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學習筆記(四)--論十干配合性情

合化之義,以十干陰陽相配而成。河圖之數,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陰之水,而終于沖氣之土,以氣而語其生之序也。蓋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陰陽老少,而后沖氣,故生以土。終之既有五行,則萬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質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則化為土;土則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義也。

同人注:河圖中,解釋一六共宗,二七同道,三八為朋,四九為友,五十同途;而天一生水,地六承之;地二生火,天七承之;天三生木,地八承之;地四生金,天九承之;地五生土,天十承之。五行合化,在八字技法中,運用較為廣泛和嚴格,并不是見甲見己就能合化,還要考究是否有地支承之,是否真化等。例如天干有甲己,地支無土承載,則八字合而不化,虛合一場,導致命主追求虛妄,無功而返,亦或是南轅北轍、緣木求魚,最終水中月,鏡中化,一場空。

十干相合,多用于取象。《從零開始學八字》里,有具體介紹。

十干相合,并不能看成八字成敗的標準,因為十干相合在有些時候,會影響到八字格局成敗,下面就會講到。

其性情何也?蓋既有配合,必有向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財,己與別位之甲作合,而財非其財。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財,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無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財,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與是也。甲用丙食與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無用者也。

同人注:合,只是一個動作,既然有動作,就會有結果。所以文中說,有“向背”,若甲用辛官,又出現丙火食神,則丙辛相合,正官不向日主。

但這要分多種情況,食神與正官相合,比較復雜。

食神合正官,總體來講,會造成官星貪食忘貴,也有人說這是食神挑逗官星之意,別日主追求食神的享樂,而忘記正官的事業。所以有食神合正官的八字,多會有拿不清輕重緩急的性格。

對于格局成敗,還要細分。如果食神旺,肯定會貪食忘貴,格局層次受到很大影響。

如果食神弱,官旺,另當別論,此處叫隨合助貴。食神很弱,有些個人愛好,實屬正常,不影響事業成敗。

如果原局有正印,或者偏印在場,食神無論合不合正官,都不會影響成敗。

甲用癸印,如果有戊偏財來合印,則印不能用,此處是對的。

甲用己財,如果有比肩甲木合正財,財格受破,也對。

總體來講,吉神有用之時,最怕被合,合則無用。正如有人要成就事業,能力在身,搓著手要行動,但背后家庭不支持,或者政府政策打壓,導致施展不開手腳,最終小打小鬧,郁郁而終。

又如甲逢庚為煞,與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為劫財,甲逢丁為傷,與壬作合,而丁不為傷官;甲逢壬為梟,與丁作合,而壬不奪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同人注:吉神被合則不吉,兇神被合則不兇,此是格局成敗的一種看法。

甲以庚為七殺,制伏七殺方式有多種,其中一種便是劫財合殺。乙木透出,乙庚相合,大用劫財,七殺不克身。

丙火七殺為壬水,丁火劫財合之;戊土七殺為甲木,己土劫財合之;庚金七殺為丙,辛金劫財合之;壬水七殺為戊,癸水劫財合之。

其它兇神論法,也是如此。

甲遇丁傷官,傷官制伏也有多種,可制,可合。有壬水梟神合之,也算一種。

甲遇壬水梟神,如果原局有食神,再遇傷官,傷官丁火合住梟神,梟神便不能奪食神。此時的食神和傷官,皆喜。

蓋有所合則有所忌,逢吉不為吉,逢兇不為兇。即以六親言之,如男以財為妻,而被別干合去,財妻豈能親其夫乎?女以官為夫,而被他干合去,官夫豈能愛其妻乎?此謂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此論合之吉兇,干合主夫婦之道,支合為朋友之道。若財星被他支所合,說明妻不親其夫,只有五陽干合妻星,若有他干合,則為同類相合,亦做偏枯合,與夫妻不利;五陰干,其理相同。

此處論的是十干配合,大家一定要不挪用到地支相合。干合主夫妻之道,支合乃朋友之道。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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