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給二年級的孩子們上課,學到了“碰”這個新生字,我叫孩子們組個詞,他們居然異口同聲的說“碰瓷”,我覺得他們會說,“碰見”“碰到”等詞。
我問他們:你們懂什么叫“碰瓷”?他們就開始嘰嘰喳喳議論開了,其中離我最近的一個小男孩大聲說,就是往人家車上故意撞,然后要人家賠錢,訛詐人家……
一個小小二年級的孩子,本該心地純潔,可是他們卻表現出去如此的成熟,令我感到吃驚。他們懂得的這么多社會的負面知識來自于哪里,還不是來自于家長和社會!
再看一個例子,孩子上課調皮,老師用教鞭敲了胳膊三下,有淤青,沒太大傷害,最后老師賠償了家長6萬元。
這是某問答平臺的問題,已經有462個回答了。首先我不包庇老師,也不同情老師。她拿教鞭敲打孩子,是對孩子的體罰,在目前,從上到下,嚴格禁止老師體罰學生,這老師竟然往槍口上撞,也是這老師看不清形式,老師你也太自信了,你覺得我在認真管教孩子,可是人家不領情呀。
沒人給你撐腰,因為你的行為不管初衷是什么,現在只要出現老師體罰學生,絕對的零容忍。如果有家長把你告到上級領導那里去,領導們會一邊倒的壓制老師來解決問題。
三棍六萬塊,這絕對不是走法律程序解決掉的,絕對是私了的,為了減少教育的負面影響,不對簿公堂,私了的結果。三棍六萬塊,我就算不是學法律的,也知道孩子也沒啥事,不會給予老師這麼嚴厲的懲罰吧。
這絕對是訛詐。因為家長覺得欺負老師的成本很低,隨便去哪里去投訴,都會得到支持和保護,因為有《保護未成年人法》給孩子撐腰,給家長撐腰,用如此廉價的成本來得到豐厚的回報,會讓一些無良的人效法的。
再說說孩子方面,自己犯了錯,老師懲罰自己了,老師賠償了自家6萬人民幣,你說這對孩子是什么影響,以后他只會更加的囂張,可能以后老師們也不敢再管這個孩子了,由他自由生長吧。這樣的孩子你說長大了會不會干“碰瓷”的活么呢!
我并不是說老師打孩子就對,出了事請,家長要冷靜處理,有理有據的爭取自己的權益沒錯,給孩子做個表率。既要維護自己的權利,也不能侵犯別人的權利。做人堂堂正正,賺錢要賺的干干凈凈,像這樣靠訛詐的來的錢你覺得你目前贏了老師,可是你卻失去孩子未來多么美好的世界,孩子的人生可能因為家長的這種不理智行為而改寫。
(文:心中百合靜靜開;圖:網絡)