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幾周前的事情,感想也是幾周前的,因為懶癌晚期所以一直拖到現在。之前也是有這樣的想法的,但是沒有那天那么清晰的認識到,時間不晚不早,但是之后如何,我依然不知道。
寫這篇文的時候,我是懷著羞愧的心的,如果你是和我是一毛一樣的,那么看到這篇文的時候請你也羞愧一秒。
我很少接觸微博,之前很少打開,16年才開始習慣去偶爾看一看。所以之前的領養、呼吁什么的我一概不了解,我只說我的感覺,說錯了也請見諒。
我先說那天,讓我一瞬明白我該羞愧的事情:剛巧紅燈,我和五六個陌生人人一起站在馬路邊,其中有一對母子,在和一只略微有點臟的小狗玩耍,兩人一狗都挺開心的樣子,初見以為是帶著狗出門的。哪想紅燈過去,母親拉著小孩的手就匆匆過了馬路,沒有去管那只狗,它起先跟了上去,大概以為是在玩耍吧,一直到馬路中間才停。它雖然長得一般,沒那么可愛帥氣,或者逗比高冷,但很聰明,因為它停下來了,或許它明白那對母子要離開了,并且不會帶上它,和之前遇到過的人一樣。
一只毛色黑黃的短腿狗,站在滿是金屬汽車的人行道上,左右顧盼了一陣,又飛快地追了上去。也許它去追那對母子了,也許它是去翻垃圾堆了。我不知道后續,我只知道我想帶它回家,結果卻是和那對母子一樣過了馬路,選擇離開。
我沒有對不起它,只是不能帶它回家,只是不能給它一片瓦一粒米而已。我已經給了它憐憫,給了它一句心疼你,然后放它流浪依舊。我連呼吁都沒有做,也沒有拍照發微博:XX地點有一條流浪狗,有愛心人士在附近的話請去領養它。我只是在內心做了個禱告,請求上帝能夠保佑它。何其諷刺?
我有很多的借口,譬如我工資低,自己都僅夠溫飽,養不起——但每月拿出一百給它,其實也沒那么困難;我和他人合租,室友不同意養——你可以帶走一只貓,不出臥室也不會對室友造成打擾。人是活的,事情才是死的,辦法都是想出來的……
其實還有很多話,但我不寫了,字數太多不樂意寫了。總歸我是那個選擇了憐憫而不是救助,選擇了借口而不是行動的人,我沒有對不起誰,我只是后悔少壯不努力,很多事情無能為力,看吧,借口確實木牢牢。
說是人生無奈,其實是你內心不愿。紙上談兵的人太多,就跟只會呼吁的人一樣多。我不好,但是我依然想說:呼吁和執行永遠是兩回事,紙上談兵的你在指望著另一個紙上談兵的人,會有什么結局?
?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