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
1.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及變化規律的科學。
原子論 (道爾頓) 和分子學說 (阿伏加德羅) 的創立,奠定了近代化學的基礎。—— 物質是由原子和分子構成的,分子的破裂和原子的重新組合是化學變化的基礎。
3.1869年,俄國的化學家門捷列夫發現元素周期律和元素周期表。物質的種類繁多 (達 2000多萬種) ,但組成它們的基本成分 —— 元素只有 100多種。水、氧氣、二氧化碳的一個共同點:都含有氧元素。
4.我國的某些化學工藝像造紙、制火藥、燒瓷器,發明很早,對世界文明作出過巨大貢獻。
5.用高分子薄膜做的鳥籠:隔水、透氣。
6.用納米技術制造出具有特定功能的產品 (直徑 6mm的尼龍繩能吊起 2t的汽車) (1 nm?= 10-9m)
1.物理變化:沒有生成其它物質的變化。例:石蠟熔化、水結成冰、汽油揮發; 化學變化:有其它物質生成。例:煤燃燒、鐵生銹、食物腐敗、呼吸、發酵。
2.判斷變化依據:是否有其它 (新) 物質生成。 有則是化學變化,無則是物理變化。
3.相互關系:常常伴隨發生,有化學變化一定有物理變化,有物理變化不一定有化學變化。
4.化學變化伴隨現象:放熱、吸熱、發光、變色、放出氣體和生成沉淀。
5.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化學變化就表現出的性質。包括: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密度、硬度、溶解性、揮發性、延展性、導電性、吸水性、吸附性等。
化學性質: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可燃性、氧化性、還原性、活潑性、穩定性、腐蝕性、毒性、金屬活動性等。
它們的區別是:物理性質在靜止狀態中就能表現出來,而物質的化學性質則要在物質運動狀態中才能表現出來。
6.物理變化、化學變化、物理性質、化學性質之間的區別與聯系聯系: 在變化語句中加“能”或“可以”或“易”“會”“難于”等詞語,變成了相應的性質。
物理變化
化學變化
概念
沒有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
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
伴隨現象
物質的形狀、狀態等發生變化
常伴隨有放熱、發光、變 色,放出氣體、生成沉淀等
本質區別
變化時是否有其他物質生成
實例
石蠟熔化、水結成冰、汽油揮發
煤燃燒、鐵生銹、食物腐敗、呼吸
相互關系
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的過程中一定伴隨物理變化,如石蠟燃燒時先發生石蠟熔化現象。在發生物理變化時不一定伴隨化學變化。
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
概念
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
實質
物質的微粒組成結構不變所呈現出的性質。
物質的微粒組成結構改變時所呈現出的性質。
實例
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 點、硬度、密度、溶解性、揮發性、吸附性、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
可燃性、氧化性、穩定性、助燃性、還原性、酸性、堿性等
確定
由感官直接感知或由儀器測定
通過化學變化方可知
區別
是否需要通過化學反應表現出來
【九上化學 A】 化學與實驗/走進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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