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跟媽媽深談關于愛情與婚姻。
她似乎說的都對 ,我卻一個字都不愿聽進去。
大概是我太在意自己。
我問及活著為什么時,她的態度明顯敷衍,回答不知道,其實她太清楚了。
她活著是為了爸爸。
萬事都要先將自己老公考慮在第一位,毋庸置疑,這是愛情與婚姻的關系。
16歲的她,寧愿放棄父母都要死活跟現在的丈夫在一起,這時是愛情已經發生。她不是被沖昏了頭才做的決定,她是想做她的枕邊人。
因為后來發生了太多讓她崩潰的事,兩個家庭定位矛盾瞬間激化,公婆不喜,丈夫無能為力,卻是一直陪在她身邊,她在堅持,有了孩子更是有了活著的希望。
世界上沒有任何東西能將他們推向勞燕分飛的境地。
這是從愛情發生升華到親情的力量。
我是他們25年以來最好的證明,他們相愛,他們愛我。
曾經不止一次的哭著對別人講她的過去,像是悲劇電影,結局卻是滿堂彩。
時至今日,我能相信的就只是她愛他,才會有了今天。
所以,我覺得 上帝能造出兩種人且都具備七情六欲,無非就是等待愛情發生,相互依存。
那么,我可以志得意滿的講出那句心里話:
無論身處何種情況,在自己愿意的前提下,要嫁給愛情。
否則,一輩子很長,說不定哪一天就身心俱疲萬念俱灰。
那時候,才是真的思考活著為什么,
怕是已經為時已晚。
所以,活著要走心。
歲月情長,我只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