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最多的貪污案——“郭桓案”

明朝洪武年間,郭桓官任戶部侍郎。

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舉告發郭桓利用職權,勾結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多人,私吞太平、鎮江等府的賦稅外,還巧立名目,盜賣官糧,中飽私囊。

案發后,朱元璋下令徹查,由審刑司吳庸拷訊,結果發現數目巨大,連朱元璋自己都被嚇到。

造天下之罪,其造罪患愚者,無如郭桓甚焉。其所盜食糧,以軍衛言之,三年所積賣空,前者榜上若欲盡寫,恐民不信,但略寫七百萬耳。若將其余倉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盜賣見在倉糧;及接受浙西四府鈔五十萬張,賣米一百九十萬不上倉,通算諸色課程、魚鹽等項;及通同承運庫官范朝宗偷盜金銀,廣惠庫官張裕妄支鈔六百萬張;除盜庫見在寶鈔、金、銀不算外,其賣在倉稅糧,及未上倉該收稅糧,及魚鹽諸色等項課程,共折米算,所廢者二千四百余萬精糧。嗚呼,古今貪有若是乎!其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幾何,罪及同謀,愚頑者生死紀必枚焉。空倉廩,乏府庫,皆郭桓為之。——《大誥·郭桓造罪第四十九》

《大誥》是朱元璋親自制定的一部刑法,文字基本上是朱元璋口述。其中說,郭桓貪污數額巨大,說出來怕老百姓不信,只說是七百萬石,若嚴格算起來,足有二千四百余萬石。

朱元璋極為震怒,下令將六部中左右侍郎以下官員全部處死,同時追查各省官吏,有數萬人死于獄中。為了追贓糧,民間中富之家大多破產。

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趙全德等與桓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贓七百萬,詞連直省諸官吏,系死者數萬人。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明史·卷94》

郭桓案牽連太廣,殺人太多,引發民間極大的不安。一時民怨沸騰,形勢嚴峻。朱元璋一看不對,為了平息民怨,便把審刑司吳庸殺了。

朱元璋如此大規模的整肅貪污,貪官污吏卻不見減少。第二年,在《御制大誥續編》中,朱元璋無奈地說,自他建國以來,在江南沿海一帶省份的官員中,由于貪污,沒有一個人都夠做到任滿。

自開國以來,唯兩浙、江西、兩廣、福建所設有司官,未嘗任滿一人,往往未及終考,自不免于贓貪。——《御制大誥續編·松江逸民為害第二》

“郭桓案”對后世的另一個巨大的影響是促成了大寫數字的出現。為了杜絕通過修改數字進行貪污,他將漢字“一”到“千”改成了“壹、貳、叁、肆、伍、陸、柒、捌、玖、拾、佰、仟”,一直沒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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