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通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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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媽的二大爺的老婆是京城人,在光祿寺做醬匠。有一年的夜里,老太太在單位值班。打外面翻墻進來一個年輕人,身上被彈丸擦破了皮,衣服上隱約有血跡。老太太看年輕人還是個半大孩子,就讓年輕人躲在醬壇子里。雖然外面禁軍逮人鬧了一夜,但好在并沒有人進來搜查。第二天天亮年輕人才離開。

大概過了十多年,老太太去江南旅游。在蘇州的時候遇到小偷,被偷了隨身的行李和盤纏。困在了客棧,只好向衙門求助。然而數天過去沒有任何消息。這天再去衙門,遇到一個當官模樣的人從車上下來,那人一見老太太就過來打招呼。老太太十分驚異,那人便說:“可還記得當年的壇中人”?原來正是當年的年輕人,已經做到蘇州的縣尉。不出兩日,老太太的行李盤纏俱被尋回。

后來,皇帝改元新社。整頓京城民政,街面上十間商鋪倒拆了有九間。只有老太太的醬鋪沒有關。多方打聽之下才得知,年輕人做了順天府的通判。多虧其從中斡旋,才得以保留。年輕人據說姓方,父親是前國子監祭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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