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家在農村,從小學習不好的我初中未畢業就輟學了。
輟學在家后我就相親了一個對象,彼此都滿意。誰知在結婚前夕男方悔婚了,年輕氣盛的我受不了這口氣,就喝農藥了。
萬幸的是,我被救了下來。隨之而來的名聲也就壞了。
我因為這件事出了名,知道這件事情的人認為我腦子有問題,不愿意和我家結親。
隨著年齡日漸增長,父母為此愁白了頭。
在我18歲的時候,遠房親戚介紹江蘇一30多歲的男人認識,除了年齡比我大外,他小時候患小兒麻痹癥,導致一條腿不能負重。
在外人看來,一個身體有殘缺一個腦子拎不清的我們挺般配的。
而他不嫌棄我名聲臭,我也不嫌棄他身體有疾,就這樣結婚了。
在婚后的第二年孩子出生后,我才知道當初他不想和我結婚的,之所以接受我就是為了傳宗接代。
原來在他眼里,我也是個有問題的人,這讓我很灰心,在孩子三歲的時候我們離婚了。
離婚后的我是沒有辦法再回到生我養我的小村子里,就四處打工,服裝廠,商場,大賣場都有過工作的經歷。
今年我已經38歲了,兒子也上了大學,現在在小城開了一家小小的服裝店。大富大貴算不上,衣食無憂是沒問題的。
有時候兒子也會過來這邊看看我,這就夠了。
回首過往歲月,第一段感情毀了我對異性的好感,年少輕狂的我付出了巨大的代價。
第二段感情毀了我對婚姻的憧憬,婚姻就是這么直觀赤裸,為此我看透了生活。
人活一輩子也就那么回事,我應該不會再次走進婚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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