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有個朋友跟我說,他覺得現在加班不只是為了完成工作,更重要的是為了給別人看。
他跟我講了一件事情:不久前,他主要負責的一項工作因為工作量大,人手不夠,時間又特別急,他向部門領導匯報了這些情況,領導安排部門所有人下班后共同加班完成這項工作,同時還臨時抽調了幾個別的部門同事來協助。原定的加班時間是晚上七點開始,別的同事都按時到了,可是他同部門的一個同事晚上九點才到,并且完全沒有參與大家的加班工作,只是做她自己白天沒有完成的工作。而朋友見到的這個每天坐在朋友對面的同事白天工作的日常是上上樓下下樓,喝喝茶玩玩手機。晚上十二點,終于完成了這項工作,大家一起關燈離開,而那位遲到同事的加班成果是做了兩張表。
第二天,朋友遇見好幾個同事,問他:“你們部門那誰昨晚加班聽晚的,真辛苦啊!”“你們這幾天挺忙的吧,昨晚加班沒你啊!”……朋友苦笑不得。后來,才知道那位晚到的同事加班結束后,發了一條朋友圈,關于加班的,中心思想是熱愛工作,越加班越驕傲。我問朋友咋不也發一條,朋友說:活兒都是我們做的,深更半夜累得跟條狗似的,誰還有閑情逸致發朋友圈啊。可是,就有人這樣不遺余力地秀加班,這就是典型的會哭的孩子有奶喝。
看過一篇文章,里面寫道:“加班最直觀的理由是為了多賺點錢,可即便沒有加班費,越來越多的年輕人也能接受加班這件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意識轉變促成的。過去,能夠平衡工作和生活的人受人尊重,現在忙到沒有性生活的工作狀態備受推崇。證明人生成功的標準越來越單一,那些只有在工作中,而非生活上取得成就的人才有資格受大家膜拜。過去的普遍看法是,工作不重要,生活逍遙自在才最重要,而現在的看法是,不忙是罪,是無能,是低階層的表現。”
我另外一個朋友的座右銘是:加班是無能的表現。她以前呆的單位,除特殊情況外,領導不準加班,到點準時關燈關機器,準時下班。領導的原話是:既然我們人員配備合理,分工明確,那么正常的工作在正常的工作時間完成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你完成不了,那么只能說明要么態度有問題,要么能力有問題,而這些都是需要你自己解決的,為什么要浪費單位資源為你個人的失誤或問題買單。
后來,朋友調到另外一個地方,領導的口頭禪變成“現在哪有不加班的”“反正你們下班也沒事做,加班就當作休息了”。朋友說這領導自己從不加班,就喜歡看著大家加班,有事沒事都喜歡大家加班。可朋友總是要求手下人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非特殊情況下從不要求他們加班。
有一次,朋友因為之前請了幾天假,積累了一些工作,需要加班補補。她手下的一個小姑娘問她能不能改為明天加班,朋友起初不明白怎么回事,后來那姑娘說因為當天下午跟人約好了有事,不能留下來幫忙。朋友說沒事,本來就是她自己的工作,她自己解決,而且確實別人也幫不了忙。雖然朋友一直跟那姑娘說去忙自己的事,可那姑娘思來想去還是把事情給推了,留下來陪朋友加班。姑娘的理由是如果不留下來一起加班,領導肯定要批評,所以就算沒事做,幫不了忙,也要陪著朋友一起加班。這真的讓朋友苦笑不得。
“我們都有一種與生俱來的本能,放不下那些讓我們因為感覺忙碌而產生了成就感的工作。”我們都有一種莫名其妙的“危機感”,如果你沒有別人忙,如果別人加班而你沒有加班,就證明你不重要或是不夠努力。所以有時候加班成了一種作秀,有一種加班不是為了工作本身,而是為了假裝勤奮。
每一個職場人都會碰上加班,工作中,應該努力保證效率和質量,下了班,應該把極力捍衛自己的私人生活。“對加班最好的態度應該是如果需要不必委屈,如果能免不必硬來”,不要把加班當作職業的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