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能擔任賦役的成年人)

主語:

《舊唐書·高季輔傳》:“正丁正匠,不供驅使;和雇和市,非無勞費。”

表語:

《晉書·食貨志》:“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為正丁。”

賓語:

《北史·裴蘊傳》:“是歲 大業 五年也,諸郡計帳,進丁二十四萬三千,新附口六十四萬一千五百。”
《宋史·食貨志上二》:“ 嘉祐 四年,復命轉運司裁定 郴 、 永 、 桂陽 、 衡 、 道州 所輸丁米及錢絹雜物,無業者弛之,有業者減半;后雖進丁,勿復增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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