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得到羅胖對羅永浩采訪的點評中看到兩個很有價值的觀點:照耀和高自尊。
“人在朋友當中扮演的最好的角色是照耀,哪怕是一盞燭光,都是好的。--我要在朋友面前做一個照耀者,我們在別人生命中能做的事情僅僅是照耀他。我們生命中都有天使和魔鬼,最后哪一個能贏,是看你決定喂養哪一個。如果你身邊有一個人,做一件其他人都不看好的事情,你一定要支持他,你不是在把它推向火坑,而是在像燭火一樣照耀他,你去喂養他的善念,在他面臨不靠譜的時候會更有把握,沒有人是傻子,每個人在烽火面前都會小心謹慎的,你對他的支持只會讓他成為一個更加靠譜的人。”
“高自尊的人,對自己和其他人的評價都很高,低自尊的對自己和他人的評價都很低”
這兩個觀點將顛覆我底層思維。我們在別人生命中能做的事情僅僅是照耀他。給他光,哪怕很微弱,喂養他生命中的天使,幫他長成最好的自己。而我平時卻總愛做評判者,其實你不是他你怎么知道他的所思所想就不對呢?你能看到的只是眼前,你怎么知道未來會是什么樣啊?原來自己的評判和勸導多數事與愿違,出發點是好的,但卻幫了倒忙,轉變自己的選擇,不再選擇做評判者,即使我們評判的再有道理,又真的能改變對方嗎?做個照耀者,給別人帶來光和希望,讓別人看到他心中的天使,感受到美好。對自己更應當這樣。這終歸是一種心態的選擇,唯有我們自己充滿光,總能看到希望的時候我們才可能發光才可能成為照耀者。
高自尊其實是照耀者的主要表現,對自己對他人認可,高度自信,勇敢,積極陽光。高自尊的人出發點不在找問題上,而在關注怎樣能更好,關注陽光的一面。遇到問題不會止于問題,而會努力超越問題解決問題,在這個過程中得到鍛煉和成長。所以高自尊總體是良性循環,建立在在行動和做事上。低自尊,是想出來的,不做,就怕做,就貶低自己。高自尊是干出來的,低自尊是想出來的。所以想要成為照耀者,想要擁有高自尊的根本點只有一個:做事、做事、還是做事。做事不但鍛煉能力,更能增強勇氣,提高自信和自尊。
最近在做時間記錄,發現做事間隙的時間會過得飛快,半個小時、一個小時很快就過去了,難怪一天計劃要做很多事情實際完成的卻大打折扣,堅持時間記錄,學習更有效的計劃和行動,學習和時間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