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聽說沒?”綿羊一巴掌拍下來,差點噎死我!
“小樣兒,能不能等我把飯吞下去。你想我家的蘿卜跟小蘿卜變成孤兒寡夫,明年今日給我上香燒紙,美得你?垂涎我家小蘿卜久了吧,放心,有我在,絕對不會讓你進蘿家門!”我一付惡婆婆嘴臉,欺負綿羊小媳婦!
“我是真有事!”綿羊同學一臉凝重,“大領導要把我調到M公司,下個月直接領導會找我說,你說我該怎么辦?”
我問:“大領導給你說的時候,你怎么說?”
“哦!”
“我問你大領導給你說的時候,你怎么回?”綿羊同學跟我同事三載,怎么就一點兒沒慧根?
“我說:哦!”
哦你個頭,內心對她無比鄙視!“那你打算怎么辦?”
綿羊扭扭捏捏對我說:“聽說有經濟補償,我想問問有多少?”
“你要拒絕?”
“不??!”
“那你想啥美事!”
綿羊同學很知趣的灰溜溜走了。
綿羊同學姓鄭,牛哄哄的財務部人員,但因為此人非常好說話,所以本應該大尾巴狼的角色硬生生被她演成了小綿羊,綿羊的雅號由此得來。
M公司是大老板私人開的一家公司,跟現在的集團公司不存在存續分立關系。怎么判斷有無存續分立,就是看公司在設立登記的時候,有無提交“公司股東會同意分立的決議”。Easy!對不對?沒那么簡單!這份決議多半鎖在公司的檔案室或者行政部,一般人無法得見天顏。
那么這個存續分立跟綿羊調公司有什么關系?需要從從單位主體變更說起。單位主體變更分為兩種形式:
一、公司分立有存續關系
1.調員工到新公司,不需要員工同意,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
2.如果新公司要跟員工簽勞動合同,員工可以拒絕,也可以接受。
同意,就重新簽訂,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如果拒絕簽訂,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二、公司分立無存續關系
1.員工同意與新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原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計算為新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
2.員工不同意簽訂,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原單位不能履行的,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并解除勞動合同。
總結一下就是:
法律規定一目了然,但是操作中有難度。如果上班地點發生改變,員工上下班用時變長,在公司存在分立關系且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不見得樂于接受,溝通成本就會增加。
跟綿羊同學的對話中,我已經得知她不愿意離職,那么這個存續關系就不用跟她解釋。像綿羊這種欲說還休的同志,在領導跟他提調崗的時候,就應該問問工作年限怎么計算。稍微懂點勞動法的領導,我想會秒懂。
當然我不愿意核算補償金理由有兩點:
1.補償金的核算會牽動員工的敏感神經,尤其是在公司業務波動的情況下,小道消息會不脛而走,這些是領導跟HR所不愿意看到的,影響穩定。
2.萬一大領導畫風突變,想法變了呢?揣度圣意,是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