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奇葩說》的理由,其實也挺奇葩的

大熱綜藝節目《奇葩說》第四季已經完結了,其影響力和話題效應還在持續發酵。從招牌式的各種強行插入“廣告”(這么有特色和賣力的吆喝,那些金主們豈不能趨之如騖),到新陣容導師們的插科打諢又充滿智慧地表達(以前只看到的全國十佳優秀青年張泉靈從正襟危坐的央視主播范轉型成知識廣博的科技宅女神),從選手們各自鮮明個人風格地“互懟”(對的,我喜歡思達力挽狂瀾的那個范兒),到高曉松回歸、“馬曉康”再次合體甚至掩蓋了選手的光芒,不知不覺《奇葩說》這個非傳統意義上的“綜藝辯論”節目已經陪伴我們四年了!喜歡這個節目的理由有很多,比如金句不斷、笑料迭出,又如選手吸睛、CP相愛相殺,當然還有關注時下青年生活的各種場景,涵蓋職場、學習、愛情、婚姻、交友、朋友圈、名利場等等,體驗感和代入感滿滿。就我個人而言,我安利這個節目的初衷是覺得整檔節目是非常好的“文獻綜述”(Literature Review)的過程,同時能夠喚醒自己以往的一些知識儲備。

一、偏聽則暗、兼聽則明

新的導師團隊

雖然不從事學術工作,但讀書時候接受的學術訓練,對自身影響還是挺大的。其中最核心的一個基準就是辯證思維(Critical Thinking),即任何觀點、事件不能片面地、主觀地、情緒地看,而要一分為二辯證地分析。盡量從不同的維度出發(正面/反面、個人/社會、對手/朋友等等),遵循嚴密的邏輯,尋求盡可能多的論點論據。然后再比較、分析,結合當下情境,得出傾向性結論。以往獲取以上這些內容的途徑是大量地閱讀相關書籍、刊物,或者跟老師同學進行探討交流找到新的關注點,再去進行大量的閱讀和體驗,最后歸納演繹、思考比較,大體上是相當費時間的。即使在當下便捷的移動互聯網時代,很有可能是要閱讀N個知乎回答,才能達到目的。

當我第一次看《奇葩說》時,感覺這簡直就是一個寶藏:一是選手很多元。這些“奇葩”們背景各異,有浸潤專業辯論十余載的“老僵尸”,也有初出茅廬的藝人,還有一些編劇、道士、警察等想不到的選手。他們各自側重也不同,有的重邏輯,有的強話術,更有的講煽情故事。大家無一例外有個共同點:在有限的時間內,用簡明扼要、觸動人心的話語來提煉自己的論據,支撐自己的持方!特別在當前賽制下,拾人牙慧這樣重復內容的事情自然是不會發生的;二是導師很大咖。無論是“馬曉康”還是現在的四大導師,都是知識廣博、閱歷豐富、言語表達情感豐沛且兼具邏輯的人物,同時綜藝節目的幽默感也十足。聽他們發言,在現在知識付費的風口下,那可是又省錢又沁人心脾;三是辯題很貼身。相較于當年非常紅火的“國際大專辯論賽”(對的,在那個知識獲取途徑相對匱乏的年代,我第一次聽到蔣昌建老師的引用“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還以為是他自己原創的,一不小心又暴露年齡了)那么“根正苗紅、一板一眼”的唇槍舌劍,《奇葩說》的辯題更加親近可人,是真的每個人都會在生活中碰到的。第四季里面懟親戚和第三季里面“女性停車位”這樣的辯題在碰到春節前后的“單身狗”受害潮和女司機這些老梗時,又會再一次浮現出來。因此每一場辯論,都能收獲滿滿的精彩論據,拓展了自己的知識邊界,并由衷地感嘆,原來這個話題還能從這個角度開始“忽悠”。在積累了足夠多的“文獻綜述”后,又可以從一個更加客觀、中立、理性和包容的角度來判斷和梳理出自己的結論。類似《奇葩說》這樣的節目,于我而言,更像是一個精彩壓縮、干貨滿滿的學霸筆記,愛不釋手。

二、聯系過往、喚醒知識

我很喜歡賈玲!

除了獲取新鮮觀點,《奇葩說》另一個讓我非常著迷之處,在于那么多精彩的詞句交鋒之時,總能夠喚起我以往所學的知識。就是那種突然間感覺“原來自己以前讀的書還是有點用”的酸爽感。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三季賈玲來的時候,那道“是否犧牲賈玲救現場其他人”。其實那道辯題,我已經記不清雙方辯論互相給出了什么樣的金句了。看到這道題的時候,我迅速回憶起了兩個內容:一是哈佛大學“網紅”公開課《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在第一節課的時候,就講到了“是否可以犧牲一個人來救其他人”這一論斷是否合法。現場的學生給出了各種觀點,授課老師Michael Sandel引用Jeremy Bentham的功利主義(凡是能將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確的、公正的),對生命進行了“定價”才能認同可以“犧牲小我、成就大我”;二是讀書時候記憶比較深刻的案例R v Dudley and Stephens?(1884),就是這道辯題的真實來源。1884年5月19日從南安普頓出發去悉尼的一艘載著4人游艇在7月5日遇難,7月29日獲救。期間他們抓住并分食了一只烏龜,也喝尿來解燃眉之急。直到24日,船長Dudley提議犧牲因飲用海水而身體虛弱的17歲船艙工Richard Parker,并在第二天和Stephens一起殺害了他,隨后3人都食用了Richard Parker的肉和血。在獲救之后,船長Dudley和Stephen被訴謀殺并判死刑。之所以記得清楚,因為它討論的“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謀殺是否正當”這一話題,確實很“醒目”。當然直到今天,我也說不出個傾向性意見來(原諒我,作為一個“法盲”,我有限的法律知識都是來自于讀書時候的筆記+好友推薦的《洞穴奇案》),僅僅是有種感覺,這樣的選擇很可能就是一念之間,而且具體情況下做出的選擇會有各種前提(比如Parker是自愿被殺或者大家抽簽選出一個不幸的犧牲者,會不會道德上會更好受一點),我分不清楚其中必然的邏輯。不管如何,《奇葩說》就是給了我一個溫故而知新的契機,點燃了一瞬間回顧知識的動力。

結語:作為一個奇葩粉,無比盼望第五季快點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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