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得卻不可得,你奈人生何?該舍的舍不得,只顧著跟往事瞎扯!等你發現時間是賊了,它早已偷光你的選擇……”相信很多人都聽過李宗盛的這首《給自己的歌》,也會因這段詞而深陷其中,歷經滄桑后,更會驀然覺醒:漫漫人生路,錯過的又豈止凝成心口那點朱砂痣的某個人……
一次拒保帶來的保險觀念轉變
銀川晚報2016年5月27日32版的一篇《一次拒保帶來的保險觀念轉變》,就講述了這樣一個“一次錯過”竟成終生“想得卻不可得”的事件:
2008年,我為一對40多歲的個體夫婦做保險服務,兩口子非常恩愛,都想為對方購買一份保險,在我的建議下,兩人同意一起買,但在了解基本情況時得知,男主人在半年前因心臟不適住過院。這種情況下男主人很有可能會被拒保,果然,公司在對他的病歷進行復核后,給出的結果是拒保!帶著這份無奈的心情,女主人作為投保人簽下了保險合同。
沒想到半年后女主人住院,我在第一時間為她辦理了理賠,讓女主人沒想到的是,理賠款很快到賬,自己住院基本沒花多少錢。事后,女主人一家熱情地邀請我到家里做客。飯桌上,男主人說自從被拒保、妻子生病后的快速理賠,讓他們對保險非常認同,也想為自己當兵回來的兒子購買保險。但兒子認為自己還年輕,沒有購買保險的必要,便當即拒絕,雖然這次沒有為兒子投保成功,但從此我與這家人成為了好朋友,參加了他們兒子的婚禮,見證了他們小孫女的誕生。
面對新的生命,兒子主動提出為自己的女兒購買保險,男主人隨即提出要為兒子再次購買保險,這次兒子沒有拒絕,就在這一家三代都將享有保險保障時,兒子的保單再次被拒保!原來兒子在半年前住過院,就這樣,一個年僅25歲的父親也被保險公司拒之門外。當一萬元保費退回給客戶的時候,一家人都顯得很無奈,多次拜托我幫著解決,但我真的無能為力。
被拒保的經歷改變了一家人的保險觀念,激發了他們購買保險的意愿,兩家三代七口人先后在我這購買保險,三個順利承保,一個附加險拒保。
并不是每一個人都可以購買保險,購買保險一定要盡早規劃,年輕不代表真正的健康,購買壽險是把損失降到最低的最好方法,所以投保壽險不能等待,如果等到以后再說,也許就真的來不及了。
保險公司通用壽險投保規則:
1、60歲以上的人,基本只能買意外險!
2、50歲以上的人,必須體檢!
3、40歲以上的人限額!超過額度必須體檢!
4、無論年齡大小,只要患糖尿病,高血壓,心臟病,癌癥,神經系統疾病的人都會被拒保!
5、無論您幾歲,有過住院史就要體檢,公司還要核保,有可能要增加費用。
6、年齡越大,保費越貴,保的時間越短!
保監會更是公開發布保險公司9大通用拒保人群:乙肝患者、超重、高血脂、肝功能異常、高血壓、血尿、糖尿病、吸煙、酗酒。
如此,聰明如您,還在等嗎?“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運籌帷幄之中,才能決勝于千里之外!既然任誰都無法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任誰都不能躲開“生老病死殘”的人生宿命,何不提早規劃?盡早安排?
啥時候辦保險合適?
總有人問我:我啥時候辦保險合適啊?我說:你去醫院看一下那些躺在病床上的人,他們90天前買最合適;你再去公路上看看那些不幸出車禍的人,他們24小時前買保險最合適!至于你嗎,要是能保證一輩子無病無災,不買也合適,但你能保證嗎?
打個比方:同樣的身價,同樣的保障,同樣投20年,同樣保終身,48歲買份保險年繳8896元,18歲買份保險年繳2921元!
18歲比48歲,多保30年,反而每年便宜了近6000元,20年就將近12萬,同樣保一輩子,你愿意在什么時候買呢?
趁年輕,買保險千萬不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