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就聽同學講到了辱母殺人案,回去百度了一下才知道事情的具體發(fā)展經(jīng)過。這件事情值得我們每個人去深思。
首先不談誰對誰錯,因為眾說紛紜。要知道,一個人要是被逼急了,很有可能會失去理智。于樂和其母親被林志浩等人長時間監(jiān)禁,而且被辱罵,承受著身體和精神上的雙重刺激,難免會保不準情緒失去控制。而林志浩首先剛開始放高利貸,這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后來將于樂和其母親監(jiān)禁并侮辱,本來就是違法的,因此從頭至尾就是在耍流氓。
以我的觀點來看,這件事三方都有責任,林志浩,于樂母親以及警方。林志浩之前已經(jīng)分析過了,于樂母親不應該為了解救公司困難隨便答應別人的高利貸要求,這無疑是飲鴆止渴。而警方對林志浩的霸道蠻橫行為竟沒有及時禁止,從而釀成一場悲劇。于樂由于情緒激動失去理智也可以理解,我覺得這件事屬于正當防衛(wèi),法院判決結(jié)果很難令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