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偶然聽到一首歌:有一種愛叫放手,為愛結束天長地久,我的離去若讓你擁有所有,讓真愛帶我走。為了你,失去你,狠心扮演傷害你……聽著聽著,淚水不知怎的涌了出來,記憶的閘門瞬間打開,盡管不愿回憶……
2015年的2月13日,姐姐永遠地離開了這個世界,年僅45歲,死于子宮癌。
遙想當年,姐姐在縣防疫站有了一份固定工作,經人介紹,認識了在縣法院工作的姐夫,兩人一見鐘情,很快就結婚了。不久,姐姐懷孕了,可是當時她只有22歲,不符合當時的計劃生育政策,只好選擇流產。誰料這之后不但不能懷孕,還得了子宮癌。25歲那年,不得已切除了子宮。
姐夫對姐姐關懷備至,可越如此,姐姐越愧疚。尤其是當嫂子生了孩子之后,每次姐夫見到小孩子就兩眼放光,甚至顧不得吃飯只為和孩子多待一會!這深深地刺痛了姐姐,她覺得不能給姐夫生個一兒半女,實在是太虧欠他了,她第一次提出了離婚,姐夫堅決不離!最終兩個人商量了一個折中的辦法,去福利院領養一個女孩。
女兒的到來讓他們的生活充滿了快樂與溫馨,姐姐愧疚的心也有所緩解。孩子滿周歲了,他們高高興興的帶著孩子回姐夫的老家過年,誰知無意間聽到婆婆和姐夫的談話,徹底擊垮了姐姐!
“咱家三代單傳呀,不成想在你這里斷了根,就是有個親生的女兒也好呀!”
“媽,別說了,誰也不愿這樣,可沒辦法呀!”
躲在里屋的姐姐淚如雨下,不管是什么原因,一個女人,不能給自己愛的人生育后代,還有什么理由在一起呢?“離,必須離!”她咬著牙下定了決心,盡管是那么地不舍、不情愿,可為有如此,姐夫才會有自己親生的孩子!
愛,不就是成全嗎?
過完年,姐姐拼死拼活地和姐夫離了婚。姐姐說離婚后她竟輕松了很多,沒有了心理負擔,她和領養來的女兒相依為命,日子過得平靜而快樂。只是為了愛而選擇的分離,會讓姐姐承擔多少痛苦呢?不知是不是宿命,重新組建了新的家庭的姐夫,還是沒有孩子。姐夫始終忘不了姐姐,時常前去探望,而姐姐能做的只有一次又一次的堅決拒絕,讓姐夫徹底死心,回歸自己的家庭。既然選擇了分手,給不了他想要的幸福,不如讓他死心,盡管心如刀割般難過!
這樣的日子沒過上幾年,姐姐的癌細胞突然擴散,人很快就憔悴下來,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姐姐說的最多的就是珍惜,抱歉。珍惜自己擁有的一切,對父母懷有深深的抱歉。
究竟怎樣才算愛一個人呢?是如嫂子般在哥哥遭遇大難時的不離不棄?還是像姐姐般地為愛放手?我給不出答案,腦海里只深深地記住了姐姐的話:“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