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君嘮叨:
并沒有到喬幫主的周年祭,現在把納那13年寫的兩周年祭發上來,是同時正好說明為什么以“愛”為主題的梧桐樹,也喜歡發有關設計的,不僅是因為梧桐君關心設計,更是因為一個好的設計里有“關心”:好的設計關心人,關心環境,關心歷史和未來。
——關心,關懷,是愛的一種。
去他媽的!不夠藍!!
喬幫主這個稱號如今都知道指史蒂夫.喬布斯,而不是喬峰——竟然如此理所當然!要不是這么寫下來,我幾乎忘了喬幫主是由金庸先生的喬峰而來,反而特別自然的看到這三個字就明白是在說喬布斯——一個真正偉大的人的影響力穿透力真的足夠無懼時間空間等一切距離!——什么都不是問題!
雖然我曾經因為喬布斯對待第一個女兒和女兒的母親的方式而對這個似乎道德水準太低而且處事極不成熟的男人非常不感冒,以至于2011年11月快速買下的那本《喬布斯傳》一扔好幾個月,為了避免因某件事情上的偏見影響我全面認識一個“偉大”的人,才又重新拿出耐心讀下去——這一讀下去,才真正明白喬布斯的不凡魅力!
他對著電話大喊大叫“去他媽的!不夠藍!!”,我哈哈大笑!我特別理解他的不耐煩!所有具有上等品位的完美主義者對于那些將就糊弄沒有品位又諸多借口的人的不耐煩,我真理解,我真懂,哈哈!于是立刻決定要一個蘋果——看看極度完美主義的人造出來的產品到底有多驚艷!當然,我還是沒有要“毒蘋果”手機,我要了蘋果筆記本,然后,然后就一直在用。她正在我手里,她很可愛,很合適!她讓我微微笑——她像在跟我說悄悄話:“我知道你為什么一直不肯隨便買個筆記本。”我說,“額,是么?那些她們一直沒有可愛到讓我很想要,而且她們都太重。”
(女孩子們,減肥果然很重要!)
挑剔的喬布斯甚至對于廣告語的用詞精雕細琢推敲不已,簡直就像月下“推敲”的賈島,他與我們最精準的詩人和最有尊嚴的手工業者有著相同的一顆心!這更讓我興致盎然的想要讀原著。我很想從他這里了解感受一點英語用詞的魅力,也很好奇“去他媽的!不夠藍!!”是否跟我想像的一樣?于是請正在美國游學的小麥給我買一本美國原版回來,小麥說“你知道你要的喬布斯傳轉成人民幣多少錢嗎?180!”
是我在國內花一塊錢買到的中文版的一百八十倍,嘿嘿。那也不要緊,很值呢!
那天,我在出門前跟自己較勁,非要先找到“去他媽的!不夠藍!!”的原句,以至于稍微耽誤了約定的時間,但終于被我找到了,現在書不在我手邊,如果沒有記錯的話,他是這么吼的:“Not!Fucking!Blue!Enough!!”跟我所想的不一樣。也仔仔細細讀好多遍那“Here To the Crazy Ones”,并背下來。如果那天我沒滿十二歲,那我現在一定還能背,誰讓我不再是十二歲了呢!當然還因為它是英文的啦。
對喬布斯的不良感覺已經基本消除了,但我依然不用蘋果手機,雖然我的確認為它漂亮,不論外型還是界面。也許我就是跟蘋果手機無緣,喬布斯造出蘋果時,我已經不是那個樣樣趕超尖端的小姑娘了,而且擔心一旦用起來自己就會發現某些腦子進水的設計,那么我就先等等。緊跟著發生了“毒蘋果”的新聞,我更不會買了。再緊跟著喬布斯去世了,完美主義者走了,剩下的人很可能無法保留品質更難以有新的突破,所以就,哎,算了吧!
時間在某些時候總是過得太快,轉眼已是喬幫主過世兩周年祭。這種擔心大把人有。如今不僅是擔心,更多的是指責加遺憾:若喬布斯還在,蘋果一定不會這么沒創意。
博洛尼的蔡明說,其實這是個很有爭議的說法:喬布斯帶給蘋果的到底是創新,還是設計。
其實,我認為,真正好的設計,一定是有很多創新在里面的。一般來講,創新是指技術層面的,設計似乎是表面文章。不,設計真的不是花拳繡腿,真正好的設計是有精神內核的,是在深入的了解一個項目的技術內涵之后的解決方案,是有靈魂的——這才是我說的“真正好的設計”。所以,喬布斯就是一個藝術天才一個設計大師一個技術大師一個魔術師!
好幾年來我一直鏈接蔡明的博客,總能從這位腦袋外面和里面都時不時閃光的男人文章里找到思維的碰撞點。他說蘋果“如果后續創新越來越難,消費者對你的審美疲勞就會加速來臨”,“個別人的永遠勝利是小概率事件,環境的螺旋態上升則是正常態規律”。太是這么回事兒了!
——不過那個,人家對你審美疲勞,還是你的確變得越來越乏味,是不是一回事?這個咱再琢磨琢磨。
反正,那個對著電話大吼大叫“去他媽的!不夠藍!!”的喬布斯走了,還有誰,仍舊有力量堅持這樣的完美追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