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社會動物。作為社會中的一員,人的“羞愧”的價值在哪里?為什么恬不知恥的人反倒混得比別人好?
——看到一個個混蛋過得比我們自己好,我們總是會如何憤恨。
我們憤恨,因為他們動搖了我們的基本價值觀。比如,“羞愧”(道德),或者對公平的渴望和崇尚。
不過,這里,我想探討的是,這個憤恨是如何形成。
回想一下,過程是這樣的:我們看到一個,兩個,三個……幾十個混蛋(媒體上似乎更是混蛋比好人多,工作中也一樣),道德低下,或者能力不如我們,反倒在社會中過得春分得意,如魚得水。而我們堅守道德,做人講良心,刻苦工作,努力提升能力,在社會中卻過得并不如意。于是,我們就憤怒了。
這個過程,有理有據(jù),似乎無可辯駁。但,仔細(xì)想想,卻存在一個基本的問題:我們基于判斷的事實(shí),太少。相比,那些過得好的,不是混蛋的,“好人”,我們看到的風(fēng)光的混蛋們,簡直是個案。而基于個案否定自己的基本價值觀,顯然是不對的。
這是一個判斷陷阱。心理學(xué)家,或者統(tǒng)計學(xué)家稱之為樣本偏差。
因此,我們不光不需要憤恨,否定自己的價值觀,而且應(yīng)該把寶押在過得好且是“好人”的大多數(shù)上,努力做一個更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