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要滿足還是要成就,這是一個寫作者遲早都會面對的問題。
先說說我指的寫作的滿足感是什么?
首先,寫作是一件需要一定文字能力的技術活兒。這種我身懷某種“絕技”和“手藝”的感覺就像是自己打出了一口水井,能讓你更從容地面對干旱等惡劣氣候,也讓人發自內心的佩服自己,這在心理上會產生很大的力量。
其次,每天500字是一個簡單而明確的目標,有明確目標的事都會讓人堅定和安心。對一個人來說最耗能的事莫過于內心的矛盾和糾結——還沒做事之前就先在心里自己跟自己打個半死,造成無謂的非戰斗減員。
第三,能夠集中注意力,深深地投入到所做的事情當中,是一種巨大的幸福。你陶醉在心靈的頓悟與發現之中,或在歷史長河中徜徉,或忘情地沉浸在文字和旋律的創作之中……這種感受類似“高峰體驗”,是一種美妙的感覺。
第四,寫作能夠讓人獲得掌控感。掌控感是我們獲得安全感的重要基石。馬斯洛認為,整個有機體是一個追求安全的機制,人的感受器官、智能和其他能量主要是尋求安全的工具,他甚至把科學和人生觀都看成是滿足安全需要的一部分。
第五,能夠得到即時反饋是人們前行的助力。我們時常鏡像映照這個世界,順從它的需求,努力贏得它的愛和嘉許。每當我們這樣做的時候,心中就會涌起相應的渴望,想要世界映照回來。即時反饋滿足了人類與世界聯結與互動的渴望。
以上這幾點是我在寫作中獲得的滿足感。那么,什么又是成就感呢?
成就感就是我們希望自己擁有穩定的社會地位,個人的能力和貢獻得到社會的認可。這種認可反應在現實中就是體驗到他人的尊重,以及物質上的回饋,體驗到自己活著的用處和價值。當然最好還能最大程度地實現自己的潛力,使自己越來越成為自己所期望的人物。
我感覺自己目前做為寫作者處在第一個階段,但偶爾也會出現第二階段的感覺。處在第一個階段時讓我陶醉、安心、自在,獲得滋養,能量一點一點地在身體里積攢。等到達了某個臨界點時,我會忍不住寫一篇“大文”,因為身體里的能量需要釋放,生命的力量需要爆發。
“大文”就是自己需要看一些書,并釋放大量的知識儲備,是對某一領域、或某一事件的深刻論述,它是你在某一領域日積月累的零碎記錄的整合和串聯,它需要一個培育和蟄伏期。等到果子成熟了,它會瓜熟蒂落。
我理解的這個“大文”是你獻給這個世界的厚禮。但你天天獻大禮肯定會透支自己的能量的,因此,用滿意的方式愉悅自己順便練練筆,然后在適當的時機寫一篇“大文”是一種最可持續的方式——既愉悅自己又取悅社會。
有人可能會問,人的本性不就是懶惰的么,如果不對自己狠一點怎能寫出“大文”。我完全不同意這個觀點!以我的親身體會,人在身體里積蓄了足夠的能量時就想去釋放,就像一棵小樹苗,你只要給它陽光雨露它會自然生長,而不需要人為的拔苗助長或壓上一塊大石頭。樹苗的基因里原本就有成長的動力,你只需要給它澆一點水,然后充滿希望的看著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