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活著就是為了給別人打工,那活著還有什么意義?

現在是凌晨0:56,本文作者還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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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活著就是為了給別人打工,那活著還有什么意義?

今天,酋長單位一個92年的小姑娘離職了,在她的離職報告中有這么一句話。

酋長被問住了。

感覺好有道理的樣子。

每天在溫暖舒適的床上一睜開眼,就要火急火燎地下床洗漱裝扮準備出門,路燈亮起的時候才能坐著擁擠的地鐵回家,日復一日,不知盡頭。

如此的心力交瘁疲憊不堪換來的僅僅是那一點點微薄的薪水,可能還完房貸/交完房租之后所剩無幾。而那些寶貴的健康,珠貝般閃亮的創意,嘔心瀝血的付出,全部被資本家拿走換取高額的利潤了。

沒錢,沒時間,沒心思,沒選擇。

有些包永遠買不起,有些美食永遠吃不到,有些美景永遠見不了,有些人永遠遇不上。

這樣的生活特么到底有什么意義?

好像確實沒啥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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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整整一個下午,對著這份離職報告翻來覆去地看,試圖從不同的維度回答小姑娘,你的想法是錯的。

但是很可惜,無論從哪個角度出發去解釋,都是蒼白站不住腳的。

我有些絕望地簽了字,批準了她的離職。

但就在我寫上日期的那一刻,靈光一閃,有了答案。

丫給老娘下了個套,把這兩句話的主次弄反了。

活著不是為了給別人打工,給別人打工是為了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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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敢在辭職報告中寫出如此硬朗犀利的話的人,一定有其他維持“活著”的手段,并不在乎酋長公司發給她的那點薪水。

比方,父母是商界巨賈,每個月往她卡上打個萬八千的。

又比方,男朋友是海歸精英,月薪比我們年薪還高,養她綽綽有余。

不管怎樣,她離職有她離職的道理。

但是有機會的話,酋長我非常想問問她,各位朋友也不妨問問自己——

如果你覺得活著不是為了打工,那活著的意義是什么呢?

有什么東西能讓你覺得一旦有了或實現了,這輩子才算沒白活,人生達到了真正的圓滿,即使立即死去也毫無遺憾呢?

這個問題有點大,有點虛,也有點煩。

最討厭的是,未必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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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布斯讓我們幾乎人手一部蘋果,沒幾年,死了。

所以他的答案是“活著就是為了改變世界”。

操,狗屎。

對90%的人來說,別說改變世界,改變改變自己的生物鐘,早起個把小時都夠嗆。

可偏偏就有許多人把這話當座右銘寫到QQ簽名、微信個人簡介里。因為喬布斯夠有錢,夠有地位,夠有名氣。對這些人而言,活著的意義就是變得和喬布斯一樣有錢,有地位,有名氣。

想想隨處可見的創業者大會、聽聽企業在大學里的宣講、看看朋友圈里一篇篇10W+的爆文,都在灌輸這樣的觀點: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巔峰。

言下之意就是物質和財富上的豐收才是人生的唯一目的,這特么才算活著。

如果你覺得沒錯啊,這不就是活著奮斗的意義嗎?

那酋長想問,如果現在馬云突然找上你,說你是他失散多年的私生子/女,現在骨肉重逢,他要拿出100億現金補償你。(寫到這句話的時候,酋長下面已經濕了。)

那你活著的意義是不是瞬間達到了?終其一生的追求是不是瞬間圓滿了?

我要你立刻去死,你愿意嗎?

愿意你妹?。√孛慈绻R上去死,那要這100個億有毛用啊?好歹讓我想買買,想吃吃,想玩玩,想見我家楊洋就見楊洋,想讓李易峰給我唱個歌就唱個歌吧。這特么想著就激動??!

所以你看,你自己就把自己推翻了。

你活著的意義根本就不是那100億,你只是想要和楊洋睡覺,想李易峰給你唱歌,想那100億給你帶來的“嗨到爆”的附加值。

想“嗨”多久?我想多久你都不會嫌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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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人會說,活著的意義不是金錢或外在的東西,而是廣義上的“愛”。

比如,家人割舍不斷的親情,對美食的依戀,對沿途風景的欣賞,對自己興趣愛好的追求。

總而言之,活著的意義并不是為了結果,而是貫穿于整個過程中的享受。

呵呵,自欺欺人。

酋長我能不能這么理解,概括成一句話,其實就是“為了快樂和幸福感”。

家人相濡以沫暖意融融,很快樂;

這麻辣燙味道超贊,我吃得很happy;

這地方景色好漂亮啊,趕緊拍一張照片留念一下,好開心;

這案子多少人拿不下,我一出馬,搞定,幸福感爆棚。

現在市面上的雞湯文基本都是這個套路。一群人看得津津有味。

酋長我今天給你們來個猛的,要快樂還不簡單,根本不用這么累,請看百度百科:

讓人快樂的多巴胺

看到沒有?多巴胺,經過科學研究論證過的“快樂物質”,作用于大腦皮層。簡而言之,大腦分泌多巴胺越多,你感覺越快樂。

一道讓人流口水的大餐,可以讓大腦分泌多巴胺到平時130%的水準。(吃貨們終于找到罪魁禍首了。)

煙草和咖啡,提升多巴胺150%。

見到自己的戀人或偶像,最高能提升多巴胺到200%。

男女之間OOXX,提升多巴胺310%!想想男朋友讓你上天時的感覺吧,爽不爽?

如果你覺得這還不夠,再給你些更刺激的。

冰毒,可以提升大腦皮層450%的多巴胺。

海洛因,可以提升1700%!

換句話說,假如你的偶像是楊洋,那么把你見到楊洋真人,接著他請你吃了一頓精致的法式大餐,最后你和他去開房嘿嘿嘿完成了生命的大和諧,這些“快樂”加一起,再乘以3倍,都特么未必有吸食一次海洛因來得爽。

毒品面前,所有的快樂都微不足道。

那現在給你足夠的海洛因,讓你不斷地吸,不斷地爽,一直到死,你愿意嗎?

說愿意的站出來,我特么馬上報警。

所以說,活著的意義是為了“快樂和幸福感”,也是很難自圓其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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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酋長我認為,活著的意義不是為了什么。

活著,本身就是最高的意義。

而給別人打工,就是作為實現這一最高意義的手段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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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長在網上看到過這樣一句話:工作,本質上是一種資源的交換。

一方付出勞動,一方支付薪資,不存在“給誰”打工的概念。任何一方覺得資源交換過程中,出現失衡,自然會中斷這場交易,放員工身上叫跳槽,放老板身上叫人力資源優化,也叫裁員,

如果一定要為“打工”指定一個對象的話,酋長更希望是“自己”。

現在是凌成0點58分,酋長還在工作,是老板的定的KPI嗎?并不是,只是酋長我給自己定的小目標而已。

在工作中給自己增加技能點,完善天賦樹,這樣才能交換更多的工資,才有更大的通向美好生活的可能性,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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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足夠閱歷和足夠資源支撐的年紀,隨便說出“活著就是為了給別人打工,那活著還有什么意義?”這種話,即使以夢想和個性作為背書,是不是還是顯得過分張狂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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