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今天,老師和我們一起看了電影《真相至上》。
《真相至上》是一部與政治有關的電影,講的是一個名叫瑞秋的女記者從公正、真實、正義的角度,勇敢對美國政府編織虛假理由從而對委內瑞拉采取軍事行動這做了詳實報道。引起美國社會強烈反響。同時也讓瑞秋獲得了普利策新聞獎的提名。
瑞秋在披露真相的報道中,透露艾瑞卡是CIA探員的秘密身份,政府以泄露國家安全機密為由將瑞秋扣押并要求她說出自己的消息來源。然而她堅決拒絕說出情報來源。瑞秋被法庭拘留,時間一天天過去,原本支持她的丈夫也離她而去另覓新歡,并拿走兒子的監護權,后又以藐視法庭罪判瑞秋入獄兩年。令她萬萬沒想到的是,在國家利益面前,一切都變得如此糟糕。
而記者必須為自己的消息提供者保密是因為消息提供者信任新聞媒體和記者,才會向其提供自己掌握的信息。如果媒體和記者不能保守消息來源的秘密,導致消息提供者被迫害,那么以后誰還敢給新聞界提供消息,公眾也就無從獲知真相。報社和記者始終恪守職業道德、保守消息提供者的身份秘密,直到多年后才曝光了自己的身份。像這樣的重大內幕消息的提供者一旦被泄露了身份,不僅會給提供消息的人帶來悲慘遭遇,而且沒有可以信賴的媒體和記者,也就沒有人敢于向報社提供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要信息,這勢必導致新聞來源趨于枯竭,那么整個新聞事業的根基就會被動搖,新聞自由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義,最終損害的是整個社會的公共利益。
當權者與人民相比較而言,公民永遠都是力量薄弱的一方。盡管像美國這樣一個以崇尚民主、宣揚自由而著稱的國家,當公民與政府利益之間發生沖突的時候,很多時侯公民永遠都是受害者。正像電影中的臺詞一樣,這也是美國1972年“布萊斯伯格案”中法官說的話,“隨著時光流逝,政府手中的權利會滲透到各個角落。這些當權者,不管使用什么樣的政策手段,只想永遠的存在,而人民才是最終的受害者。”其實我覺得這句話才真正說出作為一名公民想說而不敢說的話。政府犯了錯誤總是試圖掩飾過錯,當被媒體戳拆曝光的時候,或者說只能由媒體作為監督者,事實才能大白天下的時候,當權者真正該做的是什么?是繼續通過各種“有力”手段,通過自己手中的權力去掩飾自己,還是應該主動交代事實真相,給人民一個合理的解答?在影片中,當女記者把一個所謂的國家重要機密公眾于世的時候,美國政府不但沒有出面澄清事實真相,反而是委派什么特派檢察官來調查女記者,讓她說出提供新聞來源的線人。并且努力試圖讓她說出線人,以懲罰泄露國家秘密的人。維護國家機密或許對一個公民而言是我們應盡的義務和責任。但是當國家機密成為掩蓋當權者過錯的秘密時,公民是不是應該勇敢的站出來揭示現實真相,作為一名記者,是不是更應該勇敢的站出來?整個案件的審判過程,充分表現了公民與當權者相抗衡,永遠是失敗者。當人民不能用手中的權利約束當權者的時候,人民就會成為一個失去任何權利的失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