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燴06:記憶中的那雙白色球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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貧窮不值得憎恨,更不值得歌頌,愿你走過的每段人生路,都有一雙合腳的鞋子陪伴。鞋子無貴賤,只要合腳,它就是一雙好鞋!

2017年8月29日? ? ? 星期二? ? ? ? 天氣晴

看到“軍訓”這個征文題目的時候,我正在看《春風十里不如你》,電視劇里面小玉的自卑,我也有過。因為貧窮,因為怯懦,因為與周圍環境的格格不入。現在回想起來,我的大學軍訓時光,是一雙孤單的白色球鞋。

考上大學,離家前,媽媽聽說我們學校開學有為期半個月的軍訓,就幫我買了一雙白色球鞋。

白色的塑膠鞋頭,白色的帆布面,白色的塑膠底,是我從小穿到大的那種,只要二十塊錢,便可以穿一整個春秋。

我穿著它穿山越嶺去學校報道,穿著它在操場上站軍姿踢正步,那時我沒有感到卑微。因為,那個時候我還不懂,一個人的鞋子還分什么高低貴賤,我以為只要合腳,它就是一雙好鞋。

我所在的小鎮,姑娘們都這么穿,我從來沒覺得有什么不對,沒有對比,就不會有落差,沒有落差,自然也不會有痛苦。

轉眼,軍訓即將結束,最后一項考核是拉練,我們要徒步到郊區的軍營,午餐后再徒步返回學校。

出發的前一天,大家都很興奮,研究著帶什么吃的,穿什么鞋子,因為路途遙遠,一雙舒適的鞋子必不可少。

室友有的拿出了限量款跑鞋,有的拿出了舒適的運動鞋,我第一次聽說一雙鞋要幾百塊甚至上千塊,而我一個學期的生活費不過兩三千塊。

我第一次認識到自己和她們之間的距離,不止是城市和小鎮,還有富有和貧窮。我們考上同一所大學,睡在同一個宿舍,可是身份、地位、金錢卻將我們人為地割裂出了高低貴賤。

我想,當時的她們可能只是在閑話家常,并沒有刻意炫耀的意思。但是那一刻,我抱著自己的白色球鞋,第一次覺得它那么的土,那么的丑,那么的拿不出手。

我們宿舍的老大問我:“你還是打算穿那雙硬邦邦的球鞋嗎?”

我點點頭,沒說話,因為我沒有其它的鞋子可以穿,雖然它確實硬邦邦的,有些硌腳。

老大又說:“要不你穿我的運動鞋,反正我好幾雙呢!雖然大一號,但肯定比你那雙鞋舒服。”

或許是自尊心在作祟,我搖頭拒絕了她的好意,拒絕了一雙自己不舍得買的運動鞋的誘惑,我覺得自己像個英雄,其實只是個可笑的可憐蟲,我只是一只不想被別人可憐的可憐蟲。

拉練當天,天氣很好。秋日里的島上,天高云闊,晴空朗朗。我們一大早就集結好隊伍,向郊區的部隊進發。

可是好天氣并沒有換來我的好心情,我不自覺地站在了整個隊伍的最后一排,我害怕別人注意到我,統一的迷彩服下,那雙扎眼的白色球鞋。

去的時候是跑步前進,剛開始我還能跟得上,可是遇到有沙石的路況,我的腳就會被硌得生疼,腳步不自覺的慢下來。

教官很快發現了掉隊的我,他來到我身邊教我呼吸,詢問我是否需要幫我背包。

我搖頭,跟著他的頻率呼吸,加快了自己的腳步,盡力跟上了隊伍的速度。

我們趕到軍營的時候已經接近中午時分,背上的汗濕透了衣服,喉嚨里像是要炸掉,又干又痛,雙腳又疼又麻,仿佛拖著一塊兒鉛,每走一步都是煎熬。

教官宣布原地休息的時候,我直接坐在了部隊大院的水泥地上。找出背包里的面包咬了兩口,就躺在了地上。

室友說一個女孩子,也太不休息形象了,那個時候我累極了,哪里還管得了什么形象不形象的。

脫掉迷彩服外套往身下一鋪,將書包墊在腦袋底下,將帽子摘下來往臉上一蓋,我著地就睡了過去。

那是我第一次在陌生的地方露宿,還睡得那么香,可能我真的是太累了,腳太疼了。

一個小時之后,我被室友叫醒,教官已經吹起了緊急集合的哨子,大部隊原路返回學校。

回去時候的速度明顯慢了下來,遠遠趕不上來的時候,不要說跑步前進,好多女生方隊,就是行走都成問題。

學校好像早就料到了會是這樣的結果,大巴車不遠不近地跟著我們,只要誰體力不支,得到教官批準之后就可以上車休息。

可能我之前掉過隊,現在走路又一瘸一拐的,教官走過來問我要不要休息。

不知道那個時候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我竟然拒絕了他的好意,靠著意念支撐,堅持腳尖著地,一瘸一拐地挪到了學校。

我當時其實就一個想法,即使我是小地方出來的窮孩子,即使我的鞋子比別人差,但是我人絕對不能比別人差,絕對不能認輸。

晚上回到宿舍,我脫掉球鞋和襪子,發現每只腳上都有一長串兒血泡,雙腳燙的嚇人。

躺在床上休息的老大看了看我說:“讓你不聽話,跟你說換鞋你不換,你看看我,就沒有磨出泡,鞋子還是很重要的。”

我笑笑沒說話,洗了腳,咬著牙把一個個血泡挑破,雙腳瞬間一片鮮血淋漓。當然,一起流血的,還有我那顆脆弱的小心臟。

從那天之后,我好像再沒有穿過那雙白色球鞋。它被我丟棄在宿舍的角落里,塵封在我心底的記憶里,那是關于貧窮的記憶,關于自卑的記憶。

我從不憎恨貧窮,因為我見識過更加赤裸裸的衣食無著,因為我知道,我當時所擁有的一切,已經是父母能給我的,最好的。

可是我也不會去歌頌它,因為貧窮所帶給我的刺痛,就像那年軍訓,那雙白色球鞋,任憑我穿著舒適的鞋子走了再遠的人生路,它依然躺在我的記憶里,在某個回憶的夜晚,讓我的雙腳再次鮮血淋漓,血肉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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