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葛亮的全部家產知多少?

《三國志·蜀書 諸葛亮傳》中有這樣一段文字:“亮自表后主曰:‘今成都有桑八百株,薄田十五頃,子弟衣食,自有余饒。至于臣在外任,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別治生,以長尺寸。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余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及卒,如其所言。

建興十二年(公元234年),諸葛亮統兵十萬,開始了第五次北伐。臨行前,他向蜀漢后主劉禪遞上了一道奏表,以上文字就是奏表中的一部分,翻譯成白話文如下:諸葛亮自己向后主表明說:“成都有桑樹八百株,有不是很肥沃的田15頃,兒子兄弟的穿衣吃飯,他們都會有盈余。而我在外當官,沒有其他的花費,全靠公家的俸祿過活,沒有做其他的兼職營生來增加自己的收入。如果我死的時候,不會出現那種有多余的綢布,多余的錢財這樣的狀況來辜負陛下。 ”到了他死的時候,果真像他所說的那樣。

無論是諸葛亮的《出師表》還是他的《后出師表》,以及此奏表“亮自表后主”,都無一例外地表明其君為臣綱的思想,而這一思想的形成正是基于西漢確立的三綱五?;竞诵膬r值觀,可以認為,諸葛亮以這種奏表的形式,來向先主和后主,表其衷心、盡忠職守,不存私心、清廉、兩袖清風。

拋開文中封建社會的忠君思想,代之以現代人的眼光來審視此段文字,我們完全可以這樣認為,這是作為官員的諸葛亮主動申報的一份全部家產表。

從這份申報材料看,諸葛亮上報的家庭固定資產是薄田15頃,還有一塊植有800棵桑樹的桑田。按漢代一頃為一百畝計(每畝折合今畝為0.69畝),諸葛亮就擁有1000多畝田產。

諸葛亮進而談到兒子兄弟的穿衣吃飯都有盈余,我們可以理解為除了穿衣吃飯有盈余外,他們沒有其它財產。

諸葛亮談到自己在外任職,“無別調度,隨身衣食,悉仰于官”,我們可以理解為,穿衣吃飯依靠公家的俸祿,再沒有可調度、可隱瞞的財產。

諸葛亮所言“不別治生,以長尺寸!”,我們可以理解為沒有兼職、沒有第三產業、沒有灰色收入,來增加自家財產的總量。

為了表明自己所說的真實性,諸葛亮在最后又進一步強調,“若臣死之日,不使內有余帛,外有贏財,以負陛下!”

那么,諸葛亮的家產真的如其上報的那么多嗎?《三國志》的作者陳壽對諸葛亮所言做了肯定:“及卒,如其所言?!?/p>

對于一個總攬軍政、功勛卓著的丞相而言,諸葛亮所擁有的固定資產就是田15頃和800顆桑樹田,這算不算多?

據《晉書食貨志》記載,西晉初年對官員的占田數量有明文規定:“品第一者占五十頃,第二品四十五頃,第三品四十頃……”。以下依次類推,“第八品十五頃,第九品十頃”。由此可見,諸葛亮雖然官居一品,位極人臣,但他的田產僅與八品小吏的占田數相當,連“中產”也談不上。

諸葛亮自曬家產,固然表現了他對后主的一片忠誠,但官居要位,其節儉自律、甘于淡泊的風范的確令人敬佩。

諸葛亮主張“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

諸葛亮向后主上報的這份家產表,正是其踐行這一主張的切實體現!

諸葛亮清正廉潔的思想品格,深受后人的敬仰和贊譽。

《三國志》作者陳壽評諸葛亮:“可謂識治之良才,管、蕭之亞匹矣?!?/p>

唐太宗李世民曾對宰相房玄齡說:“漢魏以來,諸葛亮為丞相,亦甚平直。嘗表廢廖立、李嚴。立聞亮卒,泣日:‘吾其左衽矣!’嚴聞亮卒,發病而死。故陳壽稱:‘亮之為政,開誠心,布公道,盡忠益時者雖仇必賞,犯法怠慢者雖親必罰?!涞蓉M可不企慕及之?”

明代朱元璋欽定武侯廟為“帝王廟”,諸葛亮一躍進入帝王行列。

清代康熙皇帝說:“為人臣者,惟諸葛亮能如此耳?!睂χT葛亮的為人師表大加贊賞。

諸葛亮之所以能成為“大名垂宇宙”的偉人,在歷代人民中久享盛譽,傳頌不絕,除了他的光輝業績彪炳史冊外,更是他清正廉潔的思想品格深刻地影響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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