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古怪的女孩,從小被目為天才,除了發展我的天才外別無生存的目標。然而,當童年的狂想逐漸褪色的時候,我發現我除了天才的夢之外一無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點。世人原諒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們不會原諒我……”
十八歲的張愛玲,還是港大的學生,寫下了她的《天才夢》。她無疑是個天才,上個世紀四十年代,二十出頭的張愛玲已風靡了淪陷區的上海文壇。直到今天,當張愛玲研究成為一門學問—張學,當張愛玲的書迷有了統稱—張迷,張愛玲已然成為了傳奇。
天才都是乖僻的。十八歲的她就預見世人可能真的無法原諒她。但那又有什么關系呢,她是天才,她盡可乖僻,她不需要世人的原諒。
我是張迷。我一直以為作家是天生的。我迷戀天才式的作家,迷戀張愛玲,迷戀卡夫卡……
小時候,我也有一個天才夢。十八歲那年,我可能也還有一個天才的夢。后來的現在,發現我的天才夢真的只是一個夢,因為我不是天才。
我不是天才,我只希望我寫出來的文字,你偶爾能夠喜歡。從小到大,從小學到大學,我都十分幸運,一直有同學說喜歡我的文字,說在我的文字里看到了不一樣的東西。這個“不一樣”顯得彌足珍貴,大概是覺察到了我筆尖流淌的一絲或一毫的情緒,恰好是懂得。懂得的不需要是我,而是年少或青春里那份相似的悸動。人性的進化是緩慢的。好的文字可以跨越時光跨越一切代際,只消你在讀到的那一刻喜歡就好。大概我想寫出來的就是這樣的文字吧,不會美到溢出來,但有人恰好喜歡地剛剛好。
我不是天才,我沒有天賦異稟,但偶爾會有天才的乖僻。生活的藝術,有一部分我也是能夠領略的。我也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享受微風中的藤椅,吃鹽水花生,欣賞雨夜的霓虹燈,從雙層公共汽車上伸出手摘樹巔的綠葉。我不太能找到人和我一起做這些有趣的事,所以在沒有人與人交接的場合,我一個人,自娛自樂,也是充滿了生命的歡悅。就像深夜海邊的篝火,在涼涼的海風里半明半媚,我愿意有一幫人和我在漫自驚險的火光中閑聊一切的無所事事。但好像大家都要回家,風太涼了,火太濕了。只剩我一個人和慵懶的星空。人家說像神經病。我是經常自嘲自己是個神經病,反正也不會真的是。
我不是天才,我寫出來的文字偶爾有點怪,像是對著廣播哼著悄悄話,自言自語,又不肯說清楚。也不是不肯說清楚,是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想說些什么,其實只是想說。就像現在,我也不知道我想說些什么,想到你會看到,我有些緊張。我想一個好的作者應該是一個講故事的高手,我不太會講故事,或許我講的是不是故事都是值得商榷的。
我不是天才,但還是想做做夢。這個夢無關于天才,只希望我寫出來的故事你會喜歡,或者只是不討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