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的心態——順應了默認法則,感覺是背叛了自我?
小時候老師教過我的,打碎了別人的杯子是要賠償的。我是一只作為自己行為準則的。甚至我覺得賠償是理所當然的事。不賠償是錯誤的。
所以今天在店里,發廊里,工作室里,一個客人因自己未對小孩進行有力的看管,使小孩打碎了一個154的花瓶。我向前臺提出詢問客人是否要賠償,前臺說不會追究客人的責任,更不可能要客人賠償。
這違背了我的處世原則。沖擊了我的價值觀。就像,一個鐵錘重重地砸在我的實驗室天平上。
自己一直遵守著這樣的行為準則,心中十分認同它,就如喝水要用杯子一樣的常識性準則。并為此付出過慘重代價。為什么其他人就不用遵守,并且受損者也不讓犯規者接受賠償。其他人為什么不像我一樣接受懲罰。世界是不是對我不公。是我的觀念錯了嗎。
現在冷靜下來發現事實是這樣的
一,那是發型師波波老師的老客人,一次剪發158,一個花瓶154,實際損失就相當于免費剪了一次頭發。
二,如果要客人賠花瓶錢,客人心里會不舒服,很可能下次不會來,損失的是剪發158×n元,加上染發燙發780+n元。并且她可能會告知她的朋友,她的朋友也不會來店里也是我們的損失n元。加在一起損失大于154的花瓶。出于利益上的博弈,與贏得情感上的微妙聯系,店里沒有讓客人賠。
三,花瓶的錢在客人看來是小錢,在店鋪看來也是小錢里的小錢,所以精神上不會有太多的損失感,也就是沒扔垃圾這樣的小事。而我曾經賠償過電腦3000元,對當時的我來說是一筆巨大的資金,自己根本無法獨立支出,是媽媽的錢。所以自己非常在意賠償這件事。
四,自己一無所有,生活拮據,對外物看得特別重。所以反應激烈。
五,自己也有責任,如果不因為小孩企圖第三次亂扔積木,就說出——我把你扔了,把你鞋鞋扔了你高興嗎?這句話,小孩子也不會突然起身拿上鞋藏到花瓶后面使花瓶摔裂。
總結——
自己的觀念是對的。
店里的做法也是對的。
區別是放在不同的環境中,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另外,店員提醒我,這是與格局有關的事。自己要注意格局是什么,加以認識與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