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透的林語堂|不要總在別人的戲劇里充當配角

【原創】星淮 【文集】風雅曾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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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風語:

一個人徹悟的程度,恰等于他所受痛苦的深度。——林語堂

幽默沒有旁的,只是智慧之刀的一晃。
——林語堂

對于很多人來說,
說起林語堂,
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幽默”二字,
沒有辦法,還是從這里開始講起吧。
話說當年林先生在北京女子師范任教的時候,
某次在學生畢業禮上演講,
內容是關于女學生們未來的就業之路。
在當時的高校,文學非常熱,
尤其是女學生們,
都對從事文學創作充滿了美好的向往。
林語堂又是很多文學刊物的主創和知名文學大師,
臺下的一眾女生們對此更加神往。
林先生就在現場講起了李清照,
說后來人中幾乎無人在寫詞上超過她。
但如果李清照以賣詞為生,
恐怕一首最好的《漱玉詞》也換不到三碗綠豆湯。
而她之所以有閑心去寫詞,
是因為她的丈夫趙明誠,
是他解決了李清照的吃飯問題。
最后,林語堂對著全體女生們說,
我相信,你們最好的職業就是婚嫁。
以此來點醒女青年以文學為生的盲目理想。
林語堂的幽默并不是為了幽默而幽默;
而是那智慧的一刀,
用以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立場。
到了一定境界,
自然水到渠成、信手拈來。
1924年5月,
林語堂第一次將英文中的“humour”譯成“幽默”。
之所以用這個始見于《楚辭·九章·懷沙》中的詞,
按照林的理解,
幽默的最高水準,
就是寂靜無聲進而恍然大悟。
而林語堂以這種幽默閑適和性靈嬉笑的文風,
不但寫出了眾多精妙的散文及評論,
更影響了由林主創的《論語》、《人世間》、《宇宙風》等文學刊物,
使這種性靈、閑適的小品文蔚然成風。
以至于30年代初魯迅都在他的《一思而行》中訕訕的說道:
“轟的一聲,天下無不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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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有能做我自己的自由,和敢做我自己的膽量。
——林語堂

在中國文壇有一個高山仰止的存在,
他的150多個筆名中用得最多的那個叫做“魯迅”。
曾經,林語堂與魯迅有近十年的革命友誼,
也有不少剪不斷、理還亂的紛爭與分歧。
1924年,兩人因《語絲》相識并結下友誼,
攜手馳騁筆端,
打得京城的叭兒狗們滿地找牙。
后又在北京女子師范大學成為同事,
因此來往更加密切,友誼也更加熾烈。
在那個愛看周先生的文章,
又被林先生引為“最熟識而最佩服嘉許的學生之一”的劉和珍舍生取義之后,
林語堂與魯迅均被段祺瑞政府通緝,
在落難中相互扶持并先后遠走廈門,
二人的親近關系正式升華為鐵桿革命友誼。
但隨著當時中國社會矛盾的不斷激發,
兩人在兩種文學道路上卻越走越遠。
特別是在林經歷外交部短暫官員生涯之后,
他不愿意再相信任何的政治和謊言,
“對革命感到厭倦”。
他只想做個好人,
用一顆童心去辨別美丑善惡。
1927年來到上海后,
林語堂高談幽默,表現性靈閑適,
曲折地表示自己對世態的不滿。
隨后,魯迅也失意而來,
卻選擇與黑暗的現實正面交鋒,
把文學當作匕首和投槍,刺向敵人。
其實二人在文字精神上的差異,
在之前對那個劉和珍的紀念和悼文中就可初現端倪。
魯迅壯烈的表達已經出離的憤怒: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
而林語堂卻克制地闡述內心的悲憫:
“暗地里已覺得是經過我有生以來最哀慟的一種經驗!”
林語堂和魯迅各有一枝筆,走向卻不同了。
在那個苦難的時代,林語堂是個少數派,
敢于提倡生活情趣,
以一種超脫與悠閑的心境來旁觀世情。
林既沒有為中國的將來畫過藍圖或指過方向,
也沒有魯迅要用文學來為中國人治病的雄心。
他的文字有一個簡單的理論基礎:
要做文人,須先做人;
要做一個愛國的人,也必須先做人。
沒有一個連人都做不好的人,
而能做好一個文人或一個愛國的人。
1933年,魯迅發表《小品文的危機》,
直接向林語堂所提倡幽默閑適的小品文發難,
將之比作文人雅士案頭和書房中的小擺設,
認為其缺乏“掙扎和戰斗”的精神與內容。
甚至還直接勸林語堂少寫點散文,
多翻譯一些國外的經典。
但他最終也沒能聽取魯迅的規勸,
終將這種有別于戰斗精神的性靈文風堅持到底。

魯迅去逝后,林語堂寫下這樣的文字:
魯迅顧我,我喜其相知,
魯迅棄我,我亦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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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永遠是自己的主角,不要總在別人的戲劇里充當著配角。
——林語堂

在他所處的時代,
林語堂幾乎是當時國際社會知名度最高的中國文化名人,
也是最博學多才的一個。
他是美國哈佛大學的文學碩士,
德國萊比錫大學的語言學博士。
先后任教的大學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北京女子師范大學、廈門大學、東吳大學、南洋大學、香港中文大學。
創辦《論語》《人間世》《宇宙風》《天風》等影響巨大、風靡一時的文學刊物。
曾任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美術與文學主任、國際筆會副會長等職。
并先后兩度獲得諾貝爾文學獎提名。
在純文學上,林語堂最被世人稱道有兩個,
一個是散文,一個是小說。
除了以《生活的藝術》、《吾國與吾民》為代表的幽默閑適散文,
就是他那跨語言、跨文化、跨時空的被稱為比較文學現象的小說創作了。
1939年,林語堂在法國用英文寫就了《京華煙云》,
在美國出版后的短短半年內即行銷5萬多冊,
《時代》周刊稱其“極有可能成為關于現代中國社會現實的經典作品”。
被譽為“現代版的《紅樓夢》”
它的續篇是《風聲鶴唳》,《紐約時報》譽之為中國的《飄》。
而先生自己最為偏愛的作品,
是費時三年完成的被譽為二十世紀四大傳記之一的《蘇東坡傳》。
關于原因,林先生是這樣解釋的:
知道一個人,或不知道一個人,
與他是否為同代人,沒有關系。
我認為我完全知道蘇東坡,因為我了解他。
我了解他,是因為我喜歡他。
林語堂的終生抱負卻是一部詞典——《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
于1972年10月由香港中文大學出版,全書約一千八百頁。
采用的檢字法是根據林語堂發明的“上下形檢字法”修訂的,
采用的拼音也是將他當年參與制定的羅馬拼音法簡化而成的“簡化國語羅馬字”,
而林語堂首創的五十部首則成為這本詞典的另一特色。
它被林語堂認為是他寫作生涯的巔峰之作。
而林語堂最令人驚訝的成就是他的發明創造。
那個讓他一度傾盡家財、負債累累的“明快中文打字機” 誕生于1947年,
并于1952在美國取得該項發明的專利權。
采用林語堂創造的“上下形檢字法”設計鍵盤字碼,
每分鐘最快能打50個字,且不用訓練即能操作。
他另有若干項小發明亦獲得專利,
其中一件就是可以擠出牙膏的牙刷。
只能說大師的智慧,
常人竭盡全力也難以望其項背。
林語堂逝世時,
《紐約時報》用大幅篇幅介紹他的經歷和貢獻,
并評價:
他向西方解釋他的同胞和國家的風俗、想望、恐懼和思想的成就,
沒有人能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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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理想的女人是蕓娘,我最崇拜的女子是李香君,當然,我最愛的女孩就是眼前的你。
——林語堂

張愛玲曾說,
每一個男人都曾有過這樣兩個女人,
一個是紅玫瑰,一個是白玫瑰,
娶了紅的,白的還是“床前明月光”;
娶了白的,紅的卻是心口上的朱砂痣。
她要一語道盡男人的虛偽和善變,
仿佛對大多數男人都適用,
但林語堂卻是個例外。
他沒有娶自己最愛的人,
最愛的人變成了他永遠的朱砂痣,
但他娶的那個人,更是他一生的窗前明月光。
初戀,摯愛和妻子,
他光明磊落,大大方方,
用一生感恩他生命中愛過的三個女人。
將每一份感情都處理的恰到好處。
林語堂的初戀叫賴柏英,
他們自小長在同一個村,
經常一起捉鯰魚,捉蝦鱉,
這份感情在青山綠水中慢慢生根發芽。
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這大概是一個男人心中最美妙的詞匯。
但是,在人生岔路口,
一個要遠走他鄉求學,追求新知識見識新世界,
一個要留在故鄉,孝順祖父。
她只能看著她心愛的郎,越飛越高,
從此彼此再無交集,那是宿命。
賴柏英在林語堂的一生中留下了不可磨滅的美好印象,
他把賴柏英比喻成高山人生:
山逼得你謙—遜—恭—敬,
并認為那山從未離開過他,以后也不會。
初戀是男人一生都無法解開的魔咒,
后來,林語堂把她寫進了書里,
這本書就以她的名字命名,
叫做《賴柏英》。
而他摯愛的紅顏,
是那一眼萬年式的一見鐘情,
她叫陳錦端,
她是他同窗好友的妹妹。
當時在上海圣約翰大學,林語堂才名遠播。
隔壁圣瑪麗女校的女生們對林語堂都仰慕不已,
其中就有陳錦端。
她不是空長著漂亮臉蛋的女孩,
而是心靈手巧,且畫得一手好畫。
在林語堂心目中,她就是美的化身,
就是他苦苦尋找的另一半。
陳錦端則傾心于他的博學多才,
愛他的“英俊有名聲”。
一見鐘情,鐘的是樣貌,更是才學。
林語堂曾對陳錦端說,
我心中理想的女人是蕓娘,
她能與沈復促膝暢談書畫;
我最崇拜的女子是李香君,
崇拜她的憨性,愛她的愛美。
當然,我最愛的女孩就是眼前的你。
但這段感情并沒有得到陳父的認可,
原因是當時林語堂沒錢、太窮!
家庭的不支持,導致他們最終走向了分手。
他如五雷轟頂,回家止不住地大哭。
但他心中始終眷念著陳錦端,
甚至在訂婚四年后才履行婚約。
而她并沒有下嫁父親選定的金龜婿,
選擇遠渡重洋,到美國攻讀西洋美術。
直到32歲時,才與廈門大學教授方錫疇結婚。
她終生未育,只是抱養了一子一女。
這,大概就是她的深情。
多年之后,林語堂閑時常畫畫,
他畫的畫像從來都是一個模樣:
留長發,再用一個寬長的夾子將長發挽起。
他說:“錦端的頭發是這樣梳的。”
他的深情,則是永遠懷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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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愛情當飯吃,把婚姻當點心吃,用愛情方式過婚姻,沒有不失敗的。把婚姻當飯吃,把愛情當點心吃,才會過得好。
——林語堂

陳父的棒打鴛鴦,
雖然讓林陳二人有緣無份,
卻也讓林語堂認識了他后來的妻子。
出于對林語堂的虧欠的彌補,
陳父將隔壁鄰居廖家的二女兒廖翠鳳介紹給了他。
巧的是廖翠鳳對林語堂也很是欣賞,
一是有才氣,二是人也文質彬彬,
是她喜歡的類型。
但當林語堂最終去廖家提親的時候,
廖的母親用與陳錦端父親同樣的理由提出了異議,
但廖翠鳳卻注定是林語堂的妻子,
她堅定地說:貧窮算不了什么。
他很感動,于是和廖翠鳳訂了婚,
更是在內心搖擺了四年之后終與她結了婚。
結婚當晚,林語堂用一把火燒毀了二人的結婚證書,
并說,婚書只有在離婚的時候才用得著。
這樣婚姻,似乎不應該被人看好。
但廖翠鳳卻是聰明的,
她的聰明在于她不計較,她通透,她寬容。
她雖然生于富貴之家,
卻不怕吃苦,也不怕窮困,
默默地隱忍和付出,
給林語堂減輕了很多的壓力,
更能在平凡的日子里找到樂趣。
這樣的女人,誰娶了都是福氣,
也因此,她有底氣、有自信面對陳錦端。
居住在上海時,她常常邀請尚未婚配的陳錦端到家中做客。
每次得知陳錦端來,林語堂都會很緊張,坐立不安。
孩子看見了,頗為不解,便問媽媽。
她坦然微笑,和孩子說:“爸爸曾喜歡過你錦端阿姨。”
對于前任,最好的方法就是坦然相見,
不必藏著掖著,真正的愛情不會因此而倒塌。
這種大度又透露出她的智慧,
他知道林語堂是愛自己的,
他懷念錦端,更多的是在懷念年輕時那段純真的感情。
她最傻,但也最聰明。
林語堂常說,自己最得意的就是,
把一個老式婚姻,變成了美好的愛情。
他既能坦然地懷念初戀,摯愛,
也能心里過去這個坎,把生活經營的有聲有色,
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過去的終究是過去,
而未來和當下的人才是最需要我們珍惜的。
在他們結婚50周年時,
林語堂送給妻子廖翠鳳一個勛章,
上面刻著美國詩人詹姆斯·惠特孔萊里的《老情人》:
同心相牽掛,一縷情依依。
最浪漫的事,不是有過刻骨銘心的愛情,
而是愛上最適合你的人,這未嘗不是一種智慧人生。
有的人,即便和妻子過了一輩子,
也是抱怨一輩子。
林語堂卻說:婚姻猶如一艘雕刻的船,
看你怎樣去欣賞它,又怎樣去駕馭它。
倘若你智慧,即使婚前你和愛人不相識,
婚后你也是能和愛人琴瑟和鳴相敬如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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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在世,還不是有時笑笑人家,有時給人家笑笑。
——林語堂

1937年,林語堂的《生活的藝術》出版,
霸占美國暢銷書排行榜達52周,
被譯成十幾種文字,
在全世界掀起了一股“林語堂熱”。
當時在巴西,有一位貴婦人對他非常崇敬,
特意將一匹名貴的賽馬取名為“林語堂”,
于是,巴西的各大報紙經常可以見到“林語堂”的大名,
甚至連賽馬總決賽結束的那天,
報紙的頭條新聞也不是奪冠的那匹馬,
而是落敗的“林語堂”。
林語堂在美國時,
有一次紐約的林氏的宗親會請他去做一次演講,
礙于面子無奈答應后,
卻實在不想去違心的吹捧林姓的光輝歷史。
于是靈機一動,張口就說:
我們林姓當中,
英勇的有《水滸傳》里的林沖,
旅行家有《鏡花緣》里的林之洋,
才女有《紅樓夢》里的林黛玉,
另外還有美國大總統林肯,
獨自駕飛機越大西洋的林白,
可謂人才輩出。
演講完畢,宗親們熱烈鼓掌,
為林姓的光榮,也為林語堂的高明。
郁達夫說林語堂:生性憨直,渾樸天真,
這應該是對他性格最好的概括了。
林語堂至始至終都以一種通透的秉性應對人生,
無論成敗得失、高峰低谷,
他始終是那個以“自我”為中心的林語堂,
既看透世間,也悟透人生,
最終以閑適、幽默、性靈為準則去踐行他那通透的人生。
林語堂說:人生不完美是常態,
而圓滿則是非常態,
笑笑別人,再被別人笑笑,
就很快變得通達起來,
苦惱和晦暗也會隨風而去了。
林語堂還寫一篇文章叫做《做文與做人》,
里面說:既做文人,就是帶一點丈夫氣,
說自己胸中的話,不要取媚于世。
所言是真知灼見的話,
所見是高人一等之理,
所寫是優美動人的文,
獨來獨往,存真保誠,
有骨氣、有識見、有操守,
這樣的文人是做得的。
林語堂就是這樣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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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不過如此,且行且珍惜。
——林語堂

1937年,發表“日本征服不了中國”載于《時代周刊》;
1948年,出版長篇小說《老子的智慧》;
1955年,出版長篇科幻小說《遠景》;
1957年,出版歷史傳記《武則天》;
1966年,出版《平心論高鶚》,討論《紅樓夢》后四十回真偽問題,引發紅學辯論;
1975年,林語堂81歲,出版《八十自敘》。
他用英文寫就的文字我們沒有幾人能看懂;
開掛似的人生成就對平凡的你我也并無太多參照意義,
但他的思想卻足以成為我們前行的燈塔。
關于幽默:
幽默是人生的一部分,
文化到了相當的程度,
必有幽默文學,
幽默是一種從容不迫的態度。
關于文學:
性靈文學是清新的、有活力的、有生命力的文學,
需要戒腐、戒浮、戒滑、戒板、戒華,
做到文貴自然。
關于幸福:
一是睡在家的床上;
二是吃父母做的飯菜;
三是聽愛人給你說情話;
四是跟孩子做游戲。
關于識人:
要真正了解一個人,
只要看他怎樣利用余暇時光就可以了。
關于讀書:
一個人的談吐有沒有“味”,
完全要看他的讀書方法。
如果讀者獲得書中的“味”,
他便會在談吐中把這種風味表現出來;
如果他的談吐中有風味,
他在寫作中也免不了會表現出風味來。
世上無人人必讀的書,
只有在某時某地,某種環境,和生命中的某個時期必讀的書。
“三日不讀,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

林語堂的書房叫“有不為齋”,
朋友問他,為什么叫這個名字?
他鄭重其事的發表了一篇《有不為齋解》的文章,
提出其所不為之事共二十二項,
用以解釋書房名字緣來。
即使我列的是26項,也是值得一看的。
1、我不請人題字。
2、我始終背不出來總理遺囑,在三分鐘靜默的時候也制不住東想西想。
3、我從沒有休過自己的老婆,而且完全夠不上做一個教育領袖。
4、我始終不做官,穿了洋裝去呈獻土產。
5、我也從未坐了新式汽車到運動會中心提倡體育。
6、我也不把干這些蠢事的人們當做一回事。
7、我憎惡強力,從不騎墻,也不翻斤斗,無論是身體的、精神的,或政治的。我連看風頭也不會。
8、我始終沒有寫過一行討好權貴,或博得他們歡心的文字,我也不能發一張迎合人們心思的宣言。
9、我從未說過一句討好人的話;我連這個意思也沒有。
10、我不今天說月亮是方的,一個禮拜之后又說它是圓的,因為我的記性很不錯。
11、我從不調戲少女,所以也并不把她們看做"禍水";我也不贊成長腳將軍張宗昌的意見,主張禁止少女進公園,藉以"保全私德"。
12、我從未不勞而獲而拿過人家一個錢。
13、我始終喜歡革命,但絕不喜歡革命家。
14、我從不享福或泰然自滿;我在鏡子里照自己的臉時,總不能不有一種逐漸而來的慚愧。
15、我從未打過或罵過我的仆人,叫他們把我當做一個大好老。我的仆人也不稱贊我會賺大錢,他們對于我的錢的來源總是知道的。
16、我從不受我仆人的堂而皇之的敲詐,因為我不給他們有這一種實在的感覺,以為向我敲詐,便正是"以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17、我從不把關于我自己的文章送到報館里去,也不叫我的書記代我做這種事。
18、我從不印些好看的放大照片,把它們分給我的兒子們,叫他們去掛在客廳里。
19、我從不假裝喜歡那些不喜歡我的人。
20、我從不臨陣逃脫,裝腔騙人。
21、我極不喜歡那些小政客,我絕不能加入我有點關系的任何團體中去同他們爭吵。我對他們總是避恐不及的,因為我討厭他們的那副嘴臉。
22、我在談論我祖國的政治時,絕不冷漠、無關及使乖巧。
23、我也從不裝得飽學,道他人之短,以及自夸自大。
24、我從不拍拍人家的肩膀,裝得慈善家的神氣,以及在扶輪社中受選舉。我喜歡扶輪社,也正如我喜歡青年會一樣。
25、我從來沒有救濟過什么城市里的少女或鄉下姑娘。
26、我從不感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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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如斯,
筆者就無需再總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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