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女兒睡覺,她的手在我脖子上摸來摸去,最近特別喜歡這樣。我覺得不舒服,把她的手拿開。
她說“我是因為喜歡你呀,這是我喜歡你的表達。”用詞還挺準確呢。
我說“媽媽知道你喜歡我,但是這樣媽媽不舒服。”
想起來她有時會抱怨班上一個同學摸她的臉。“你是不是也不喜歡班上的同學老摸你的臉?”
“是,xx他老摸我臉,我不喜歡他這樣。我也告訴過他我不喜歡”
嗯,我之前聽她說過幾次,也教過她如何表達自己的感受。于是我繼續問“那你是怎么告訴他的呢?”
“我就說。。。但是我聲音有點小。”
“那你覺得他為什么摸你的臉?”我繼續問。
“他是喜歡我。”首先用善意去揣度別人,孩子就是如此善良。
“是的,他是因為喜歡你,那你希望他怎樣表達呢?”
她想了一下,說“他可以拉拉我的手。”
“好的,下次你可以認真的告訴他,‘我不喜歡你總是摸我的臉,你可以拉拉我的手’,好嗎?”
“好的。我心里也是喜歡他的,但是我不喜歡他這樣做。”女兒又補充了一句。
我聽完,心里有些許震動。
4歲的女兒,她居然分得清,把事情和人分開看待--盡管我不喜歡你的行為,但我依然喜歡你這個人。
想了想,跟女兒的相處中,我一直是這樣做的。“雖然媽媽對你的行為有些生氣,著急,但是媽媽永遠是愛你的。”看來她已經理解了這樣的含義。
但我依然驚訝,她可以把這種對事不對人的態度,用在她的圈子里,并且可以明確的表達出來。而不是說“我討厭xx,因為他總喜歡摸我的臉。”
孩子的理解和轉化能力不可小覷。大人的影響力更是超乎想象。
而我再來反思自己,其實很多時候也未必能做到對事不對人。道理很清楚,我也可以教給女兒,但在我自己的生活中,我卻未必能像女兒這樣“拎得清”。因為別人的一些行為,很容易就此留下負面的印象,對人直接下了定義。想想看,我確實是個很善于從細微處觀察人,細節決定對人的看法的人呢。
但這未免容易流于片面。今天,女兒簡單的幾句話,讓我對自己看待別人的方式有了一些思考。行大于言,我想傳遞給她的,正是我首先需要做到的,不只是說出來的。再次感嘆,從知道到做到,這中間的距離,才是丈量一個人成長的最好標尺。而我如何評價一個人,如何看待別人做事的方式,才是對女兒最好的示范。
感謝孩子,從你身上學到的,很寶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