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提煉信息結論?
之前和大家分享了如何通過縱向和橫向拆分的方式,來識別及歸納信息。那今天就來聊聊怎樣去提煉信息結論?
主要介紹兩種概括和總結信息的方法,一種是歸納法,另一種是演繹法。
歸納法
顧名思義,就是從許多個別事物中去概括信息的一般性概念、原則或者結論。它的核心強調要根據事物的特殊性來概括同類事物的特征,即尋找共性。那如何實現呢?
1. 描述性概括:
可以去尋找事物屬性上的共同點。
2. 行動性概括:
可以找出事件結果的共性,思考這些信息的共同結果是什么?
這兩種提煉方式是有本質區別的,一個強調共性,一個側重結果。當然,在日常工作中,我們可能更多得是結合兩者的特點,先找到信息共性,再通過總結發展的結果,來得出完整有意義的結論。
演繹法
這種演繹推理的方法,其實就是亞里士多德提出的三段論演繹法,把推演結構劃分為大前提、小前提以及結論。
它的核心強調將某一個事實與對應的規律聯系起來,以此得出結論。這種方法要求從普遍性的理論知識出發,去認識個別、特殊的現象。
不過要注意的是:當大前提為主觀判斷,且羅列出的信息比較冗長時,往往會引起爭議。這時候就應該盡量用普適的真理或者客觀的事實來闡述為好,并且所羅列的觀點最好不要超過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