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最后一個字,掩卷回味,只覺得五味雜陳,蕩氣回腸。
故事發生在六七十年代的美國瘋人院里。1949年,Moniz以發明額葉切除術獲得了諾貝爾醫學獎。只要有任何反叛的人,任何與社會格格不入的人,就會被拉去,用尖銳的冰錐破壞額葉,以達到所謂對社會沒有危險的人的標準。
難以想象如此殘酷的手術,在六七十年代的美國一度風靡。與之配合的電擊治療術,一次次摧毀病人們的意志,最終讓他們安然地待在精神病院里,創造一個所謂的“和諧”社會。
這部評分很高的書,初讀晦澀難懂,言語隨意。但隨著故事的深入,主人公和一眾病人的命運走向,時刻牽動著我。
以酗酒、打架等惡性被當做危險分子的麥克墨菲,從勞改的農場逃離來他以為更自由的瘋人院。他行為不羈,無視任何所謂的規矩,天不怕地不怕地反抗著大護士的權威,反抗著她身后龐大的聯合機構。
這讓我看到了我們少年時的影子。心中懷著對未來美好的想象和希冀,覺得自己與眾不同,幻想有一天能改變世界。而當現實投射進來,割裂了我們想象中的烏托邦,我們撞上了一堵叫做“社會規則”的墻,反抗它,可能會頭破血流。試圖翻過去,卻害怕對面還樹立著其他鐵網。
麥克墨菲來之前的瘋人院,每天看起來有序和諧――柔和的光線,輕柔的音樂,卻被麥克墨菲一眼看穿背后的壓抑。病人哈丁,是個婚姻失敗者,他柔弱的女性化特征,讓他在社會上被嘲笑;比利,有戀母情結,從來沒有和女孩單獨約會過;酋長布羅姆登的原罪,就是他的種族,他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印第安人;契思威克,因為輕微的智障總是反應慢半拍,被人討厭。
僅僅是因為這些所謂異于常人的特征,這些人被政府送來精神病院進行統一管理,以便少給社會帶來麻煩。
映射到了現實中,他們多么像那些弱者,那些特立獨行與眾不同的人,僅僅是因為這份不合群,無端被人揣測,投以異樣的眼光和猜測。
病人們在這種嚴格的體制管理中,喪失了人性中難能可貴的天然的對自由和對希望的追尋。他們對每日例會的“自我檢討”習以為常,他們也開始覺得政府是為了自己好,他們這些人天生活該。
看到這里我觸目驚心。大多數人都是脆弱而易受環境的影響。每一個進入體制后安于現狀,喪失斗志的人;每一個選擇宅在宿舍不愿出去毀掉大學四年的人;每一個曾眼神清澈后來飽經風霜的少年。是不是我們也像病人們一樣,在一個環境中待久了,丟掉了夢想和期待。
最終變成了自己從未想過,最討厭的人。
整本書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幕,不是結尾已然成為行尸走肉的麥克墨菲,而是他們十人一起出行,徜徉在無垠的大海里,和海浪搏斗,比誰釣的魚大。有海風,有啤酒,還有美好的姑娘。我隨著他們,進入這樣一個美好的午后,全然不去想未來命運坎坷的走向。
此時的麥克墨菲,其實已經向聯合機構繳械投降,他已然明白,他孤勇的英雄主義行為,無法抗衡強大的聯合機構。跨過一堵墻后,還有更可怕的東西在等他。
正如酋長描述道,他映在車窗上的臉,如此疲憊、緊張和狂亂。此時他已然在硬撐,他明白這些病人像賭徒一樣,把內心對自由的狂熱和渴望,把反抗聯合機構的心愿,全部押在了他身上。
病人們被麥克墨菲喚起“不自由毋寧死”的狂熱渴望,卻誰也不愿意先踏出一步。相比自由,人們更為想要群體的安全感,在認為自己掌握了絕對的安全感后,才會分一點點的心去考慮其他的東西。
當我看到病人們質疑麥克墨菲贏走了他們所有的錢,麥克墨菲自嘲的笑容時,我懂得了麥克墨菲的心情。
我開始反思,對于大多數人來說,堅持著自己的的價值觀點,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對于自己不了解的生活狀態指手畫腳,這個時候的自己,是否是曾經最為討厭的那樣一種人。
和嚴肅刻板的大護士,其實別無二致。
最后麥克墨菲以自身微弱的力量,給予了聯合機構最后一擊。他其實完全有機會逃走,在那個深夜,帶著心愛的姑娘。可是他已然明白,聯合機構的影響無處不在,他不過是一顆石子,被這一股不可逆的力量,粉碎殆盡,無法逃離。
聯合機構同樣殺雞儆猴,對麥克墨菲實行了慘無人道的額葉切除術,破壞了他的神經,讓他喪失了所有思想和個性。
好在最后,酋長繼承了麥克墨菲對絕對自由的渴望,殺死了麥克墨菲,讓他永遠地不受束縛。并于一個深夜,抱起了重達百磅的儀表盤,砸破玻璃,逃離了瘋人院。
逐漸適應體制,排斥異類,永遠固守自己的價值觀點不能包容他人。《飛越瘋人院》所映射到現實中的這一切,這是它的偉大之處。
永遠值得一讀再讀的經典。
我希望他們出海那天玫瑰色的天空和和煦的微風,能夠一直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