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死一只知更鳥》是由美國作家哈珀·李著寫的美國經典文學。它是美國圖書館借閱率最高的書和英國青少年最喜愛的小說之一。品讀之后,我的心靈頗為震撼。一開始看見書名,我以為這是一本人與動物的書籍;讀了幾章后,我以為這是一本與兒童成長有關的書籍;深入閱讀后,我以為這是一本有關種族歧視的書籍;當我合上書的最后一頁時,我認為它是一本有關人類追求真實自我的書籍。
小說的故事發生在大蕭條時期美國南部的梅科姆鎮。很多家族世代居住在梅科姆鎮,這些家族具有各自的性格特點:坎安寧家族雖然貧窮,但從來不會接受外人的任何救濟;尤厄爾家族不但貧窮,而且品性惡劣;德拉菲爾德家族沒有真話……這些不同的家族為梅科姆鎮的各類事件“添磚加瓦”。他們在矛盾和痛苦中揭開一個個生活的謎底,見證了人性的固執與狡猾,體現了人們追求自我的無奈與掙扎。
01
最初,人們的傲慢與偏見可能源于一種集體榮譽感。湯姆案在梅科姆鎮引起軒然大波。因為黑人湯姆被控告侵犯白人女子馬耶拉·尤厄爾。在當時的美國南方,黑人是低賤的,白人是高貴的,就是這種傲慢與偏見導致尚未被判刑的湯姆生命提前結束。隨著時間的流逝,所有人會淡忘湯姆案,那一時的傲慢也將隨風消散。曇花一現的傲慢向人們刷新了自己的存在,但是帶有偏見的人永遠失去了自我。他們曾經歧視別人的樣子將會被人永遠看不起。
02
人稱“怪人”的拉德利十幾年從未出過家門,鎮上的人因此對他家指指點點,議論紛紛。好奇的孩子杰姆、斯庫特和迪兒多次設計打算引誘“怪人拉德利”現身,但他們都以失敗告終。實際上,拉德利很喜歡他們。他通過樹洞傳遞的方式送給杰姆和斯庫特兩只香皂娃娃、一只懷表和表鏈以及一對吉祥幣。書中杰姆得出這樣的結論:“怪人拉德利為什么老關在家里不出來……因為他‘想’待在里面。”拉德利躲避了人們的傲慢與偏見,選擇偏安一隅地做真實的自己。
03
書中的雷蒙德使我想起了一句話:“清醒的人最荒唐!”人們都以為自己多么高貴,有足夠的資格任意評價、指揮他人的行為。可他們從未想過與黑人女性有染的“醉鬼”雷蒙德從未喝過威士忌!他們從未想過他們連孩子都不如!他們從未想過自己才是被嘲笑的小丑……雷蒙德只是為了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方式,他不得不給“高貴”的他們一個理由。
04
脾氣很壞的杜博斯太太被杰姆稱為“老惡魔”。可實際上,她是一位值得尊敬的追尋自我的勇士。她是一個嗎啡癮君子,但她要與人互不相欠,與物毫無依賴性,只是一個人干干凈凈地離開這個世界。一個人,除了自己,誰都不能被他控制。飽經苦痛的杜博斯太太在生命的盡頭找回了自我。所以,很多事情只是你想不想做的選擇。
阿蒂克斯說:“妥協是一種因彼此讓步而達成的協議。”湯姆與白人妥協了,拉德利與外界妥協了,雷蒙德與梅科姆鎮人妥協了,杜博斯太太與病痛妥協了……那你與什么妥協了呢?親情?決定放棄夢想,床前盡孝。友情?決定不計前嫌,有人可依。愛情?決定忘記過往,放過自己。生活?為了生存,活成了曾經自己最鄙視的那類人……有人說:“經濟的拮據,工作的壓力,家庭的重擔……你終將與一方妥協,放棄自我,屈身洪流。”如果沒有傲慢與偏見,人們會不會在追求自我的過程中少一些妥協?
成年人的世界總是身不由己,它與兒時的想象相差甚遠。為了組建家庭,你要學會花言巧語;為了保住工作,你要學會阿諛奉承;為了融入大眾,你要學會八面玲瓏……有些話要用暗喻的方式說,有些想法要讓孩子們不能理解,有些活動要隱秘地開展……孩子們對事、對人不帶有任何傲慢與偏見,他們活出的是真正的自己,而一些成年人在戒掉脾氣的同時也戒掉了真實的自己。
如今很多人提倡“自己開心就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要因為愛情而結婚”……他們不負時光,不負自己,認真生活的樣子真的很美;他們不顧及世俗的眼光,做著自己想做的事情,樂在其中;他們雖然孤身一人,但依舊對愛情滿懷期待,對婚姻充滿敬意……每個人應該做的就是做“優秀”的自己——根據自己的見識盡力而為,而不是總抓住別人的“小辮子”不放,以此凸顯自己的優越與高貴。
《追風箏的人》中,阿米爾用生命找回了真實的自己;《一個人的朝圣》中,哈羅德通過漫長的旅途重新認識了自己;《月亮與六便士》中,思特里·克蘭德把生命的價值全部注入絢爛的畫布;《挪威的森林》中,永澤一直過著自己選擇的生活……書籍中的故事與人物給予讀者啟示,他們都在努力地尋找自我,因為迷失自我的人沒有靈魂,就像《人間失格》中的葉藏,他太擔心來世了,以至于都沒學會怎樣在這個世界上生活。而你是否能在未迷失前守住自我呢?如果已經丟失了,你是否想拋開傲慢與偏見重拾自我呢?
傲慢與偏見迫使那些追求自我的人不得不成為騙子。人們經常說謊言不可饒恕,可他們沒有意識到他們本身就是謊言高手,不知不覺地撒謊,無時無刻不生活在謊言之中。有一句話這樣說:“時間久了假的就成了真的。”最后,帶著面紗的他們就成了真實的他們。謊言成為了人們最堅實的保護膜。傲慢與偏見迎合了他人的思潮,可有一種東西不能遵循從眾原則,那就是人的良心。你所做的是否聽從了良心的呼喚?你良心呼喚的是否是你所做的?
很多人抱怨說生活很難,生存很累。我想生活就像一個法庭,庭上的人要么無罪釋放,要么就是極刑。活出自我的人逍遙自在,被困住的人只是行尸走肉。人與人的信任越來越少了,人與人越來越疏遠了。這是個人深造的絕佳的機會還是社會人情的倒退?人類本應是一個交際的團體,為何每個人都成了一座孤島?如果沒有答案,不妨先做紳士或淑女吧!如果沒有傲慢與偏見,世人是否可以真實地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