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去吃飯,等電梯等了三次都是滿人,在等電梯的時候,有個妹子在窗戶旁邊邊哭邊打電話。本著時間要好好利用的原則,我就光明正大的聽了一會兒。
然后發現,好吧果然是分手了(為什么是果然)。看著小姐姐很傷心的樣子,我就想,小說果然都是騙人的。
江辰說分手的感覺就像是你穿反了毛衣。然后我就想,我夏天穿體恤啊,不穿毛衣的[笑而不語],哪有這么簡單與平淡。(這小說看了半小時看不下去了。。。可能與我的品味不相符吧)
吃飯的時候我就在想一個問題,我感覺,大多數戀愛都逃避不了分手的命運。然后分完手還應該很痛苦,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還要談戀愛呢。
看著我流油的小籠包,然后我想我想明白了,單身的生活就像這盤包子,是必需品,吃完之后不會心痛,也不會開心。但是,戀愛呢,可能就像旁邊的烤魚,是“奢侈品”,吃完之后付錢的時候心痛的不得了,之后回想起來還是滿嘴的口水。
辣是一種痛覺,但是會刺激感官神經中樞,會讓人有一種爽等我感覺。或許戀愛也是這樣一種東西,最后的痛,反而會讓你回想起來也是一種幸福?
心理學上對人的記憶有一種說法就是,人的大腦會選擇性的忘記痛苦的記憶,而不斷加深快樂的記憶。這也許叫做苦盡甘來?
然后,看著旁邊的烤魚,摸了摸錢包,我想,小籠包也很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