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女人慨嘆:女人不是男人的附屬品。居然,得到了很多女人的贊成。
大概,這些女人在家中的處境都不是很理想,至少在她們自己的感受是如此。
其實,妻子首先應該擺正自己的位置。做妻子的不要以夏娃自居,也不要把丈夫當作亞當,因為夏娃只是亞當身上的一根肋骨。一個人少一根肋骨是完全可以生存的,但這根肋骨如果離開了其賴以依附的軀體,等待的命運就只是很快地腐朽了。夫妻雙方是相互依存的兩個獨立個體,只有相對獨立,才能和對方保持相互依存的關系。依存和依賴是兩碼事,盡管相互依存并不排除相對的分工。
曾經的一件離婚案,讓我震動。作為我的當事人,那個女人當時四十歲左右,原是花炮廠的女工,因為當醫生的丈夫承包了醫院的一個藥店賺了錢,她就樂享其成,已經好幾年沒有上班了。他的丈夫賺了錢,開始不安分,和一個小寡婦好上了,并向她提出了離婚。她說丈夫有外遇,但拿不出證據。那個小寡婦比她年輕,也比她漂亮。不但作為代理人的我,就是審理該案的法官,也在內心確認原告是有了外遇,但法律是講究證據的,沒有證據就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她知道婚姻已經無法挽回,只好退而求其次,要求分割財產。她說,原告承包了醫院的藥店,生意很好,至少賺了二十萬元,因此她希望最少分得十萬元現金。但原告,也就是她的丈夫告訴她,藥店賠了本,不但沒有存款,還欠了外債,但不要她承擔債務,只要她同意離婚,他愿意向朋友借一萬元給她。至于房屋,是原告單位分配的公房,當時還沒有參加房改,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看著耳環、項鏈、戒指、手鐲清一色金光閃閃的她,我從心底為她感到悲哀。她無法說出原告究竟有多少業務量,不知道原告平時把存款存到哪個銀行,不知道原告都和哪些人有業務來往。總之,她不能向法院提出任何證據,甚至連證據線索也無法提供。法官也同情她,但無法幫她。作為代理人,面對她的合法權益被侵犯,我無能為力。我只能輕輕地批評她,你哪怕每天少打一場麻將,稍微去藥店幫幫業務,你也就能掌握藥店的經營狀況,也就不至于輸得這樣慘。
這個女人的經歷讓我得出一個結論,女人不要太會享福了。古語云,人無遠慮,必有近憂。這個女人就是因為貪戀享清福,沒有產生應當有的危機感,當危機真正降臨的時候,才落得一敗涂地。
現在年輕女性中流傳著一句話:工作好不如嫁得好。意思是只要找到一個好老公,就可以坐享其成,不再為衣食之愁。其實,這是很危險的。
女人要追求幸福,必先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