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我都覺得錢是個好東西,談錢并不俗氣,我是個愛錢的人,但我不是個貪婪的人。
找工作我希望工資越高越好,但我一般不會要求太高,因為我的付出需要等價物或是略高于我的薪資,否則我的內心會充滿不安全感,會覺得老板會對我失望。是的,我拿著老板發的薪水,很在乎老板對我的看法。我除了努力干好我的工作外,我還努力在老板面前表現的很好,讓老板很樂意看到我。雖然我老覺得我還要賺更多的錢,現在賺的還遠遠不夠,但我還是會努力表現自己,會很平靜的接受很多老板安排的,在我職責范圍之內或挨邊的而我不喜歡的工作。我努力盡我所能做好各項工作,也許不一定能達到老板的要求,但我的態度很好。當然,有時候我也會做出讓老板意想不到的喜出望外的作品。
最不喜歡的老板就是明明不在職責所在,明明就是幫別的部門的忙的活,還沒有拒絕的權利。我不覺得這是什么好領導。作為領導,雖然要替公司利益考慮,但也要顧及員工的利益。職責范圍之內,員工沒有太多理由就拒絕那是員工的不對,但職責范圍之外,員工本就有拒絕的權利,工資就是購買員工工作時間內做職責范圍之內的事情的。
錢沒給到位,服務自然跟不上,這個應該就是理所當然的。誰都想物美價廉,誰都想錢是自己的,事是別人的,但這樣不公平的事可能存在嗎?如果社會盡是不公平,那何來的人人平等。
雖然在公司,你是領導,但只是有權分配職責范圍之內的活給手下人干,非職責范圍之內的,請求下屬幫忙的活,就應該給予他拒絕的權利。
簡而言之,在職場中,員工是為了錢而工作,而不是說作為老板你就擁有了員工,可以隨意擺布員工。
還有在感情里的時候,如果兩人感情不和,弱勢的一方一定要盡量爭取多些利益,強勢方愿意適當多給些,就拿著,千萬別嫌少,千萬別意氣用事,覺得拿了錢就是玷污了感情。反正感情已經沒了,而生活還要繼續,有錢傍身還是會多些安全感,生活也會略微輕松自由點。
想想多少女人在感情破裂時,還在清高的堅持不要錢,哪怕自己再沒有,也不愿承認感情沒了,拿點錢也算是對自己的補償,反而覺得拿錢就是對感情的褻瀆。我想內心深處,她們還是存在一絲幻想,你看,我都不愛錢,我這么好,你卻要離開我,將來想起來你肯定要后悔的。可是,她們沒有想過,錢在他們手上,他們拿著錢可以買到讓自己快樂的東西或是時光。他們只有在落魄,一無所有,過的不如意或是找不到比跟你在一起過上更好的幸福的生活的對象時,也就是在他眼里這個對象樣樣不如你時,才會后悔當初放棄了你。可是,他們有錢,他們至少能找一個比你年輕,比你漂亮的女子,就這一點,他們就可以覺得你離開了反而更好。
所以,既然都選擇離開了,能拿著的都盡量拿著吧。何況我們要忍受職場的不自由,不就是因為用來生活的錢不夠,無法滿足自己對生活的期望,所以我們要努力賺錢,去過自己想過的日子。
錢,能幫助實現夢想,能幫助過上幸福的生活,能讓自己有勇氣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我要努力賺錢,過上不為錢發愁的有品質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