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海南黎族刺面紋身,不紋身祖先就不認識!

黎族是一個非常古老的民族,它源于古代百越的一支—“駱越”,是承傳百越傳統文化最多的民族之一,如斷發文身、干欄式建筑等。據記載,遠古時代,文身習俗即已產生并流行于黎族先民之中?!渡胶=洝肥亲钤缬涊d黎族文身習俗的古籍,其文曰: “伯慮國、離耳國、雕題國、北朐國,皆在郁水南。郁水出湘陵南海?!蔽闹械摹暗耦}國”,指的是有文身習俗的部落,據考證就位于海南島,書中所記就是今黎族先民的文身習俗。從秦漢至宋代,文身習俗遍及黎族各地。明清時期,在中原文化的影響下,其流行區域逐漸縮小,但海南五指山周圍地區的部分黎族,由于受漢文化影響較少,仍然“椎髻跣足刻面文身之習未改”。

文身過程痛苦異常,由于其面積達全身,有時要幾年之久。

文身過程非常殘酷,幾乎不采用任何麻醉或止疼措施,文身者完全依靠自己的意志或他人的按壓強制完成。

那是一場刻骨銘心的對抗疼痛的考驗。文身圖案都是用藤條上的刺生生地扎出來的,然后再用麻瘋樹籽灰上色。藤條主要有白藤和紅藤。利用藤條制作藤針時,先截取一段藤莖,長短二三十厘米不等,一端留刺一至三四組(根)不等。單生之刺以粗壯、尖銳、鋒利者為宜,對生之刺以等長、等距、排列整齊者為佳。余刺及皮剝掉,僅留骨干。單針用于文刺單線、細線、圓點及其他細小的花紋圖案,雙針和多針用于文刺平行之雙線和較大面積的花紋圖案。

文身的繡法是文身時,文身師一手握著藤針,一手握著拍針棒(可用筷子代替),藤針被輕輕敲擊后,皮膚就被不深不淺地刺破了,在皮膚上刺出小孔,以點成線,用點和線組成各種紋圖,然后沿著預定的紋圖把料水沁入受文者的皮肉內。文師一般是有文身經驗的中老年婦女,基本沒有現成的圖譜可參照,完全憑記憶和經驗而行。

黎族女性所文的圖案多種多樣而又內含玄機,繪于不同的部位有不同的含義。這些幾何形圖案,看上去好像很簡單,細究起來卻十分復雜。這些在特定部位交叉或平行的抽象圖形究竟意味著什么呢?

最重要的文刺部位是頰和頦,特別是頰部,幾乎是每個文身者必不可少的文刺部位。劃于臉部兩頰的紋圖代表“?;辍?,劃于上唇的紋圖代表“吉利”,劃于下唇的紋圖代表“多?!?,劃于手臂上的紋圖代表“平安”, 劃于胸上的紋圖,代表“財富、多子多?!保笸壬蟿澕y圖等代表“避邪護身”。歷史文獻中還有“為丈夫所溺愛者,則為之涅私處”,即文刺陰部的記載,但現已無從考證。

文身顏料是怎樣制作出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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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身顏料的制作,有三種方法:

一、用麻瘋樹籽灰拌水而成,此方法使用較為普遍,也很簡單:將其籽剝出,用竹簽穿成串后曬干。使用時,將其點燃,上面倒扣一個鍋,其煙會將鍋熏黑,形成一層灰。將灰刮下,用水攪拌,即可用草棍、竹簽或雞毛等蘸取繪畫、打刺文身了。

二、用螺殼灰、紅槌樹皮、藍靛草等加水適量,發酵一個多月后制成,既可文身,也可染布;

三、用野生的黃豆葉、藍靛草加水和小魚蝦等發酵而成;還有一種是用墨汁加幾種野生草葉汁和樹葉汁混合而成。

這些來自田野、充滿草香和水氣的制作原料,在今天看來,頗為“環?!?。無論文身的顏料如何“環?!保纳砣匀皇且环N近乎自虐的人體雕飾行為,它使文身者有時甚至要面對死亡的威脅。

黎族文身是否具有遠古的神秘力量,又具有何種意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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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刻在身體上的族群標志

黎族文身反映了圖騰崇拜的遺制。各峒有各峒的圖式,世代相傳,沿襲不變,這樣文身的圖式自然就成為該族的標識。

從海南島的范圍來看,那里主要生活著黎、漢、苗、回4個民族,過去,只要看有沒有文身,就可以輕易地將黎族女性和其他民族區別開來。從全國乃至世界的文身民族來看,黎族的文身部位和以幾何形、抽象性為主的文身圖式,也特點鮮明,很容易區分辨別。

二、如果不文身,祖先就不認她

歷史上,整個黎族地區,特別是五指山中心地區,原始宗教盛行。黎族人認為,人生于世時,靈魂依附于軀體,死后靈魂獨立存在,或棲附于他體,或往來于陰陽兩界,或游離于村峒住所附近,被稱為“鬼”。其中,雷公鬼和祖先鬼最可怕。因此,他們平時禁忌念祖先的名字,認為只要說出名字,祖先就會出來作祟。同時,他們十分重視對祖先的敬仰和崇拜,不僅在家人患病或出獵、外出時殺雞祭祖,在節日、結婚等喜慶之日也祭祖,而且把文身等傳統習俗視為“祖先傳下來的規矩”而嚴格遵守,連文身的部位和圖案也沿襲“祖所刺之式”。

他們堅信,如果女性活著時不文身,死后,祖先就不會相認,她就會變成無家可歸、四處游蕩的孤魂野鬼。未文身的女性死去時,必須在喪禮上用墨按傳統文身圖式為死者繪身劃臉,等同于給死者補辦文身,這樣處理后才入葬于本家族所屬的墓山。只有文身的婦女,死后才能被自己死去的祖先 辨識和接納。

因此,世世代代的黎族女性,寧愿忍受文身所帶來的肉體上的傷痛,也不愿違背祖先的遺訓。這種堅定的信仰,構成了黎族文身傳承延續的保障。

即使在當代,黎族傳統文身的影響仍未完全消逝。樂東縣千家鎮等地的黎村,那里還保留著用黑炭繪面的習俗。姑娘出嫁時,其姐妹都要仿照舊時文身的紋樣,用炭在她的臉上繪黑紋,然后把炭系在腰帶上帶到夫家。直到酒宴結束后,方才可以去除。

三、女子的生死成人禮

黎族文身以女性為主,而且文身年齡一般都在“年將及笄”,即十三四歲即將成年之時。某些黎族女性,特別是本地黎女性文身部位多、面積大,手術很難一次性完成,多按部位分數次,在幾年內完成。

文身之后,父母要在自家旁或村邊為女兒搭建“布隆閨”,供女兒自由結交男友、談情說愛,甚至留宿不同血緣的男子。其間,即使發生性關系,乃至產子,也為社會所允許,不會受到任何歧視。但一般的情況是,男女雙方情投意合后,會各自向父母提出成婚意愿,進入婚姻程序。尚未文身的未成年人,則不能享有這些權利。

《黎歧見聞》是光緒年間出的書,它專門記載黎族歷史,其中有句話:“黎女外出野合,其父母亦不禁;至刺面為婦,則終身無二”。黎族的“三月三”節日就是“開放日”青年男女那一天就是走出“布隆閨”到野外“談戀愛”或說是“野合”的。

可見,黎族文身具有成年與婚戀的標志和允諾功能。文身的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說,應該是“黎族女人的生死成人禮”。

2008年,瓊中三月三節日現場

黎族文身作為一種文化現象,是黎族母系氏族社會的遺存,體現了黎族自身的族源意識、圖騰崇拜和祖先崇拜。這些用血肉之軀展現出來的神秘圖案,為黎族文化增添了斑斕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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