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要自養,谷要自種。
這句話雖然有些偏見,但也是頗有道理的,其實說到底,不管什么事情都需要自己去做,只有是自己的,很多事情才能理所應當,而且也不會有那么多的風險。
七旬大爺的悲哀
家住長治的王大爺今年72歲了,1990年時他娶了有一兒三女的馬大娘,當時大女兒和二女兒已經出嫁了,剩下18歲的兒子和16歲的小女兒還沒有成家,不僅如此,馬大娘還欠下了900塊錢的饑荒。
王大爺并沒有因此嫌棄馬大娘是個負擔,結婚后他就沒日沒夜的打拼,還了外債之后還給繼子娶了媳婦蓋了房,可讓他沒想到的是,到了晚年自己需要被照顧的時候,然而卻被繼子和兒媳給趕出了家門。
從王大爺的口中得知,半個月前的一天,繼子和兒媳突然沖進了他的家中,隨即而來的就是一頓打罵,王大爺還沒搞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接著就被繼子和兒媳給合力丟出了門外,而且還把大門的鎖給換掉了。
之所以會被這樣對待,王大爺懷疑這跟3個月前他被檢查出得了胃癌有關,繼子和兒媳就是覺得自己無法再幫他們干活了,所以才會把自己給趕走。
提起老伴,王大爺更是來了火氣,他坦言當時老伴確實不在家里,但事后自己也跟老伴說了這件事,可老伴的態度也是不管不問,因此王大爺認為老伴也想趕走他,沒有一個人想照顧他。
后來無處可去的王大爺就把鎖給砸了,這才又重新住進了老房子里,同時他也尋求了幫助,就想要找到繼子和兒媳好好說說,希望能夠善待他。
隨后在王大爺的帶領下來到了繼子的家里,只是大門緊閉,不管如何敲門,如何喊話,里面都沒有一個人吭聲,而住在旁邊的鄰居知道他們家里有人,也幫忙喊了許久,繼子和兒媳就跟個那啥似的,躲在里面不肯出來。
無奈之下,王大爺又來到了小女兒的家里,在這里也見到了他的老伴馬大娘,當面對質問兒女們不給王大爺治病就罷了,為何還要把他給趕走呢?
然而馬大娘還沒開口說話,小女兒接過了話茬,她坦言母親已經癔癥好多年了,經常走丟,這些年也是自己在幫繼父照顧著母親,繼父被哥哥趕出家門的事情母親也是后來才知道的,為此母親也說了哥哥,還要回了新的鑰匙給了繼父。
說到這兒,馬大娘也開口了,自己確實要了大門的新鑰匙,只是一時犯了糊涂又把舊的鑰匙給了老伴,老伴這才不得已砸了鎖,至于兒子為何要將繼父給趕出家門,馬大娘也表示不知道,反正她也跟兒子說了,可兒子說也不管她了,從這之后馬大娘就沒再去找過兒子說這件事了。
看來想要解決這件事,還是得聯系上王大爺的繼子才行,只是當再次回到繼子家求開門時,繼子一家還是一聲不應,不得已,王大爺只好來到了村大隊尋求幫助,在村干部的聯系下終于和繼子一家通上了話,只不過接電話的不是繼子,而是兒媳婦。
當下兒媳婦拒絕開門,直言沒啥好說的,反正繼父已經起訴了,現在就等判決就行了,這話又是從何說起呢?難道王大爺起訴了繼子和兒媳?
對此王大爺趕緊解釋了,原來多年前王大爺給繼子娶了媳婦,后來還從村里批下了一塊宅基地給繼子蓋了房,現在繼子一家住的就是王大爺的房子,對此王大爺覺得他養了繼子,可他被檢查出得了胃癌住院后,繼子卻不出錢也不出力,于是王大爺就去咨詢了公益律師該怎么辦,也只是咨詢了一下,并沒有起訴繼子和兒媳。
要說這王大爺對繼子和兒媳一家確實算不錯了,著實不應該這樣對待自己的繼父,可兒媳并沒有理會這茬,反倒是再次把矛頭對準了繼父:你問問他七年前有沒有盡到做繼父的責任?說罷,兒媳匆匆掛斷了電話。
提起這茬,王大爺更是來了火氣,搞了半天才知道,王大爺其實也挺聰明的,七年前的時候繼子和兒媳就想要把房子的戶主改成他們,但是在王大爺看來,他要給自己留個保障,誰對他好,他就把房子給誰,這要是繼子對他不好,那房子不是白給了嗎?
王大爺生氣的是,房子一直在給繼子住著算不錯了,可繼子和兒媳還得寸進尺的非要改戶主,不同意就一直跟他矛盾頻發,甚至為了這事將他給趕出了家門,這找誰說理去。
不得不說,繼子和兒媳確實很過分,你們要是孝順點,這房子不早晚就是你們的嗎?也沒人跟你們搶跟你們爭,你們這樣心安理得的住著繼父的房子,還將他給趕走,還不孝順,還想要房子,這說得過去嗎?
或許繼子和兒媳也知道理虧,他們那邊一點回應都沒有,這時村干部也說了這么一個情況,原來王大爺的繼子今年得了腦梗,說話不利索,現在是由兒媳婦當家,都是她說了算。
這時王大爺也說了,他也考慮到了繼子和兒媳的難處,所以沒想過繼子和兒媳能夠一下子轉變態度來照顧他,就希望繼子和兒媳不要再去老房子折騰他了,年齡大了,實在是扛不住啊。
聽到王大爺的訴求,村干部再次通過電話聯系上了兒媳,表述出了王大爺的意思后,兒媳那邊也同意了,繼父可以住在老房子里,自己和丈夫會擺好自己的位置,不會再去折騰繼父了。
誰來給我簽救命的字
此時的王大爺聽到了兒媳的應允,他的神色終于放松了很多,只是一旁王大爺的弟弟又說出了一個情況,原來王大爺已經胃癌中期了,醫院那邊需要盡快的做手術,也需要直系親屬去簽字并了解手術的各種風險。
而王大爺也有低保,可以不用押金直接住院,也就是說基本上不需要繼子女花什么錢,只需要簽個字照顧就行了,可繼子女誰都不愿意簽字,以至于這都拖了三個多月還沒法安排手術,這要再拖下去,那不就玩完了嘛。
當下眾人們又再次跟兒媳商量了,看看繼子能不能給繼父簽這個字,然而兒媳想也沒想就拒絕了,直言他們頂的是李家的門戶,要簽字得去找小姑子,也就是小女兒,她才是頂王家門戶的那個人。
這句話又是個啥意思呢?隨后王大爺拿出了一張承繼文約,這份文約簽于1994年,當時馬大娘考慮到王大爺沒有自己的兒女,于是就找人立下了這份文約,文約中寫的是,繼子和繼女都承認繼父王大爺對他們有盡到撫養義務,以后王大爺老了會給他養老送終。
而且小女兒還過繼給了王大爺改為了王姓,并且標明第一個生下的孩子也會跟隨王大爺的姓氏,所以在兒媳看來,既然小姑子改為了王姓,那么現在王大爺的所有一切事宜都得小姑子來管。
關于兒媳的這一點,說起來也是站不住腳的,畢竟在文約中繼子也承認繼父對他盡了撫養義務,而且還會養老送終,那么理應贍養繼父的,不能推得一干二凈呀,更何況王大爺的房子還是你們在住著呢。
只是對于這些話,兒媳竟然充耳不聞,掛斷電話后再也不接電話了,為了能夠盡快讓王大爺做上手術,只能再次找到小女兒來商量此事,畢竟她也是立約人之一。
然而小女兒也是想也沒想就拒絕了,大呼著自己承擔不了這個責任,之所以承擔不了也是有原因的。
當下小女兒也解釋了,當時自己生下第一胎的時候兩邊都想要,于是婆婆那邊在孩子一百天的時候就搶先上了戶口,說的是第二胎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可以跟繼父姓,可后來繼父說不要了,還說以后不用自己給他養老。
對此王大爺著急的說了,當時是繼子和繼女都想要把女兒給自己,這要誰的呢?為了不得罪雙方,所以這才沒讓孫輩跟自己的姓,哪成想這倒成了繼女也不贍養自己的借口了。
聽罷小女兒也很委屈,當時要是上了戶口,那么繼父的養老肯定是自己負責,可是戶口沒上,自己怎么去負責,再加上自己一沒得到錢,二沒得到房子,繼父的房子是哥哥在住著,理應是哥哥來負責,要不然自己也無法跟家里人交代啊。
就這樣,兄妹兩人在誰簽這個字上又開始了踢皮球,整的周圍鄰居們都紛紛看不過去了,鄰居紛紛表示,王大爺這個人是相當的不錯,不僅僅對待家庭好,對待繼子女好,就連對待周圍的鄰居也很好,只要誰家有事,他都是主動去幫忙,人家全心全意為了這個家庭付出,現在咋就能落到這般田地了,連簽個字還要推來推去,真是替他感到不值,一點都不知道感恩。
對于鄰居們所說的話,小女兒這邊也是認可繼父的,當時繼父來家里時,我剛初中畢業,為此繼父還讓我去念高中,只是考慮到家里條件有限,我自己自愿放棄了讀高中的機會,雖然沒有念高中,但對于繼父的這片心意,我也是感恩在心的。
這幾年繼父身體不好,也是我和丈夫在照顧,母親癔癥了,也是我和丈夫給母親接到了家中減輕繼父的負擔,之所以不簽這個字,實在是怕得罪了哥哥。
看到對自己有贍養義務的繼子繼女都在百般推脫,此時的王大爺再次失望至極,我想再給他一次選擇的機會,他肯定會自己的兒子自己養,自己的稻谷自己種吧,不是自己親生的,終歸不是。
見繼子女態度都非常的堅決,眾人們紛紛開始勸說起了馬大娘,可馬大娘的態度也很明確,自己也沒有錢,也擔不起這個責任。
要說你是王大爺的老伴啊,你擔不起這個責任,那誰還能擔得起呢?這不需要錢,就只是簽個字好讓王大爺去做手術啊,你簽了,子女們還能找你的麻煩?人家王大爺為了這個家庭當牛做馬三十多年,當初都沒嫌你是個負擔,給你兒子女兒成家蓋房,現如今你們都不簽這個字,那不是不給人家活路嘛。
只是不管怎么勸說,馬大娘沉默不語了,不難看出,她并不是不愿意給老伴簽字,而也是怕得罪了子女們以后自己沒人管了。
見狀小女兒接過話頭說出了心中的顧慮,并不是不愿意給繼父簽字,是哥哥得了腦梗,所有的擔子都壓在了自己身上,如果得罪了哥哥和嫂子,自己一個人實在是照顧不了母親和繼父兩個人,這么多年母親也是自己照顧的,誰管過啊。
聽到小女兒心中的顧慮,一旁的王大爺弟弟開始了排憂解難,哥哥還有這么多外甥和侄女呢,每個人都互相照應點不就過去了,不用你一個人照顧。
事已至此,馬大娘和小女兒的顧慮解除了不少,最后經過幾輪的勸說,馬大娘終于同意會給老伴簽字了,并且說了等老伴手術之后,自己會跟老伴回到老房子住,順便照顧老伴。
而小女兒也承諾了,以后會和繼父的弟弟及外甥女輪流照顧繼父,就這樣,耽誤了三個月的手術終于可以進行了,王大爺因此也放下了心,要說但凡有點感恩之心,這么簡單的一個事情也不會拖到三個月后,想想也是讓人唏噓不已。
利害相連,權利和義務對等
對于王大爺而言,他全心全意為這個家付出了三十多年,同時也對繼子和繼女盡了撫養義務,那么年老了,繼子繼女也有義務來贍養王大爺,利害相連,權利和義務是對等的,既然享受了王大爺的好,那就該回報了,不要各種找理由來推脫責任,這只會讓人覺得不恥。
不過話也說了回來,王大爺確實也挺聰明,至少還留住了房子,這個時候也應該做出點反應了,誰對自己好,那么房子就歸誰,而不是讓繼子和兒媳繼續心安理得的住著,兒媳想要頂李家的門戶,那你就把房子給收回,讓小女兒頂你王家的門戶就好了,這個一定要趁自己還清醒的時候說清楚,否則會傷了很多人的心。
老話都說,百善孝為先,作為子女,不要心安理得的享受父母的付出,到父母老了,覺得幫不上自己了,然后就開始逃避責任了,都是有兒女的人,給孩子們做個好的榜樣,輪回時,自己才能有個好的安置。
對此大家是怎么看待這件事的呢?歡迎大家各抒己見給出不同的聲音,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