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見過豎笛嗎?六個孔,十來厘米長,吹著吹著熱氣就容易在管壁凝成水珠。
初學豎笛是在初中,每周二十塊零花錢的我十四塊都得用作來回車票,卻還是花了六塊錢買了一支笛子。原因可不是熱愛,而是——音樂老師規定要買。
從小學開始我就對音樂不感冒,在同齡孩子都在追快男超女時,我總覺得那是“玩物喪志”、“沒文化”,然后趁大人不在貓在電視機前看武俠劇。那時候偏激的優越感不知從何而來,也想不到很多年后會為一首歌而哭的不能自己,想不到很多年后一首跑調的歌可以把全場逗笑。總而言之,討厭音樂的我抱著被強迫買來的豎笛踏上回家的路時,心里是滿滿的,唔,孩子般的雀躍。也不需要理由,我覺得那“嗚~嗚~”的聲音好聽,權當一個特別的玩具。
于是那個周末,除了吃飯睡覺之類的,我把所有時間都花在了笛子上。
到了音樂課我自然而然地成為了驚艷四座的那一個:所有人里唯一呢一個能把《小星星》完整地吹出來的一個,80個人呢。
我得到了四個字:很有天賦。
但是很有天賦的我的笛子后來被堂妹摔壞了,奶奶還護著她。我氣得直想哭,卻無論如何也舍不得再花六塊錢去買個新的,那時候的我還太懂事,還不知道花六塊錢去買一個心愿不是罪過。
后來的某一天被路邊的洞簫聲所吸引著,當時覺得毫無緣由,現在想想多多少少含了那支豎笛的幽怨在里面吧。
除了笛子我還喜歡畫畫,很小的時候就對著畫本臨摹簡筆畫、卡通人物,到初中曾有一節美術畫素描,不過畫前略加思考,便足以讓老師從一堆孩子的畫里一眼看到。只是不愿意花六塊錢買一支笛子的孩子是無論如何也沒有條件成為藝術生的,整個初中高中除了幾個卡通形象,我和繪畫、素描緣止于此。
但是在大學里,我們專業也開了繪畫課,素描、水彩都沾一點點。我記得我畫的第一個素描球花了完整的七個小時,還被掛在了講臺前。第一幅水彩畫的是一片樹林,所有人都說很有感覺。可是隨著課程結束,我再沒有更多余的對于畫畫的熱情了,這時候的時間和金錢,對我都同樣奢侈。
一次去教堂參觀,看到樓梯里的一幅幅美麗水彩,我想起了初中那節素描課,想起了紙上的那片樹林,想起了小時候畫的史努比——如果我很有錢,從小就開始學畫畫,或者太過堅定,大學里用盡全力獲取機會,我的畫一定有一天也可以被掛起來,在人來人往的地方。
只不過,這都是如果罷了,我不是另一個人,第一次的選擇叫命運,第二次的選擇只是因為不夠熱愛。回頭來看,其實這些所謂“天賦”都不過是我用一腔熱情和時間鑄成的,而所有天賦最終的遺棄都是因為有機會時,卻不再愿意付出心血。“擁有興趣,并認真”大約才是當年最大的天賦了。
待歷盡芳華,我還是拾起了一支筆,寫一些無人問津的篇章。這又是一個漫長的故事了,關乎小時候幾本被翻破的故事書,關乎老師有意無意的贊揚,關乎爸爸心血來潮教我寫的日記,也關乎書里無數光怪陸離的美好,關乎童年寫的幼稚小說,關乎夏日里偷偷寫下的文字,也關乎某一刻的決然。
但,無論如何,就當抓住了童年時代的最后一個夢想,淪落人群,毫不發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