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之物質的變化性質


化學

1.化學是研究物質的組成、結構、性質及變化規律的科學。

原子論 (道爾頓) 和分子學說 (阿伏加德羅) 的創立,奠定了近代化學的基礎。—— 物質是由原子和分子構成的,分子的破裂和原子的重新組合是化學變化的基礎。

3.1869年,俄國的化學家門捷列夫發現元素周期律和元素周期表。物質的種類繁多 (2000多萬種) ,但組成它們的基本成分 —— 元素只有 100種。水、氧氣、二氧化碳的一個共同點:都含有氧元素。

4.我國的某些化學工藝像造紙、制火藥、燒瓷器,發明很早,對世界文明作出過巨大貢獻。

5.用高分子薄膜做的鳥籠:隔水、透氣。

6.用納米技術制造出具有特定功能的產品 (直徑 6mm的尼龍繩能吊起 2t的汽) (1 nm?= 10-9m)

1.物理變化:沒有生成其它物質的變化。例:石蠟熔化、水結成冰、汽油揮發; 化學變化:有其它物質生成。例:煤燃燒、鐵生銹、食物腐敗、呼吸、發酵。

2.判斷變化依據:是否有其它 () 物質生成。 有則是化學變化,無則是物理變化。

3.相互關系:常常伴隨發生,有化學變化一定有物理變化,有物理變化不一定有化學變化。

4.化學變化伴隨現象:放熱、吸熱、發光、變色、放出氣體和生成沉淀。

5.物理性質:物質不需要化學變化就表現出的性質。包括: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點、密度、硬度、溶解性、揮發性、延展性、導電性、吸水性、吸附性等。

化學性質: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可燃性、氧化性、還原性、活潑性、穩定性、腐蝕性、毒性、金屬活動性等。

它們的區別是:物理性質在靜止狀態中就能表現出來,而物質的化學性質則要在物質運動狀態中才能表現出來。

6.物理變化、化學變化、物理性質、化學性質之間的區別與聯系聯系: 在變化語句中加“能”或“可以”或“易”“會”“難于”等詞語,變成了相應的性質。

物理變化

化學變化

概念

沒有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

生成其他物質的變化

伴隨現象

物質的形狀、狀態等發生變化

常伴隨有放熱、發光、變 色,放出氣體、生成沉淀等

本質區別

變化時是否有其他物質生成

實例

石蠟熔化、水結成冰、汽油揮發

煤燃燒、鐵生銹、食物腐敗、呼吸

相互關系

物質在發生化學變化的過程中一定伴隨物理變化,如石蠟燃燒時先發生石蠟熔化現象。在發生物理變化時不一定伴隨化學變化。

物理性質

化學性質

概念

物質不需要發生化學變化就能表現出來的性質

物質在化學變化中表現出來的性質

實質

物質的微粒組成結構不變所呈現出的性質。

物質的微粒組成結構改變時所呈現出的性質。

實例

顏色、狀態、氣味、熔點、沸 點、硬度、密度、溶解性、揮發性、吸附性、導電性、導熱性、延展性等

可燃性、氧化性、穩定性、助燃性、還原性、酸性、堿性等

確定

由感官直接感知或由儀器測定

通過化學變化方可知

區別

是否需要通過化學反應表現出來

【九上化學 A】 化學與實驗/走進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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