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是覺得我可能要失戀了。雖然我主動跟男朋友提出要冷靜冷靜,暫時不要互相聯系。我還是覺得是我要失戀了,雖然故事理論上還沒有走到結局。一般來講,故事會超出我的意料,這樣才叫生活。所以我花很多時間去想這事,應該真是劃不來。我想得再明白,不能復合還是不能復合。算了,我還是去構思我的研究設計吧。要完成投稿。
改了大概20分鐘的稿子,我又回來了。因為想到一句話,感覺必須要記下來。是什么呢?又忘記了……哦,想起來了!如果你喜歡一個人,又看不過去他現在的生活,你覺得他有必要來點兒改變,那么你就幫他去實現!而不是在旁邊指指點點,甚至批評他。他缺的,你就默默補上。
我心里還是隱隱覺得,小song是用了情的,他確實期待過,可能也確實失望過。不管他是基于什么抱有期望,比如功利,或者是感情,但是,這種因期待而產生的用心至少是發生過。他也確實為改變我的生活努力過。我不能否認一切。那么我自己做到過什么呢?我答應過他什么?我做到過嗎?比如我說,我會像上班族一樣安排我的一周五日。比如,我要12點前入睡。我答應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