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粒粒
當一個家庭有了兩個以上的孩子以后,尤其是孩子之間年齡差距小,父母馬上意識到“兄友弟恭“ 只是一個傳說,往往前一秒他們還抱在一起柔情蜜意,下一秒就你哭我喊、大打出手。于是,媽媽的萬能職業表上又多了一項工作:家庭警察。
孩子之間打架,往往是幼小的那個吃些虧; 但又總不能判大孩子錯,因為小的也總會無事時去招惹一下大的,說總是不管用的,碰到大的心情欠佳時,總是難免引發“戰爭“。
媽媽總是為難,看小的打不過大的,哭得實在可憐; 但又不知道怎么去“處置“ 大的, 說教,動人的道理講上一堆, 往往除了浪費唾沫,就是浪費時間,連自己都感化不了。
清官難斷家務事,當父母的怎么解決孩子們之間的爭端,也是一項極難的工作。尤其對于全職媽媽而言,整天纏繞在這些瑣碎事情中,情緒往往不好,就像心中埋著地雷,孩子一哭就立即引爆,理智、平和、溫柔全都炸飛,剩下的只有大吼大叫。
所以,養育孩子是一門學問,養多個孩子對于父母來說更好比是走上了一條荊棘路,走好了,或許看到玫瑰綻放;走不好,就只有扎爛腳后還得把眼淚往肚子里咽。
這樣說,既是自我開脫,又是自我安慰: 誰家的生活不是如此的一地雞毛, 當媽容易,當警察難啊!
若不是有一天,我親眼目睹了一對美國父母處理孩子之間的糾紛,自己還會一如既往地自我安慰。
暑假期間,游泳是生活中的重要安排。天熱,孩子又喜歡水,小區游泳池近而方便, 隔三差五,就帶著孩子們去游泳。
游泳池有兩個,一個常規游泳池,還有一個專為小寶寶準備的、只有兩英尺水深的寶寶游泳池。通常,大孩子們會自己在大游泳池里玩,我則坐在寶寶游泳池里看著小寶玩水。
周六人多,美國家庭里有三五個小孩的也是常態,就趕鴨子似的一同趕來。 我要寫的這個美國家庭就有三個孩子,大女兒約五六歲,兒子三四歲,小女兒估計兩歲左右。
孩子們見了水,撲通撲通往水里跳, 他們的大女兒已經游得很好,像魚一樣自由,兩個小的都戴著手臂圈,絲毫不怕水,父母在大游泳池里, 他們就那邊玩一會兒,再跑到寶寶游泳池里玩一會兒,樂此不彼。
小男孩很調皮,撲通撲通往里跳,小女孩小心翼翼,總是慢慢下水,哥哥就在水里嘲笑著妹妹,然后蹭地把她拉進水里。因為戴著手臂浮圈,也不會嗆到水,只是小妹妹仍會尖叫一聲。
在另一個游泳池的父母一直關注著孩子們的動向,就告訴兒子不許拉妹妹。 男孩乖巧了一會兒,自己在水里翻騰,游著游著就又覺得無趣,又打起了妹妹的主意, 撲通一下把她拉進水里, 還硬要把妹妹的頭按進水里, 跟他一樣在水里憋氣, 估計有幾秒的時間吧,我看著有點揪心,哥哥放開了妹妹,妹妹頭抬起來嗆到了水直咳嗽。
這時,孩子的父母同時從旁邊的游泳池出來,邊走邊說: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 小男孩見狀不妙,爬上岸要跑,無奈爸爸媽媽一邊一個,他跑不掉,只好撲通又跳回水里,爸爸上前,一下子就把他從水里拎了上來: 既然不好好玩,捉弄妹妹,那么就不要游了。
男孩開始哭,他自然是貪玩的。爸爸媽媽都很鎮定,既沒有斥責,也沒有妥協。而是把他帶到遠一點的椅子上,拿毛巾給他裹上。
我聽不到爸爸對兒子說了些什么, 因為聲音很小,沒有喊也沒有叫,只是聽到男孩的哭聲,間或一聲一聲地哭喊:我要游泳,我不要坐在這里。
媽媽回到游泳池里照顧孩子,爸爸則繼續坐在兒子身邊,孩子的哭聲逐漸變小,又逐漸轉成嗚咽。爸爸始終陪著,卻也沒有讓孩子下水。
約摸過了20分左右,爸爸讓兒子起身,他們一起又來到游泳池,聽見他對孩子說:你知道自己剛才做錯了什么,應該也明白不該那樣對待妹妹,現在可以去玩了。
男孩點了點頭,縱身一躍,跳入水中,小海豚一般快樂。
我目睹了事情的整個經過,不禁嘆服這對美國父母的處理方式。很顯然,這個家庭有家規,有制度,還有父母對于孩子們深刻而理智的愛。
三個年齡差距不大的孩子,這樣的“糾紛“自然不會少。對于父母來說,彰顯父母的威嚴很簡單,難的是怎么讓孩子心服口服的同時,絲毫不會擔心父母對自己的愛會減少半分,而這才是培養手足友愛的溫床。
有家規就要執行,錯了的孩子需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面對孩子的哭叫和眼淚,父母不能軟弱妥協,“秉公執法“ ,進行得體的教育懲戒,卻同時需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不吼叫,不打罵, 分寸得當,不羞辱孩子。
如同他們對待自己兒子的行為,因為是在水里犯下的錯誤,就在岸上思過,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卻又沒有單獨把他留在一邊,爸爸始終安靜陪著,平和而堅定,這樣的處理方式:孩子既意識到自己需要為錯誤行為付出代價,又不會擔心因此而失去父母的愛。
我想這是最恰當的方式,任何時候,哪怕是孩子極其微小的錯誤,都不應忽視,用理智的方法讓孩子明白“勿以惡小而為之“, 防微杜漸;但哪怕是再大的錯誤,都需盡量避免讓自己的情緒去傷害孩子的感情,越是那樣的時候,越是需要孩子明白: 你要有承擔錯誤的勇氣,也要相信父母愛子女之心堅如磐石。
家,是孩子啟程的港口,更是孩子永遠的港灣。
附:家庭警察執法原則
1. 對錯分明,執法公正
2. 不暴力執法,不情緒用事,不大吼大叫
3. 就事論事原則,比如若因一個玩具引起的糾紛,懲罰就是不能繼續玩那個玩具
4. 家規明確:手足不可“相殘”
5. 不應因對于幼小孩子的惻隱之心,而盲目地責罰大孩子。
6. 懲戒的目的是教育,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而不是羞辱孩子。
7. 孩子們之間偶爾的嬉鬧,大人不必過多參與,不用心存保護幼小孩子的心理,兄弟姊妹之間的關系處理是孩子鍛煉社交關系的搖籃。
8. 愛,是家庭的基礎,是親子關系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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