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地下室整整待了一個月,這段時間我除了吃飯、睡覺,其他什么都沒有做。我以為日子會一直一直這樣下去,直到昨晚我做了一個夢。夢里,我又回到了那座自己不那么喜歡的城,在那里邂逅了一個我喜歡的姑娘。
第二天,我醒得比任何時候都早,這樣我有了充足的時間做出門的準備。我把我的身體塞進衣裝,塞進我的雙腿、胸脯、手掌。但我把我的頭留在桌上,這樣基本沒有人會認出我。去那座討厭的城,我寧愿無頭而往。但為了讓那個姑娘認出我,我在我的脖子上戴了一頂黑色的帽子。姑娘啊,找到這帽子,你便認出了我。
我原本以為我已經不能愛了。曾經有一次經歷,讓我覺得所謂愛就是被愛的人自覺自愿地把虐待他的權利拱手贈予愛他的人。于是我回到地下室時,在黑暗的一方天地下,嘗試另一種生活。在這個狹小,潮濕的空間,我可以做真實的自己。是的,我選擇絕對的安全。城里的人說我膽怯,呵,這些除了說話一無是處的小人。他們從沒有想過一種選擇就意味著另一種放棄,他們連最簡單的放棄都做不到。
但昨天的夢太過于真實了。那個姑娘的身影是那么的迷人,仿佛隱藏著神秘的知識。或許不是那個姑娘,而是這種知識驅使著我,到外面去。曾經,我是個很愛知識的人,那種孜孜不倦的渴求,像頭發黏連在我的頭皮上,有時會有觸電般的驚顫。現在的我懷念過去的自己,就如或許未來的自己會懷念現在。恩,重要的是現在。
現在,我走在路上,陽光是那么溫暖。那一陣陣清香而甜馨的微風,讓我真想拿出勺子品嘗一口,如果隨身帶著面包,那一定滋味更好。我聽見周圍的人聲開始一點點響起來,我已經進城了。我感到很安全,因為我沒有帶頭,他們認不出我。沒有頭,也更適合墜入情網。我一邊認真地尋找著那個姑娘,一邊不停擺弄著自己脖子上的帽子。我已經想好了浪漫的情話:“我知道你在這里某個地方,這對我已經足夠了,我還不會不想活下去。如果你愿意,就把這當作愛的表白。”
我不停地走啊走啊,走啊走啊,我聽到那些討厭的人竊竊私語的聲音越來越響。我堵著了耳朵,像捏死了蚊子——這世界上幾乎最微小的謀殺。我繼續走,橫著走,斜著走,堅定不移地往前走。我感覺到我的世界在一點點坍塌,又仿佛是一點點重建。太陽,太陽,再強烈一點!我突然發現自己是一個人,我是那么的孤獨。但我還是要走下去。姑娘啊,請讓我遇見你,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擁抱你…….
【Z城報道:x年x月x日,愛麗絲大街上出現一個舉止詭異的男子,頭戴黑帽,衣服破舊。該男子精神異常,被發現時緊緊抱著一顆木樁,口中喃喃自語。現已被送往精神病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