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人很極端,白天和晚上判若兩人。
白天,興高采烈,哄堂大笑,與誰都親密無比,貌似字典里從來沒有難過,永遠是太陽的寵兒,艷陽高照。
夜里,郁郁寡歡,沉默不語,好似人格分裂一般,猶如真的像歡樂拋棄了它一樣,活在陰郁里不得走出來。
真的好巧啊,我就是這種人。
我喜歡夏天,不是因為那是露肉的季節,能穿上美美的衣服凸顯那婀娜多姿的身材,也不是因為冬天太冷把自己包成粽子,在那寒風中瑟瑟發抖卻無人問津。而是夏天那溫暖的陽光照耀在我的身上驅走那份屬于我的孤獨。給我力量,讓我勇敢正視那卑微的自己。
我喜歡夏天,發自內心的喜歡,當走出屋門前,看著陽光明媚,天氣大好,心里的陰霾隨之散去,心中的孤獨暫時封閉。除了夏天,我都會感覺孤獨,也許是因為受過的傷,也許是因為自卑,也許是因為給自己一個寄托。除了夏天,我就感覺不到溫暖,心里冰涼刺骨,只有夏天溫暖的陽光照耀在我的身上,我才能感覺到那一絲絲的溫度。給予我希望。
所以我給自己取名為夏天,只是想告訴自己你永遠是太陽的寵兒,溫暖遍布全身,你不是被上帝遺棄的孩兒,它依然是眷戀你的。
我喜歡白天,只有這樣,我才能穿上那件盔甲使自己刀槍不入。只有這樣我才能裝出那遺失以久的微笑,假裝回到過去那時的我。原來曾經的我是那樣無憂無慮。
我喜歡白天,只有這樣,才不會因為黑夜的孤獨使我渾身無力,才不會因為心里的寂寞苦楚使我留下那卑微的眼淚。
我喜歡白天,不喜歡黑夜,黑夜使我孤獨,黑夜使我懦弱,黑夜使我不再是以前的我。
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有共鳴,在白天,和朋友在一起,我們嘻嘻哈哈,打打鬧鬧,說著無傷大雅的笑話,沒心沒肺的拿著自己的傷口打趣,還大言不慚的“姐,什么沒經歷過,這些痛算什么,不值得一提。”可到了夜里,我們默默擦著自己的淚水,舔舐著自己的傷口,看著屋頂發呆,只想放空自己。什么也不想,就當什么也沒有發生過一樣。我們依然是以前的我們,天真無邪。
我喜歡白天,不喜歡黑夜,黑夜使我痛苦,黑夜使我時常想起自己心口上的傷疤。
每到黑夜,我就蜷縮在床的角落,覺得自己一無是處,空虛,迷茫,好想掙脫這份枷鎖,可越掙脫越緊,越緊越想掙脫。痛苦襲遍全身,沒有知覺一樣,眼神空洞無光。我已百毒侵心。
有句話,我特別的喜歡,自己選擇的路,就算跪著也要走完。不管生活多么艱難,都要勇敢的走下去,總會見到天明。
生活就是,生下來,活下去。
我叫夏天,因為我喜歡夏天。
寫字使我快樂,可以抒發我內心真實的想法,讓我痛快淋漓的發泄我的情緒。
我愛寫作,也許并寫不好,但我依然愛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