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改變的第4定律:讓它令人愉悅之習慣契約。
今天介紹的這種方法大家一定都不陌生,為了目標制定行動計劃,計劃中要包括行動細則、記錄過程、懲罰機制。
最簡化版的習慣契約就是找一個問責伙伴,讓他來監督自己的行動計劃執行情況,如未完成給監督人的獎勵也就是給自己的處罰。
我們來參加小小sha老師的圖卡共修營,要求21天中每天輸出一張知識卡片,每個參加的伙伴一人交99元的契約金,完成全額退還,完不成任務的不退還。這就是一個十分典型的習慣契約的例子。有行動細則,有記錄過程(簡書發表)、有懲罰機制(99元契約金)
而最有趣的是,我們的圖卡共修營還嵌套了一個問責伙伴的環節。來參加圖卡營的伙伴兩兩自由組合成同桌,同桌中有一人未完成當日任務,兩個人同時被抱出群。這個規定可以說比99元契約金還奏效。因為,我們誰也不愿意因為自己的懈怠造成按時完成任務的同桌也受到處罰。
從這一點而言,問責伙伴的效果比習慣契約還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