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一個人的朝圣》

圖片發自簡書App
這是英國資深劇作家蕾秋·喬伊斯的小說處女作,書的宣傳語是“有關自我發現、愛的回歸、日常生活的信念以及萬物之美”。

哈羅德·弗萊,一個釀酒廠退休的六十歲老頭兒,一輩子沒啥成績,平凡普通,默默無聞,無敵無友,生活平靜,只是因為孩子的原因,夫妻感情從甜蜜到疏離,隔閡日深。某天,收到老友奎妮的一封信,得知她患了癌癥不久于人世,在震驚悲痛中寫了回信,又在寄信的路上越走越遠,后來在一個加油站女孩的故事中感悟到信念的力量,促使他決定徒步去見老友,就像“朝圣”一樣,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87天,627英里,他一路上遇到了很多人,聽到了很多故事,他自己封塵多時的記憶之門也一點點被開啟……

這本書讀到一半的時候,我腦海中浮現出兩個熒屏人物形象,一個是《阿甘正傳》里的阿甘,一個是《士兵突擊》里的許三多。他們和哈羅德一樣,都是絲毫不聰明也沒什么天賦的普通人,甚至還隱隱透著一股傻氣,但他們之所以能成為故事的主角,擁有值得稱贊的事跡,是因為他們身上擁有的幾個共同的特質:善良、淳樸、簡單、篤定。哈羅德想,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的把一只腳邁到另一只腳前面,只要一直往前,一定能抵達目的地。瞧瞧,多么簡單、多么篤定。

其實,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有許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停的把一只腳邁到另一只腳前面,日復一日,不斷重復,但一部分人也許因此而覺得生活暗淡無光并心生厭倦,心心念念想過不一樣的人生。

但事實上,我們每個人都是哈羅德,渺小平凡但同時又那么的獨特,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記憶,每個人都有不同的牽絆,每個人都走在不同的路上,每個人都在追尋自己的圣地。周國平先生在他的文章《各自的朝圣路》中也提到:世上有多少個朝圣者,就會有多少條朝圣路。每一條朝圣的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來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只要你的確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你其實并不孤獨。

總之,我們日復一日的把一只腳邁到另一只腳前面,是行走還是“朝圣”,是機械的運動還是充盈著靈魂,完全取決于內心的信念和向往,內心有動力,行動才能有意義,這行走就不再機械,而是披拂著霞光的追求。

正如我的2016新年閱讀計劃,從某種意義上說,其實也是一種朝圣,是一個人的行走和修行。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能否堅持到最后,但眼下,我只能堅持一周閱讀一本書,正如哈羅德說的,“我不焦急,但也不拖拉,一步接著一步,總會到的”。

信念、堅持,我想這應該是我在《一個人的朝圣》中得到最重要的思想精華。

當然,這個故事還有讓我非常感動的另一面,就是由哈羅德的行走主線引出的關于親情回歸的故事。

在路上,哈羅德解放了自己過去二十年來努力回避的記憶,那些與父母之間,與妻子之間,與兒子之間的點點滴滴,并任由這些回憶在他腦子里絮絮的說著話,記憶一點一點拂去表面的塵土,逐步復活。他根本不是在用英里丈量自己走過的路程,他用的是滿滿的回憶。

在敘述的過程中,作為劇作家的作者蕾秋·喬伊斯充滿了耐心,非常可貴的摒棄了戲劇的張力,一點一點揭開這個家庭多年來隱秘在深處的故事,細節表述非常見功底,直到最后哈羅德給加油站女孩兒寫的那封信把謎底公布,才將夫妻之間的隔閡原因徹底表述出來。

而之前隨著哈羅德的離去,妻子莫琳伴隨始終的痛苦、迷惘、掙扎,她開始試著站在哈羅德的角度看問題,開始質疑自己之前的態度和做法,最后,她鼓起勇氣去找哈羅德,陪他一起經歷奎妮安詳的死亡,小說最后一段:“兩個身影就這樣拉著對方的手,站在海邊,在笑聲中搖晃。”經歷了這么多后,他們能又一次牽起對方的手,開始正視過往,接納彼此,瞬間感覺整個世界都充滿了光。

寫到最后,我想應該感謝一個朋友對這本書的批判和棄讀,讓我沒有對它抱有太多的期望,所以完全在不經意間,哈羅德這個渺小、平凡的普通人,驚艷了我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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