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愛”的名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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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的朋友一直在一所私立學校做班主任。聽她講了不少關于她的學生的故事。有一次她這樣對我說道:絕大部分父母是為了孩子能夠接受更好的教育才把孩子送到這所學校讀書的。但是,不能否認,有的孩子是被父母“拋棄” 到這所學校的?!盀槭裁催@樣說?”我吃驚的問。她給我講了小A的故事。

小A是一個12歲的男孩兒,老家在我們城市所轄的縣城,父親事業有成,在縣城有多家店鋪。母親在小A3、4歲時離家出走,不知所終。于是,小A便一直跟隨他的爺爺奶奶生活。后來,他的爺爺奶奶年事已高,可憐的小A便回到了他做老板的父親身邊。當然了,鑒于他的父親家資頗豐,這些年身邊不乏要做小A媽媽的各路美女,最后,小A的父親選中一溫柔賢淑的女子為伴。小A回到父親身邊,毫無疑問,尚在懵懂間迎來了繼母。養過孩子的人都知道:大概,這天底下最難的事情便是孩子教育一事,否則岳母刺字、孟母三遷也不會在歷史上留下如此濃墨重彩的一筆。

有多少母親咬牙切齒恨不能掐死自己家的搗蛋包,但是回過頭來還得裝出和顏悅色的模樣與孩子斗智斗勇。后媽的難做便在于此:管少管多基本都會費力不討好。竟然進退都是錯,那自然不如少管,起碼還落得清凈。俗話說“寧要要飯的娘,不要為官的爹”,這句話簡直道盡男女養育孩子的真理:父愛如山,山就是杵在那里,山不會主動過來,孩子得過去。舉個例子,孩子有病在床,當娘的可以衣不解帶睡不沾床勞神費力直到孩子痊愈,當爹的?他會很替孩子擔憂,然后,就沒有然后了......

在許多當爹的人的眼里,他們只需要給孩子提供一份屬于他們家族的良好的基因,然后就讓孩子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去就可以了。在他們眼里:孩子是自動長大的,孩子完全可以十年不見,一晃便是國家棟梁,獨當一面。說起這個話題總是禁不住想多嘮叨幾句。記得當年一個男同事聊天時說的一句話:母親是絕對不能少的,父親,有沒有就沒那么重要了。一個多月后,我這位同事就去世了。他的兒子至今非常優秀,基本驗證了他當年的那句或許有心的戲言。

又扯遠了。

繼續說小A的故事。小A的繼母嘗試了不少方式來試圖教育好從天而降的大兒子,但是未果。當然,對于一個20幾歲的繼母來說,這個兒子確實來的太突然了一些。我朋友對我講:小A的繼母一開始確實是想把孩子教好的,但是她完全低估了教育孩子的難度。整個教育過程猶如希臘神話里的西西弗斯在滾石上山:每每到不了山頂就又滾下山去,前功盡棄,不斷重復、永無止境。最后這位年輕的繼母幡然醒悟:與其費勁教育涉世十年之久的半成品,何如自己生個不染纖塵的純天然寶寶來教育?

于是,她懷孕了??墒?,我們的小A怎么辦?看到他就讓孕期綜合癥發作。于是,年輕的繼母和中年嬌妻在側的父親一盤算,以愛的名義把孩子送到了遙遠的私立學校。從此:眼不見、心不煩。我無意于批評一位年輕的繼母,因為說到底孩子跟人家基本無關。我就想問問這位父親:當新人的枕邊風吹起的時候,你可曾記起你與舊人也曾因愛結緣?因愛生子?

這所私立學校是全寄宿,孩子可以一周回家一次,但是,考慮到孩子教育的重要性,鑒于學校比家里更有教育的氛圍:這家人要求孩子盡量不要回家,在學校好好學習,天天向上??蓱z的小A,就這樣被父母以愛的名義“拋棄”在了學校。要錢給錢,要物給物,就是......沒有愛,沒有溫暖......

我的朋友對小A極盡照顧。周末邀請他回家吃飯,每周收起他的換洗衣服幫他洗。因為他的習慣出奇的差,還為他安排了4個同學專門幫助他......她說:我無法想象,一個12歲的孩子竟然孤獨到這種地步,他的作文,許多時候描寫的是他一個人在宿舍里對黑夜的恐懼,對愛和溫暖的渴望......

既生之、養之,何不育之?改用孔夫子一句話: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育,何以別乎?

再來一個真實的故事。

那年,我還在高三。一大早,咚咚的敲門聲劃破了宿舍區的寧靜。爬起來開門后,但見我班一位孩子的父親,劍眉星目,怒發沖冠。還不等進門,就開始對我叫嚷:你快勸勸我家那個混蛋孩子,學什么畫畫,畫畫能當飯吃嗎?說什么也不能再學下去了,光出去學習花了接近8000了,還讓人活吧?

等他坐定,我問:家里可有病人?答:一家康健。再問:家人可有營生可做?答:除老人外,舉家打工。再問:收入可穩定?答:年收入十萬有余。再問:既然如此,為何缺8000?答:不是缺錢,是現在錢好賺,孩子不出去賺錢可惜了,可惜了,可惜了?。?!但見他思路清晰,語句豪邁,擲地有聲。

我和這位父親你來我往。這廂我口若懸河,告知教育對于一個人的重要性,環境對于一個農村孩子的重要性,眼界對于一個農村孩子的重要性,考上大學對于一個孩子的重要性。那廂他舌燦蓮花,一一舉例來實證考上學后工作難找、房子難買、媳婦難娶。最后,這位父親環視我20平米真正的寒舍一圈后來了句:你說,你也是大學畢業,混到這份上,上大學干么?讓他出去打工,是為了他好!我敗下陣來……

最后,這位在繪畫方面非常有天賦的小伙子在臨近高考不到一年的時候被他的父親拖出去打工。臨行,他哭著來找我,讓我再給他家人做做工作,就讓他試一下,考不上再說。我不忍心告訴他:電話已打多次,溝通多次,現在他家人已經不接我電話了。

多少父母,呈現給我們的是“托舉”的姿態:奮力把孩子高高托舉起來,以自己之力,助力孩子看世界、發現自我,創造自我。因為他們深知:養育孩子,是責任也是義務。既然生下孩子,就要為他負責。但是還有多少父母,呈現給我們的確是:“甩手”姿態:我已經給你了一條命,其他的,別再來煩我!還有,他們生孩子的目的為:養兒防老,為自己的將來找一個醫院陪護,為自己找一個免費的糧票,為自己的未來找一個掘墓人。僅此而已。

因為他們是父母,他們可以順理成章,以“愛”的名義拋棄孩子,以“愛”的名義剝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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