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別人喜歡你嗎?
我不喜歡別人的判斷影響我,我不喜歡想要獲得每個人喜歡那個委曲求全的自己,我想要自己的內心足夠獨立和強大。
但是別人的判斷還是會影響我,我還是羨慕能輕易獲得別人喜歡的人。
所以還是希望能給別人留下好印象。
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印象存在兩個階段,由視覺、聽覺和感覺三種綜合而成。
第一階段的印象最為關鍵。是人的視覺、聽覺、感覺得到反饋后自動匯總、評估形成的,一旦成型,很難改變。所以請盡量做足準備,留下好印象。
留下好印象,可以通過視覺、聽覺和感覺三個方面入手。視覺是整潔大方的外觀,聽覺是溫和文明的聲音,感覺就很復雜了,基于整個人的氣質,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
在工作中,我們最好樹立的感覺是,我溫和,但我不柔弱可欺,我自信,但我不咄咄逼人,我有能力,但我不沾沾自喜,喋喋不休。少了任何一種,都容易被人所孤立或忽視。
萬一,萬一,機緣巧合之下,第一印象未能獲得他人認可,也不要灰心,這并不是一個必死的局,只不過是需要花更多功夫去扭轉罷了。
首先就是用強大的證據,來表明自己并非他人印象中的那個人。此處的強大,意味著絕對。次數太少不行,程度太輕也不夠,唯有時間能夠證明一切,所謂日久見人心,大家自然而然也就明白了。
其次是喚醒大家的公平,淡化自己在他們心中的第一印象,選擇重新定義。譬如親身經歷的小故事,旁敲側擊,啟發對方思考,促使他人更加客觀準確地看待你。
有了好的印象,你只要花少許功夫,維持現有的行為,不難讓對方對你持續好感,與周圍的人建立堅實的羈絆,日后自己的生活,將更加豐富多彩。
緣巧合之下,給你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大約占了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