,卻未曾告知,誰是永遠。
她說一直都在,卻沒說,誰叫一直。
接著,她就不見了,如石沉了大海,星墜了銀河,準確的說,她是被偷走的。“偷”有個概念,《弟子規》里寫的清楚,“倘不問,即為偷。”
我翻爛了與她有關的信息,推理出一條縝密的線索鏈。
最后結論,她不是靠著自主意識離開的,即,她是被偷走的,未經過我的同意,這,不就是偷嗎?偷她的,只有可能是這位傳世大盜——時間。
我可算明白那排一百零七的地賊星,鼓上蚤時遷是何許人也。
時姓的傳人,時間,稱得上盜賊始祖。
時間偷的走人心,竊的了容顏,帶的走年歲。
在我推理出這一結論時,幾度失了信心,這么個不講理的賊,我去哪里理論?
這么一過,屈指已有十月有余,偷走的姑娘,就如剜走了我心坎上的一塊肉,心空蕩蕩,怕是那時間,不止偷了我的人,順帶,挖心。
這賊,有些可恥。
但,這賊,并沒有失了道義,丟了她已近乎一年,他現在倒是給了些線索。
-01-
西藏,拉薩。
擄了她,第一站便往西藏去了。
她背后那就是布達拉宮,雪域高原,我記得她說過,不喜那么高海拔的地方。照片里她一臉愁容,頭發被風吹的散亂,陽光從她的眼角透過照片,穿了過來。她轉身的姿勢,是我一向以為最美的模樣。
我曾一心想著朝圣,朝起暮落對著太陽膜拜,月上柳梢向著月亮吟詩。
你聽得在耳里,雖是有諸多不滿,卻未掛上半點不悅之色。
我說,想去一趟西藏,那有一股牽引著心的力量。
你為生活困擾,憂慮與焦愁并行,多的是放不下的事。
未曾想,我前行未果,投入了生活的戰場,自縛了腳步。你被竊走,卻去了遠方,見著了這日暮與黃昏。
這照片下的時間,2017.3.1日。
而現在是2017.11.20日。
-02-
四川,成都。
幾經顛簸,拐著她往成都去了,怕是她確實不喜西藏,賣不掉。
成都街頭的夜,路被蠟黃的燈光所映射,玉林路盡頭的那家小酒館,你端著杯子,嘴唇湊近,欲飲還休的動作,倒是讓你學到了個極致。
你眼里瞞不住的,還是那一抹憂傷。
“和我在成都的街頭走一走,直到所有的燈都熄滅了,也不停留。”趙雷的一曲成都,動了我的心,撥了你的弦。
你說,你也會想與我牽著手,去走一走,哪怕所有的燈都熄滅了。正如第一次見面,我們所走的38012步,每一步都是喋喋不休,話匣子止不住的往外蹦跶。
可,我喜遠足,你喜安居。
白日里,外面太陽太大。
黑夜里,四面冷風襲人。
夏日里,枯樹炎熱逼人。
冬夜里,只愿縮在被窩。
未曾想,這成都你是真的去了,夜幕下,更添了幾分嫵媚。
這照片下的時間,2017.5.9日。
這天,是我生日。
-03-
西安,長安。
我曾問你,什么是江湖?
你答,天下那么大,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
我再問你,哪里是長安?
你答,世界紛紛擾擾,無處安放的便是一顆安穩的心,那,長治久安吧,這就是長安。
我最喜的一句話便是“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盡長安花。”
你總是不厭其煩的,聽我說那一堆廢話。
我滿腦子里裝載的胡思,只有在你面前才敢亂想。
你說,“十里長安街不如你,百里春風不如你,冰糖葫蘆不如你,通通,不如你。”
可這江湖,我竟然是不舍得放下。
直到你被拐走了,我才知道,獨影闌珊,眾里尋她千百度是個什么滋味,更可怕的是,這人間尋覓幾多回,盡是,難,難,難。
這照片底下,多了一行字。
“這長安,我來過了,無趣,勿念了。”
2017.8.9日
-04-
被偷走的,那心頭上的肉,怕是長不回來了。
夜半,多有夢魘襲擾,你推開了好幾扇銅綠色的門,紅妝淡抹,青色的裙擺,素色的長衫,長發披肩,笑顏如花。
醒來之后才發現,枕頭已經濕了大半,撥了一個過去的號碼,一聲對不起您……
這夢,也就在這里,徹底的碎了。
有時會突然忘了愛著你。
-05-
海南,三亞。
那日煩躁,看這山海浮沉也煩,觀這日暮晨鐘也煩。
不經意間的一句,想去聽大海的聲音,想吹著海風在陽光底下打滾,想那樣荒唐一次。
你說那便去,放下手里的事,也要隨著我去。
我全當是玩笑,不曾想,你認了真。
相片里的你,讓身子沒入了海浪底下,涌起的浪花四濺,張牙舞爪,你穿上比基尼,臉上添了不少羞澀,紅暈在你臉蛋上經過了一番推搡,散開了,可真美。
相片底下,你留了一行字。
“聽浪花,聽海鷗,聽這個世界。荒唐了一下午,只剩下安靜的坐著,看日落。”
時間,2017.10.29日
……
自那之后,迄今為止。
偷人的賊,寄來的信。全部看完了,再也,沒了,你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