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喜歡聽一首歌只是單純的因為這首歌好聽或者是因為喜歡某個歌星,而現在喜歡一首歌卻不僅僅是因為這些,更多的時候聽的是一種心情。
喜歡名謠,是因為它的清新,因為它貼近生活;喜歡搖滾,是因為對自由向往,是因為它能表達內心的不羈;喜歡情歌,是因為對愛情的渴望,是因為它能勾起對逝去的愛情(青春)的追憶。
也許一部電影會讓喜歡一首歌,也許是一段對話,也許是一個不經意的一個動作,也許是因為一個人,也許。。。
而一首歌之所以成為經典,除了音樂和音樂人之外,是它能夠在這些‘也許’的情景中引起你內心的共鳴。這個時候我們聽到的不僅僅是歌,而是我們自己本身。我想這也許就是音樂的魅力所在吧!
黑夜與音樂更配,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